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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赵恩举在全省森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 时间:2014-05-23 10:04:35

强化监管  服务大局

为国有重点林区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同志们:

这次全省森工工作会议是经省政府批准,森工总局党委、森工总局在国有重点林区全面进入转型期、调整期、机遇期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是一次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部署会,是一次启动国有重点林区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试点、搞好森林培育和经营工作的动员会,也是一次加快林区经济调整转型、全面深化改革的誓师会,必将为建设“大美龙江”、加快推进全省国有重点林区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下面,我讲四个方面的意见,请大家参考。

一、黑龙江省国有重点林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果,向建设生态林业民生林业迈出坚实步伐

2013年,黑龙江省国有重点林区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林业局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转变林业发展方式主线,以建设生态林业民生林业为方向,深入实施“四八四三”发展战略,全力打造“七大定位目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取得阶段性成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森林资源持续增长,“双增”目标基础坚实。抓住国家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的政策机遇,全林区年木材产量由天保工程实施之前的617万立方米,天保工程一期调减至419万立方米,天保工程二期调减为89.4万立方米。2013年末,全林区森林面积达到857万公顷、蓄积量8.07亿立方米、平均公顷蓄积94立方米,分别比天保工程一期末增长13.6%、 23.8%和14.5%。森林资源恢复性增长的态势总体向好,为实现林业“双增”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造林绿化质量提升,生态环境日益改善。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林业民生林业的总目标,大力推进造林绿化、森林抚育经营等重点工作。2013年,全林区更新造林87.98万亩,森林抚育748万亩,义务植树513.7万株。林区绿水青山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日益改善,生态文明建设迈出新的步伐。

(三)林地保护全面加强,退耕还林扎实推进。坚持把林地林权保护作为森林资源管理的重点任务。 2012年,总局全面开展耕地专项核查工作,彻底查清了国有重点林区范围内耕地、采矿、多种经营和各类建筑等使用占用林地情况。2013年,统一进行集中整改,制定五年退耕还林总体规划,共清理回收被非法侵占林地22734公顷,退耕还林7025公顷,有效地保护了宝贵的林地资源。

(四)重点工程深入实施综合效益渐趋显现。充分利用国家政策机遇,不断加大天然林保护工程、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建设工程的推进力度。到2013年末,国有重点林区已建立自然保护区21处,保护区面积106.58万公顷;森林公园41处,面积130.3万公顷。以东北虎、白头鹤等为代表的珍稀野生动物在林区频繁出现并繁衍生息,生物多样性保护进一步加强。 

(五)法制观念不断提升,依法治林成效明显。严格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对在2013年度伐区作业质量1%核查中发现的超证采伐问题,总局党委、森工总局高度重视,有关林业局对23个林场场长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起到了严厉的警示作用。同时,全林区积极加大森林案件查办力度,有效地打击了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全面加强林区森林防火体系建设,实现了“三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

2013年,国有重点林区森林资源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来之不易,这与国家林业局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坚强领导密不可分;是总局党委、森工总局带领全林区广大干部职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科学发展、真抓实干的奋斗成果。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方面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挖滥采野生植物等问题在一些地方屡禁不止,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在国有重点林区进入调整转型的特殊发展阶段,必须深刻认识和科学把握林业所担负的重大职责

当前,国有重点林区已经进入以生态建设为主、加快休养生息的重要历史时期。国有重点林区必须充分认识自身所担负的重大职责,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

(一)切实承担起中央提出的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职责。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加大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力度。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和论述,强调:“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们绝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要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个方面和全过程,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努力建设美丽中国。”《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国家林业局赵树丛局长在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上,深刻阐述了当前我国林业发展“八个并存”的阶段性特征,提出深化林业改革的总体要求和今年林业工作的重点任务。贯彻落实好这些重要讲话和决定精神,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这一重大使命义不容辞地落在我们肩上。

(二)切实承担起建设东北乃至华北森林生态屏障的重大职责。黑龙江省国有重点林区横跨小兴安岭、长白山脉的张广才岭和老爷岭、完达山脉,是东北平原乃至华北平原的北方屏障,是黑龙江、乌苏里江、松花江等重要水系的主要发源地和涵养地,是抵御西伯利亚寒流和蒙古高原旱风侵袭的天然屏障。经过天保工程一期、二期建设,国有重点林区天然林资源进入了恢复发展阶段;但是,森林资源质量仍然不高,中幼林比重过大,可采资源匮乏,生态功能仍在弱化,湿地面积萎缩,树种结构失调,生物多样性减少。不断提升国有重点林区森林质量和生态功能,对于加快构建国家北方生态屏障具有重要意义。

