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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森工碳资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2021-09-14        黑龙江森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黑龙江森工碳资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是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三级子公司,主要从事碳资产管理、林业碳汇开发、碳交易、低碳投资、森林经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生态监测等业务。公司秉承“绿水青山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创新实践推动经济社会低碳绿色发展。公司致力建设森工林业碳汇开发战略储备库,全力打造森工碳资产专业化技术咨询团队,努力搭建森工碳资产资本化运营平台。

  公司2017年成立,现隶属于龙江森工集团的二级公司黑龙江森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集团坚持“红船领航、绿色发展”的信念,弘扬“勤劳、智慧、尚法、崇德”的企业文化,面向林业行业,开展专业化的资本运营、特色化的产业培育和阶段性的股权投资,助力林业现代化、产业化、市场化发展,是推动深化改革、产业发展、企业成长的有生力量。

  根据黑龙江森工碳资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层管理人员和专业工作人员。

  一、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经理1人,业务1人,具体招聘职位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

  二、薪酬待遇

  (一)中层管理人员:薪酬15万至20万/年。

  (二)专业工作人员:薪酬10万至15万/年。

  三、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二)诚信守法,廉洁从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中层副职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一般员工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本科学历为统招,(具体详见《黑龙江森工碳资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附件1)。

  (六)本人及配偶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职务和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四、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1.本次公开招聘通过电子邮箱形式报名,应聘者请填写《黑龙江森工碳资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应聘报名表》(附件2),完成岗位申请,同时将毕业证、学位证、其他相关资格证等扫描形成一个PDF格式的附件上传,邮件以“应聘岗位+姓名”形式命名,发送到邮箱touzijituan0426@163.com。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21年9月14日截止,超期不再受理。

  3.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投递视为无效报名,资格审查与笔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应保证简历内容填写准确、完整(包括学历、技能、经验、证书及职称等),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完整准确填写视为无效报名;

  5.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应聘材料真实可靠,如有虚假,取消聘用资格,对应聘人员信息将进行严格保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简历筛选同步进行,简历筛选通过人员,会以短信、电话的方式通知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在收到资格审查通知后,按照指定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并上交所需资料,工作人员会严格按照招聘公告的条件要求开展资格审查工作,审查时提供的复印资料不予归还。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能力测试

  按照笔试、能力测评、面试的顺序进行。各岗位应聘人员笔试合格后方可进行能力测评。根据笔试+能力测评成绩由高到低不超过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如第三名出现并列成绩则一同进入面试)。应聘人员需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准时参加能力测评及面试。

  (四)确定拟聘人选

  按照笔试成绩30%、能力测评40%、面试成绩30%的权重,计算应聘人员最终得分,用人单位经过综合评定提出聘用意见。

  (五)体检

  统一组织体检。

  (六)录用

  聘期三年,其中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者,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胜任者,免去试任职务。聘期满后经考核胜任者,可以继续聘用。

  (七)政审考核

  根据选聘岗位需要,录用人选确定后,将对录用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背景调查、档案核查和政审考察。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认真如实填写应聘信息。因未认真填写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录用人员必须提供符合录用手续的相关材料。如不能提供相关证明,不予录用。

  (三)未尽事宜及最终解释权归黑龙江森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四)电话咨询。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451-53629425

  附件1:《黑龙江森工碳资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

  附件2:《黑龙江森工碳资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应聘报名表》

  黑龙江森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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