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宿工作的通知
牡丹江、松花江、合江林管局及所属各企事业单位,总局各直属单位,总局机关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国资委有关通知要求,现就切实加强值班值宿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干部值班制度
严禁聘用临时人员、工勤人员、保安门卫人员代替工作人员值班。各部门要按照要求严格落实干部值班制度,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在位,确保值班联络随时畅通,确保全面履行好值守责任。
二、落实领导在岗带班要求
在法定节假日期间、中央和省委举办重要会议活动期间、国内外重要政治敏感期、防汛防火关键时期、重大灾害和突发事件发生时期,要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带班要求,强化值班力量,从严从实做好值班工作。
三、严肃值班工作纪律
值班人员要认真遵守值班纪律,严格执行交接班程序,及时、准确做好值班记录和电话记录,及时处置重要情况、紧急通知、重要文件及领导批示等。值班人员要不等不靠,立即区分值班期间遇到的情况,向带班领导或相关领导报告,及时根据领导批示进行办理,做到即报即办。办理情况要详细记录、及时反馈。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对外泄露或通过网络、微信等传递重要值班信息。
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期间脱岗、离岗,如遇公出等特殊情况,由本单位、本部门在内部自行调整值班值宿人员,并及时报备。
要进一步加强值班督促检查和问责,要对各部门值班工作开展经常性随机检查,对违反值班纪律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由相关部门严肃问责。
四、及时做好值班信息报送工作
值班期间,遇有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等重大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报告,并严格按规定时限向级有关部门报告。如尚未完全掌握情况,可先口头或书面报告初步情况,坚决杜绝迟报、瞒报现象发生。
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办公室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