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力)
12月14日下午,有机产品认证新规则实施新闻发布会在哈召开。会上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就有机产品认证方面的有关事宜、如何识别有机产品,确保消费者购买放心可靠的有机产品进行了介绍。
此次国家认监委根据《产品质量法》、《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2005年6月发布的《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进行了修订,同时制定了《有机产品认证目录》。新版实施规则、认证目录自2012年3月1日起实施,“国家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备案管理系统”也同步开通启用,广大消费者可以通过国家认监委“中国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进行查询和验证,网址:food.cnca.cn。
新的有机产品认证制度较以往呈现五大方面的变化。一是“严”字当头,生产、认证、标识、销售标准更加严格,在认证程序上更加严格规范,建立了不良企业退出机制;二是可操作性增强,统一认证尺度;三是建立了有机产品追溯体系;四是按照风险评估的原则,将不适宜开展有机产品认证的产品排除在《有机产品认证目录》之外,不得再开展有机产品认证;五是引入风险分析和风险管理概念。
据悉,不是所有产品、农产品都可以开展有机产品认证,按照风险评估的原则,我国目前仅对蔬菜、牛奶、肉类、棉麻、竹、饲料等37类127种产品开展了有机认证,全国具备有机产品认证资格的认证机构23家,我省境内黑龙江省农产品质量认证中心具备有机产品认证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