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热费收缴的通知
全区热用户:
感谢广大热用户对热力公司供热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8年—2019年采暖期即将供热,希望大家能按照规定时间缴纳供热费,确保今冬供暖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热费缴费标准:
居 民:29.5元/㎡
商 服:36.8元/㎡
车 库:34.5元/㎡
二、热费缴费时间:
根据《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热用户应于供热期前缴纳不少于50%的热费,剩余热费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缴纳。逾期未全额缴纳热费的,自2019年1月1日起按所欠热费总额的千分之一按日加收滞纳金(例如:拖欠热费为1000元,每天需缴滞纳金为1元,月累计30元),并起诉至林区法院依法收缴所欠热费。希望广大热用户按照规定缴纳供热费,避免产生滞纳金等不必要的费用。
三、供热服务电话及收费大厅地址:
热力公司服务电话:0451—57195113
收费大厅地址:第四办公区一楼收费大厅(中心幼儿园斜对面)
以上通知请相互转告!
方林收费大厅
方林热力供应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