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苇河林区人民检察院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事迹材料
2013-05-15        森工总局新闻中心

 

我院于2010年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以来,继续在省文明办的关心、指导下,严格按照《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及《实施细则》,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检察文化建设为载体,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基本情况
苇河林区人民检察院始建于1982年,隶属于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现有在编干警24名,其中本科以上学历占96%,其中博士1人,硕士1人,党员19名,现有内设机构11个,政治处、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局、反渎职侵权局、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监察室、控告申诉检察科、法警队等部门。现有1380多平方米集办公、办案、培训、健身休闲于一体,功能齐全的综合办公楼。科技强检全面提速,建成了电子阅览室,开通了检察内外网。近年来,实现了所办案件无一错案、无一积案、无一在检察环节超时,不捕、不诉案件,在当地党委组织的行风测评活动中名列前茅,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2010年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森工系统“精神文明单位标兵”,曾荣获全省检察系统“文化建设先进检察院”、全林区检察系统“先进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全国文明接待室等荣誉,被林业局党委命名为“党政机关标兵单位”、“党政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创先争优先进单位”、“环境建设标兵单位”,连续三年在检察系统目标考评中名列前三名(全区23个基层院)。                        
二、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制定创建规划。2010年被命名为省精神文明单位后,为有序推进文明创建工作,经院党组研究,制定《精神文明创建规划》、《检察文化建设实施意见》,确立创建省精神文明单位标兵的奋斗目标,紧紧抓住“检察文化建设“这个载体,有序开展各项创建工作。二是健全组织机构。为保证文明单位标兵创建工作健康有序开展,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成立了文明单位标兵创建领导小组,检察长为组长,负责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研究解决在创建活动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不断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深入发展。三是发挥领导的表率作用。在文明单位的创建过程中,认真履行“一把手”责任制、“部门负责人”责任制,做到领导干部带头创、亲自抓,身先士卒,身体力行,以实际行动,树好标杆,做好表率。四是强化考核激励机制。将各项目标分解指标,结合检察目标考评工作,按月重点考核,与干警工作业绩考核挂钩,奖优罚劣。四是创造资金保障条件。在创文明单位标兵工作中,林业局党委、林业局大力支持,克服重重困难,2012年林业局投入近二百万元,使检察院办公环境美化和科技强检工作有了全面提升。
创建工作做法和成果
近年来,苇河林区检察院遵照中央、高检院、省院和林区分院的部署,以培育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建设检察人员共有精神家园,提升队伍素质为目标,针对林区基层院的实际,初步构建起了理念文化、素质文化、管理文化、环境文化 “四位一体”的检察文化建设系统工程,对提升检察队伍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执法公信力起到了重要作用。
    打造“理念文化”—育德
理念是先导,培育理念文化是检察文化建设的核心和终极价值追求。
院党组高度重视理念文化对干警的引领教化,始终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作为文化建设的内在灵魂,积极引导检察人员树立崇高政治品格和价值追求。
明确工作思路,确定理念文化打造重点。理念文化的打造是一个系统工程,绝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实现的,明确工作思路是首先要做的。2009年年初,院党组研究出台了《2009年—2012年检察文化建设实施意见》,将检察文化建设纳入检察工作整体规划,确定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三年工作规划。结合林区基层的实际,将构筑干警价值体系,培养干警思维习惯和行为习惯作为工作目标。树立崇尚法律和服务理念为理念文化打造的重点,并将这一重点贯穿于检察实践全过程。
