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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森工系统全面开展清理涉企收费自查自纠工作
 
来源: 时间:2017-08-09 10:33:00

近期,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先后下发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黑政办函〔201740)、《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涉企收费自查自纠的通知》(黑政办发电〔20178号)和《关于做好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有关工作的督查通知》(督文〔201749号)等文件,省森工总局也紧急下发了《关于印发全省森工系统涉企收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森计[2017]420号)和《关于森工系统认真落实清查涉企收费、督查问责通报的通知》(财函字[2017]63号)等相关文件,在森工系统内全面深入地开展了涉企收费自查自纠工作,同时根据森工总局督办下发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督查问责通报的督查通知》(督办[2017]23号)和转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督查问责典型案例的通报》(国办发[2017]5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总局文件的具体要求和总局领导的有关批示,结合自身实际,狠抓落实。 

本次清查涉企收费,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积极部署,按照清理与规范相结合、清理与查处相结合、清理与减负相结合的原则 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业协会商会、电子政务平台等领域的收费开展重点清理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收费行为,以票据为源头,不走过场,仔细排查涉企收费和乱收费情况,梳理各项资金结余情况,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问题,并将查找到的突出问题,分析成因,形成文字材料,及时上报清理规范整改。 

通过自查自纠,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坚决制止和清理,切实把各项清费措施落到实处,积极构建涉企收费监管长效机制,使涉企收费行为明显规范,收费秩序持续好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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