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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森工总局团委改进作风规定
 
来源:森工总局团委 时间:2013-01-16 12:39:17

 

 

                      总局团委改进作风规定                    

 

1、牢固树立终身学习观念,按照总局团委学习制度组织开展好各类学习活动,团干部每个月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2个半天,每个月自学时间不少于30小时。
    2
、要经常深入基层一线,融入青年、服务青年,团委领导到基层调研每年应不少于30天,工作人员每年应不少于15天,外出尽可能采取公共交通方式,不搞层层陪同,团内只安排工作餐。
    3
、按照总局团委会议制度组织召开会议,重要纪念会、表彰会要于年初制定会议计划,原则上不安排团的现场会议和经验交流会议。要开短会,讲短话,除重要的涉外会议,团内发言原则上不读稿子,不照本宣科。要创新会议形式,充分利用网络等新传媒方式召开会议,同时严格控制参会人员和会务人员数量,会议不摆放鲜花和水果,降低会议成本。

4、严格控制文件简报数量。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不发,可长可短的文件简报短发,团内文件一般控制在4页,团内简报一般控制在2页,文件和简报要求正反页打印。
  5要严格按照总局团委节约制度办事,坚持网络化、信息化、无纸化办公,提倡采用电子文件方式阅读、修改、传递文件。要注意节约通讯费用,水电费用,提倡绿色、环保、低碳办公。

6、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团的纪律,自觉抵制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要严格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特别是春节等重要节日不得到团的领导机关拜年、走访,不得接受基层单位的走访和慰问。团干部不得在工作期间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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