开展各种主题实践活动,在活动中树立法治理念。2009年我院组织全院干警到穆棱参观林业生产发展史,加深了干警热爱林区、奉献林区的情结。组织建党60周年和建局红歌合唱活动,在音乐中抒发检察人对党和事业的挚爱情怀。组织全体干警宣誓活动,庄重表达检察干警对人民、对事业、对法律的承诺。举行述职演讲,践行工作承诺,引导大家对岗位怀有尊重之心,奉献之爱。
参与专项活动,在活动树立服务理念。三年来我院参与林业局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 “春雷行动”,从重从快办理盗伐、滥发、非法占用林地案件15起;协助林业局走访百姓家38家,耐心做政策解释,为棚户区改造的推进做出应有贡献;深入私企开展调查研究,为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林区替代产业提供法律服务。
理念的升华带来行动的自觉,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新理念,己深深融入干警的执法办案之中。服务稳定大局、服务经济建设、服务民生事业的意识已经贯穿于检察实践之中。
2012年,侦查监督科在办理在校学生未成年人解某故意伤害案件中,办案人员积极联系,耐心劝解,人性化执法的温暖, 融化了冰冷的心灵,当事人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书,成功和解了一起在校生故意伤害案,化解了引发可能引发上访的矛盾,有效地保护了未成人的合法权益,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打造“素质文化”—育能
素能是软实力,提升检察人员的综合素质是履行检察职能的关键所在。
院党组十分注重素质强检,我院干警文化、年龄结构呈现“三个42%”的特点,即年龄老化,45岁以上干警10人,占全院干警的42%;没有办案法律职务的人员10人占全院干警42%;女干警10人,占全院干警的42%。2011年前,具有系统法律专业教育背景的人员只有1人,针对这种现状,三年来,我院制定人才梯队培养计划,多措并举,探索出快速提高素能的方法,卓见成效。
紧紧以实践为载体,在办案中提高素能。实践是提高素能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三年来我院整合有限的检察人力资源,侦破辖区职务犯罪案件,参与办理分院专案,办理精品刑事、民事诉讼监督案件,承办分院交办的公诉案件,锻炼了队伍,切实提高了整体的侦破、监督、公诉能力。
通过组织讲学、集中自学、送出去学、请进来讲、互帮互学等多种形式组织干警学习业务知识,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组织业务知识考试、业务知识竞赛、案件评查、公诉观摩庭等岗位练兵活动,有针对性地让干警练好文字写作功、语言表达功、法律运用功,提高出庭公诉能力和法律监督能力。
通过司法实践后的及时总结培训,快速提高干警工作能力。在办案中锻炼队伍,对每起案件办结后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从审讯策略、看押到笔录制作,提炼出有效的工作方法,快速有效提高了能力和水平。同时以一人中心发言,全员参与讨论形式,分期、分主题对近年颁布的刑法修正案、修改的刑诉法、民诉法、赔偿法、律师法、及司法解释、审讯策略与笔录制作、简报信息与调研文章撰写进行了全员培训。开展个人口头述职评比、全员职业道德演讲比赛,各种讲课、主题发言、评比活动都采取先制定评比规则,现场全员无记名投票,当场宣布评比结果的方式,收到了良好培训、竞赛效果。通过几年的探索,在提升队伍素质和能力方面,苇河检察院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适合林区规模较小检察院的工作方法,这几年他们也一直坚持运用这套培训模式并发挥着作用。
三年来,在全院形成的是重学习、重人才、重科技的氛围,培育了干警博学笃志、学用结合、知行合一的文化精神。苇河院克服经费困难,送干警参加司法助学13人次,有4人通过司法考试。派干警参加国际、全国、全省组织的各类业务研讨和培训近30人次。同时加强学历教育,有1人获得硕士学位,1人取得本科学历,1人被评为全省业务专家,1人被评为全省杰出法律工作者。
综合素能的提升,切实推动了各项办案工作。三年来独立办理辖区内职务犯罪案件6件6人,全程参与分院大庆、七台河、亚布力三个专案,承办分院交办疑难、复杂的公诉案件17件32人,其中有全省、全区有社会影响的七台河白某受贿、行贿及穆棱林业局警察盗窃、故意伤害案件,有涉毒、涉黑案件有组织犯罪案件,有省内第一起非法出售信息新罪名案件,有涉嫌5000余万的违法贷款案件,这些案件社会影响大,有的案件当事人通过媒体施加压力,但这些案件被告人均被法院做出有罪判决。三年来诉讼监督案件办理成果突出,仅有十几名办案人员的小院共办理诉讼监督案件20起,其中无罪释放6人,改变定性、立案监督、全面完善证据符合起诉的10起,民事抗诉4起,法院均做改判。并将所办法律监督经典案例、疑难复杂案例汇编成册,指导司法实践。因上级交办案件的成功办理,荣立个人、集体三等功两次。全院形成“人人是检察形象,案案是公正载体”的正气之风,从而树立了检察机关的良好社会形象。
打造“管理文化”—育行
管理是尊重,不是一味管束,发掘干警内在潜力,激发干警工作主动性才是检察事业创新发展的力量源泉。
在管理中,院党组十分注重在有形的制度中植入人文基因,以尊重为基础,真正践行以人为本,营造和谐团结、公开公正、民主透明的软环境,使全院一盘棋走得更加精彩。
