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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立企】龙江森工集团召开“企业林长+法院院长、检察长、林区警长”联席会议
2023-04-12    战鹏宇 丁兆文    龙江森工集团融媒体中心

  为进一步促进龙江森工集团和公检法机关在生态保护方面开展更加深入广泛有效的合作,4月11日上午,龙江森工集团召开“企业林长+法院院长、检察长、林区警长”联席会议。

龙江森工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副林长张晓波,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曲行洲,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白森出席会议。
 

  

   

  

 

  

会议观看了龙江森工集团生态建设宣传片,传达了2023年度省林长制办公室会议精神,通报了龙江森工集团2022年“企业林长+法院院长、检察长、林区警长”工作机制运行情况,交流讨论了“林长+”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短板,并对下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全面实施林长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是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大举措,是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的必然要求。龙江森工集团自全面实施林长制以来,积极与林区公检法机关深化沟通交流,精准对接需求,在全省率先建立“企业林长+法院院长、检察长、林区警长”工作机制,45名具有林业专业特长的林业职工被各地市人大任命为林区法院的人民陪审员,为促进涉林案件加快处置做出积极贡献。集团公司与林区检察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公益诉讼案件中违法行为人通过认购碳汇替代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的工作意见(试行)》,成功合作了6个案例,拓宽生态补偿渠道,这既是“林长+”工作机制深度落实,也是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生动实践。
 

  

   

  

 

  

会议认为,“林长+法院院长、检察长、林区警长”工作机制的有效实施,进一步明确了森林资源保护的共同责任,建立了“一林一警长”工作机制,召开联席会议、开展联合巡林300余次,依法打击涉林和涉野生动物刑事案件700余起,充分发挥了公安机关对森林资源的保驾护航作用。“林长+”机制的深入实施,有效形成了“整体协同”“司法嵌入”的龙江森工重点国有林区生态保护全新格局,不断推动龙江森工集团在工作体系、生态建设、产业发展等方面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有力推动“林长制”实现“林长治”,为加快推进“绿色龙江”和美丽中国建设提供了优良的生态环境和坚强的司法保障。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林草兴则生态兴”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生态振兴”、建设“绿色龙江”的战略部署,深入开展“林长制成效年”活动,全面深化林长制,构建生态建设一体化格局;全面加强保护修复,促进生态整体功能进一步提升;全面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实现生态价值转换。进一步加强与林区公检法机关在信息共享、定期磋商和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等方面加强协作,推动林长制实施迈向新台阶。
会议议定,将组织开展一次“林长+法院院长、检察长、林区警长”联合巡林活动,进一步凝聚生态保护合力,共同守护龙江森工重点国有林区的绿水青山。
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林区检察院、省公安厅林区公安局相关同志,龙江森工集团林长、河湖长、田长制办公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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