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方正林业局办公室文件
方林办多经〔2019〕1号
关于印发《方正林业局2019年多种经营
用地(工资田)收费细则》的通知
各林场所:
现将《方正林业局2019年多种经营用地(工资田)收费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方正林业局2019年多种经营用地(工资田)收费细则》
黑龙江省方正林业局办公室
2019年1月3日
抄送:林业局党政领导、副总,有关科室,办公室,存档。
黑龙江省方正林业局办公室 2019年1月3日 印发
方正林业局2019年多种经营
用地(工资田)收费细则
依照《方正林业局多种经营用地(工资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全局多种经营用地、经济林林粮兼作2018年使用承包实际状况,结合各单位地类情况,制定《方正林业局2019年多种经营用地(工资田)收费细则》,望各单位按照细则规定,切实做好2019年多种经营用地(工资田)的发包及土地承包费征缴工作。
一、总体原则
依照《方正林业局多种经营用地(工资田)管理办法》的总体要求实施:
(一)对所有多种经营用地必须有偿使用,各单位每年收缴土地承包费时与种植户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期限为一年。
(二)对承包多种经营用地的对象应执行收费规定。
(三)多种经营用地发包时间自下文之日起至4月末止,收缴费用分批缴局财务科,直至全部发包及足额收缴承包费完毕。
(四)各单位在多种经营用地发包及管理期间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质保量完成土地承包和费用收缴工作,否则,出现问题追究本单位党政一把手责任。
二、具体办法
(一)根据气候、地势、坡度、土壤肥力等因素,全局多种经营用地标准旱田收费标准共分为四类缴费区。
1、沙河子林场、万宝山林场、小龙山管护站、红一林场、陈家亮子林场、响河林场、吉岭林场定为一类缴费区。
2、星火林场、西沟林场、五道林场、石河林场、四道林场、三道通林场定为二类缴费区。
3、曙光林场、新丰林场、红旗林场,定为三类缴费区。
4、西南岔林场、宝马庄林场,定为四类缴费区。
(二)低产田、经济林、输电线路等地类,收费标准分为两类。
1、沙河子林场、万宝山林场、小龙山管护站、陈家亮子林场、响河林场、星火林场、红一林场、吉岭林场、西沟林场、五道林场、石河林场、四道林场、三道通林场定位一类缴费区。
2、曙光林场、红旗林场、西南岔林场、宝马庄林场、新丰林场定位二类缴费区。
(三)多种经营用地收费标准(按以上核定的四类缴费区别分别执行)。
1、水田每亩每年承包费分别为:一类缴费区195元、二类缴费区185元。
2、旱田每亩每年承包费分别为:一类缴费区145元、二类缴费区140元、三类缴费区135元、四类缴费区125元。
3、低产田每亩每年承包费分别为:一类缴费区110元、二类缴费区105元。
4、经济林每亩每年承包费分别为:一类缴费区115元、二类缴费区110元。
5、输电线路空地每亩每年承包费分别为:一类缴费区110元、二类缴费区105元。
三、浮动标准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旱田根据土地开垦的年限、无霜期的长短、土壤板结程度、沙化程度、土地石头多少(不利机械耕种)、土壤有机的含量、土地的远近等因素,划分好土地类型,各单位收费允许上下浮动20%。水田可以根据是否是自然灌溉、打井灌溉、漂伐地等原因允许上下浮动30%。各单位上缴林业局缴费总额不能改变。
四、组织领导机构
为加强多种经营用地使用及管理扎实有效完成多种经营用地发包及收费工作,林业局成立多种经营用地管理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多种经营局。
组 长:鲁统和
副组长:鲁统洲
成 员:周乃君 李 华 鲁统春 张佑海
冯 勇 凌 宇 朱士奎 车 斌
办公室主任: 鲁统洲
副 主 任: 白天增
成 员: 多种经营局全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