选人用人过程反映一个班子是否民主公正,其对干警的辐射作用最大。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2010年年底,在林业局党委的支持下,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正原则,进行了岗位交流,涉及干警9人,其中新提拔任命副检察长1人、选任专职检察委员会委员1人、反贪局长1人、控申科长1人,监察室主任1人,2011年10月,一名优秀的副检察长被提拔任用为基层院检察长。队伍建设的举措达到了使用优秀干部的目的,又激发了干警在新岗位上再创佳绩的热情。
有生命力的管理是以尊重为基础,对干警自我实现意识的唤醒,工作积极性的调动,工作创造性的激发,注重干警行为习惯养成。我院每年组织到发达地区参观考察,从拓宽干警视野,增长见识做起,让团队彰显凝聚力和战斗力。真心关怀干警的生活,使干警有了精神家园的归宿感和认同感,实现由随意到规范,由粗放到文明的转变,苇河林区院检察管理发生着润物无声而又深刻的升华。对家庭困难、身体患有疾病的干警进行经济帮扶;在有限的经费中抽出资金购买音响丰富干警业余文化生活;组织干警集体劳动,种植无公害蔬菜;全院参加运动会,培养干警健康的生活态度和集体观念;每年组织干警在外读书的子女滑雪、茶话座谈,真心关怀干警。人的因素是一切工作的原发动力,有了人的工作热情,有了人内在潜力的迸发,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就水到渠成、顺理成章,这本《规范化建没制度汇编》融入了苇河林区检察队伍执法公信力的坚实基础。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积极创新探索规范化管理机制,《检察志》、《调研论文集》、《简报经验材料汇编》、《诉讼经典案例汇编》《疑难、典型案例汇编》,一本本汇编的书册,都是苇河林区察院规范化管理的加强和优化。
打造“环境文化”—育心
环境是氛围,在营造氛围中提升干警的精神品格。
文化品味的提升,需要水滴石穿的坚韧,也需要耳濡目染的滋养,苇河林区检察院将文化元素渗透到机关建设中,体现深厚的人文关怀。
2009年初,我院建立局域网,开设“理论研讨”、“案例分析”等学习专栏和“文学天地”等兴趣栏目,为干警交流工作经验,畅谈学习心得,展示兴趣爱好提供有效平台;建立电子阅览室、健身房和练歌房,为干警业余生活创造良好条件;对办公楼前后院和办公室进行整体绿化、美化,打造优美舒适的工作环境。在每位干警的办公桌上,都多了一个富有个人特色的“名片”——写有干警个人座右铭的桌牌。在办公楼内走廊,在不同的楼层营造廉政、法治发展史、公平正义、核心价值观、奉献等主题的文化墙,让每一面牌都会说话,把每一间办公室都变成课堂,让干警在举目回首之间就能受到教育、熏陶和警示,在优雅的文化环境中陶冶性情,提高文化和法律素养。
人文环境的打造,将每一名个体的追寻汇聚成共同的坚守,打造着这支队伍凝心聚力、风雨同舟的强大力量,苇河林区检察院发生着从指导思想到执法作风的深刻转变。
2010年,公诉科成功突破了公安机关移送的3起“零口供”案件,补充证据完善了证据。在办理小学体育教师范某猥亵幼女案件中,首次应用测谎技术,巧妙运用审讯策略,成功突破零口供,维护了法律的公正,取得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该案的成功办理,树立检察机关在当地的威信,受到百姓和社会各界一致好评。2010年,检察长亲自组织,抽调业务骨干,对三年来所办的10起诉讼监督精品案例进行了总结,汇编成册,通过总结,促进了诉讼监督水平的提升。建立检察联络室,充分发挥“一线”区位优势,发挥24小时“值班”功效,拉近了检民关系,有效畅通了群众诉求渠道。
文化的作用是潜移默化的,但文化的力量却是巨大的。
检阅近年来的检察文化建设成果,在检察文化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下,苇河林区检察院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了持续增强,检察机关的社会形象、公信力和工作业绩得到了全面提升。在近五年来,实现了所办案件无一错案、无一积案、无一在检察环节超时,不捕、不诉率明显下降,干警队伍无违法违纪、无办案责任事故、无涉检越级访。当地党委组织的行风测评活动中名列前茅,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省级文明单位”,全省检察系统“文化建设先进检察院”,全林区检察系统“先进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全国文明接待室……各种奖励接踵而至,先后获得各种表彰奖励50多项。其中国家级表彰奖励1项,省级表彰奖励16项,县市级表彰奖励33项,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目标考评中连续三年在林区位列前三名。
文化是根本,文化是血脉。与时俱进的苇河林区检察院,将以融入这个时代的蓬勃生机,在对传统文化和现代文明的传承与发展中,用刚毅之神、儒雅之气,推动新时期林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用文化之形、智慧之身,让检徽发出耀眼的光芒;用更加坚实的步伐,在推进法制建设的进程中,向着更高的目标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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