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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林区公安机关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暨助力森工集团 经济社会发展动员部署会议
2021-06-25        黑龙江省公安厅林区公安局

  近日,黑龙江省公安厅林区公安局召开全省林区公安机关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事件活动暨助力森工集团经济社会发展动员部署会议,全面落实省委和公安部、省公安厅、省局党委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要求,动员部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会议宣读了《全省林区公安机关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黑龙江省林区公安机关助力龙江森工集团经济发展服务举措》,并就助力龙江森工集团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举措工作提出要求。

  会议指出,林区公安机关因林而生、依林而兴,肩负着为森工林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的神圣职责,在森工林区面临重大改革和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全省林区公安机关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刻诠释林区公安服务林区经济发展不变、服务林区群众根本宗旨不变、保护生态安全和维护林区政治安全社会稳定职责任务不变的初心使命,积极助力森工林区营商环境向更高标准、更高水平迈进,努力让林区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要意义。“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环节,也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更是助力森工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全省林区公安机关要通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强大的工作动力,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营造助力发展的稳定环境、便民利企的服务环境和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力争解决整改一批突出问题,发现化解一批矛盾隐患,破获查处一批各类案件,建立完善一批制度规范,切实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积极回应林区企业和群众的新期盼、新要求,在助力龙江森工林区经济发展中体现公安担当、展现公安作为,做出公安贡献。要把握目标要义,深刻明晰“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各项任务。强化打击防范,营造稳定林区社会环境。持续保持对涉黑涉恶、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电信网络诈骗、黄赌毒、食药环、涉林涉野生动物等各类违法犯罪。深化交通秩序整治,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对酒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大力排查整治公共安全风险隐患,更快地破大案、更多地破小案、更准地办好案、更好地控发案,努力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强化服务管理,积极回应林区群众关切。持续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不断推出治安管理、机动车和道路交通管理等方面新举措,深入开展窗口服务专项整治,深化流程再造和“四零”服务创建。大力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和“东莱精神”,努力构建高质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能力建设提升年”活动,打牢民警“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能力基础。积极开展“大走访活动”,开展专题调研,全面摸清辖区群众所需所急所难所盼的具体问题,形成问题清单,逐一落实解决措施,限期整改。优化营商环境,助推森工林区经济发展。持续开展助企便民“十百千万”行动,坚决贯彻落实好《黑龙江省林区公安机关助力龙江森工集团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举措》。全面梳理掌握困扰、制约企业发展的问题和企业最关心关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任务措施。随时了解企业动态,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强化组织领导,坚决确保“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负责同志抓好具体落实,各部门、警种战线要落实具体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事项、落实措施和责任分工,确保“我为群众办实事”各项举措落实落靠。加强督导检查。省局成立督导专班及时跟进督导检查,各分局成立督导检查工作组,及时进行查纠整改,大力提升企业群众对公安机关执法服务的满意度。加强宣传引领。切实加强宣传工作,用好用足宣传手段,扩大社会影响,积极宣传开展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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