(三)切实承担起国有重点林区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试点的重大职责。重点国有林区停伐问题一直是国家林业局和有关部委积极研讨的重大课题。去年以来,财政部、发改委、国家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在认真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决定在黑龙江省森工集团、大兴安岭林业集团进行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试点工作。停止重点国有林区商业性采伐,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深化林业改革的实际行动,是建设生态林业民生林业的题中之义,也是针对国有重点林区森林资源状况而采取的现实性选择。希望大家要深刻认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强力推进,以破釜沉舟、壮士断腕的决心和气魄,搞好改革试点,向党中央、国务院和林区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四)切实承担起建设国家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的重大职责。黑龙江省国有重点林区最高年木材产量曾达到1200多万立方米,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过巨大贡献。目前,我国木材商品量的45%需要进口,木材供需矛盾十分突出。进行停伐试点,不意味着国有重点林区就永远也不采伐,而是要按照《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和《全国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规划 (2011-2020 年)》的总体安排,休养生息,积蓄后劲,通过加快森林培育和人工造林,大力发展短周期工业原料林、中长期用材林和珍贵树种用材林,到天保工程二期期末,使森林质量有明显提高,森林资源逐步恢复到开发初期9.4亿立方米水平,年商品材产量恢复到400万立方米以上能力,为国家木材生产战略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五)切实承担起保护我国北方寒温带生物多样性的重大职责。种质基因资源是人类未来极为重要的战略性资源。分布在黑龙江省国有重点林区的浩瀚林海,是东北亚寒温带陆地自然生态系统的主体之一。全林区生长着各类野生植物近1000种,森林树种多达100余种,其中材质优良、利用价值较高的就有30余种;陆生野生动物476种、鸟类361种、爬行类16种、两栖类11种。森林是生物多样性的理想栖息地,是一个巨大的物种基因库,对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三、面对国有重点林区加快发展的新形势与新任务,应当妥善处理好发展中遇到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赵树丛局长在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上指出:“加快发展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增加生态资源总量,提升生态系统功能,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我国林业的核心任务。”围绕这一核心任务,今后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任务和担子不是减轻了,而是更重了。因此,需要各方面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科学妥善地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

(一)要妥善处理好认识到位与落实到位的关系。实践决定认识,认识也反过来指导实践。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强化森林资源保护,转变林区发展方式,认识到位是前提和基础,落实到位才是目的和根本。国有重点林区经过60多年的开发建设,经验、教训和体会是极其深刻的。近年来,我们对保护发展森林资源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正在逐步深入人心。但是,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思想认识到位了,具体行动能不能跟上?如何实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关键是看我们狠抓落实、提高执行力的成效。

(二)要妥善处理好加快发展与全面停伐的关系。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以来,黑龙江省国有重点林区已经开始进入调整转型的历史发展阶段。近年来,总局党委、森工总局站在对历史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对事业负责的战略高度,坚持做到“四个坚定不移”,即坚定不移地执行天保工程限产减产任务,坚定不移地增加对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投入,坚定不移地牺牲非绿色发展速度,坚定不移地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但是,我们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全面停伐以后,国有重点林区面临的困难会更多、压力会更大、责任会更重,必须牢固树立敢于担当、勇于闯关的坚定决心,在毫不放松地加快林业发展的同时,切实履行好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神圣职责。

(三)要妥善处理好贯彻落实国家政策与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关系。国有重点林区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后,中央财政将出台扶持政策,除原有的天保工程二期中央财政预期投入资金外,还将适度增加重点国有林区停伐后的政策性补贴支出,黑龙江省国有重点林区年补贴额度在18亿元以上。但是,这部分政策性补贴只是为弥补停伐后造成的企业减效,没有考虑下游产业链断档、部分职工下岗安置等问题,势必将进一步加大林区经济压力和职工群众就业、再就业压力。因此,我们要在贯彻落实好国家政策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探索转型发展的新路径,尽快实现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

四、按照增加森林资源总量和提升生态系统功能的要求,切实抓好今年森林资源监督管理的重点工作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黑龙江省国有重点林区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全面进入休养生息发展阶段的第一年。今年,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工作的重点任务,就是坚持“五个严格”:

(一)严格对林地湿地红线的监管。去年,国家林业局在自然生态系统中率先划定了林地和森林、湿地、荒漠植被、物种保护4条生态红线。对于黑龙江省国有重点林区来讲,我认为林地和湿地保护这两条红线是最根本、最基础的,是重中之重。按照国家林业局划定的红线标准,全国林地面积不低于46.8亿亩、湿地面积不少于8亿亩,黑龙江省重点国有林区也要确定红线目标,并将其细化分解落实到各林管局、林业局和国有林场(经营所),实行一张图管理,做到目标到位,责任到人。2014年,驻省专员办第一位的任务就是做好林地湿地保护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管,建立林地湿地红线保护“约谈制度”和“红牌制度”。对在林地湿地保护管理中存在一定问题的林业局主要领导实行约谈,提出黄牌警告;对造成林地湿地重大损失的林业局出示红牌,严格依法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运用底线思维,制定严格的林地湿地红线保护管理办法和制度,坚决守住生态安全的底线和林业生存发展的生命线。

(二)严格对停止木材商业性采伐试点的监管。要认真执行国家林业局关于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试点工作的各项规定,各林业局重点是要严守“两条界限”,做到令行禁止,不能逾越。一要严守停伐限期。2014年4月1日以前,木材采伐量不得超过年度木材生产计划的70%;对超出70%的伐区设计和采伐申请 ,驻省专员办一律不予审批和发证。2014年4月1日以后,必须全面停止木材商业性采伐。二要严守停伐政策。各林业局进行森林抚育原则上不得生产木材,天然林抚育严禁出材,人工林抚育要严格按照技术规程设计实施。今后,要切实强化对试点工作的监督管理,国家林业局决定在今年4月份,对除伊春市以外的24个林业局进行2014年一季度采伐情况专项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希望各林业局一定要以严明的责任保证兑现对中央和人民群众做出的庄严承诺,坚决打好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试点攻坚战,为国有重点林区调整转型闯出路子、作出表率。

(三)严格对森林经营质量的监管。森林经营的目的是培育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目前,黑龙江省国有重点林区乔木林平均胸径只有13.6厘米,可采资源仅占森林面积、蓄积量的1.11%和1.54%,基本处于无木可采的境地,提高森林经营质量、加快森林培育速度,已势在必行、迫在眉睫。要认真参照《中国林业可持续经营指南》,科学制定全林区和各林业局的森林经营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要牢固树立以培育森林资源为目的的森林经营理念,以人工促进为主,辅以自然和其他人工手段,通过模拟自然过程,加快顶级树种和伴生树种形成稳定群落。要进一步强化对森林经营全过程的监管,全面加大森林抚育力度,重点解决好中幼林密度过大、枯损严重、生长受阻等问题,着力提高森林质量和林地生产力,促使森林资源从数量增长型向质量提升型转变。 

(四)严格森林案件的查办督办。赵树丛局长十分重视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工作,多次作出重要讲话和指示,特别是去年6月19日的批示:“管好森林资源是全局的职责,各方都要重视。对非法占地、破坏林地的情况要有案例、有底数。各专员办都要抓这方面的问题。如果一个专员办对破坏森林生态资源的案件、事件熟视无睹、麻木不仁,就是失职!”去年以来,按照赵树丛局长的批示精神,我们开展了严厉查办督办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在总局党委、森工总局和省林业厅的大力支持下,依法严厉查处了90起案件,收到了打击和震慑犯罪的作用,得到国家林业局的充分肯定。今年,我们要继续把这项工作紧紧抓在手上,继续突出 “四个监督”,即突出对政府主导行为的监督,突出对企业法人的监督,突出对重大问题的监督,突出对征占用使用林地的监督,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对重大案件和热点案件要强力查办督办,依法严厉打击,以刚性化的监督手段和措施,坚决遏制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蔓延。

(五)严格履行森林资源监管服务职能。2014年,我们要积极为国有重点林区转变发展方式搞好全方位服务,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工作要努力实现“四个转变”,即实现监督重心从微观监督向微观监督与宏观监督并重转变,监督关口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事中整改转变,监督内容从单纯以监督为主向监督、管理、服务并重转变,监督手段从被动应付向主动监督、科学监督转变。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机关制度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努力为国有重点林区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同志们,做好新时期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让我们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智慧、更大的气魄,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建设 “大美龙江”、“美丽中国”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在全省森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赵 恩 举

                                                                                                                       (201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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