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委办公室
协助林业局党委、林业局安排全局性的重要工作、重大部署,负责局党委、林业局召开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筹备、组织工作和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围绕重点工作和局党委、局领导的指示组织调查研究,提出建议;负责以局党委及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文件、情况通报的审核工作和汇报材料、领导讲话等材料的起草、综合工作;负责对各部门、基层单位请示局党委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领导审批。督促检查各部门、各基层单位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总局党委、总局,管理局党委、管理局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领导的批(指)示执行落实情况并进行跟踪调研。协助局党委、林业局领导组织处理重要问题和突发事件及重大事故;负责搜集、筛选、传递、编发、反馈信息和局党委大事记;负责局党委的档案资料、机要通信和保密工作,并对全局进行指导检查;负责上级党组织和基层单位文件及资料的接收、登记、收发、传阅、保管、清退、销毁与归档等工作,并负责指导和规范全局的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党委会议决定及有关会议精神、领导批(指)示的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局党委汇报;负责党委和党办印章、党委负责同志名章及党委介绍信的管理与使用;完成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配合各职能科室做好相关工作。
主 任:李宝成 电话:0451——57193388
副主任:刘永亮 电话:0451——57194355
2、党委组织部 负责全局党的各级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企业家队伍建设、知识分子队伍建设和组工干部队伍建设;负责组织新时期党建理论的研究和党建宣传工作;负责协调、规划和指导党员管理教育工作和党员发展工作,指导全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和基层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工作,指导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负责全局党员发展、管理、培训及统计工作;考察、管理基层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组织落实培养选拔干部工作,负责对基层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研究指导、组织实施干部制度改革;负责知识分子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工作,选拔和管理公检法人员及局级拔尖人才;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干审和落实政策工作;管理科级干部、老干部档案;指导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部 长:鲁统和 电话:0451——57194485
副部长:刘延国 电话:0451——57194233
副部长:王晓峰 电话:0451——57194206
3、党委宣传部(文化局、新闻出版局、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战线工作部、政工职称办公室、党委理论学习室、记者站、文联合署办公)
负责全局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指导和管理,组织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指导全局各级各类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负责全局对外和对内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指导协调意识形态和新闻舆论部门的工作,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负责企业形象、企业产品的广告宣传;负责全局文化和新闻出版工作的规划和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文化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林区文化市场和新闻出版活动的行政管理,负责林区体育工作,对外宣传报导规划和要点,负责全局的思想政治工作系列专业职称评定工作;联系和指导、文联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工作。联系无党派代表人士,落实中央关于发挥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负责森工的民族、宗教、侨务和对台工作并履行其相关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人士的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工作,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做好森工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开展海外联谊,联系港、澳、台和华侨华人中的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部 长:沈振铎 电话:0451——57193590
副部长:刘清江 电话:0451——57194401
4、纪律检查委员会(挂纪委、监察局、纠风办牌子)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对党员和干部进行党风党纪和政纪教育;检查和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规定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检举与控告;受理党员和党组织不服其党纪处分的申诉;监督检查机关各部门和机关公务人员遵守和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个人和单位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受理监察对象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
书 记:王洪成 电话:0451——57193078
监察 局长:黄 程 电话:0451——57194464
纠风办主任:高延明 电话:0451——57194205
5、工会
方正林业局工会受方正林业局党委领导,同时接受上级林业工会领导,内设组织部、民主管理部、宣传教育部、经济技术保护部、生活部、女职工部、财务部、经审办、办公室、帮扶中心、职工之家。主要职责是:方正林业局工会在全面履行四项社会职能(维护职能、建设职能、参与职能、教育职能)的同时,强化维护职能,发挥工会的积极作用。必须遵守和维护宪法,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依照《工会法》按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决定,主持工会的日常工作。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简称职代会)和其他形式,参加企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会委员会是职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代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代会决议的执行。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节劳动争议,与林业局行政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代表职工与林业局签订集体合同或其他协议,并监督执行。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协助林业局有关部门做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林业局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积极了解和关心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接受上级工会和经审委员会的审查监督。完成林业局党委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主 席:陶桂琴 电话:0451——57194536
副主席:朱士奎 电话:0451——57193217 副主席:王树东 电话:0451——57193217
6、政法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与其合署)
负责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的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严格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以及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监督、检查和指导政法各部门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办工作,对揭发、检举、控告政法机关、党组织、党员、干警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和案件,以及上级交办的政法部门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和案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对全局政法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宣传和评比,加强政法基础工作和队伍建设;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林区社会稳定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指导基层单位综治办(综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
副书记:孙中杰 电话:0451——57194894
副书记:张广垠 电话:0451——57194894
7、司法局(挂法制办、道路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
负责承办涉及森工林区的有关行政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工作,并建立和督促落实有关配套规定和工作制度,指导、督促、检查林区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林区内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考核评议工作;负责对行政执法单位贯彻实施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行政执法单位履行法定职责;对行政执法单位做出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强制等各类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督,依法纠正行政违法或不当行为;负责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或组织起草、审核、修改、协调、论证、发布、解释工作,并负责上报备案。负责清理、修订、废止和编撰规范性文件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和考核,对行政执法证件实行统一规范和管理,督促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负责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救济情况的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工作,提出改进行政执法的建议;承办依法管辖的行政投诉、行政赔偿案件和其他涉及本局的诉讼案件;负责协调行政执法单位之间的行政执法矛盾;负责法制研究工作,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中带有普遍性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问题和完善制度的意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局 长:鲁统富 电话:0451——57193768 副局长:谭丽娟 电话:0451——57194257
8、共青团委
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努力完成党和上级团组织提出的各项任务;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对党和社会主义的信念;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充分发挥共青团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作用;加强对团员的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培养青年中的优秀人才,推荐他们进入更重要的工作岗位;充分发挥党联系青年的桥梁作用,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同时,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活动;加强团的自身建设,提高团的战斗力,使共青团成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加强对少先队的领导。
书 记:徐雅坤 电话:0451——57194208
9、武装部 按时完成年度民兵整组工作,确保组织人员、时间、内容、效果的落实;负责民兵政治教育落实,负责学校学生国防教育的落实,坚持以增强国防观念为主要内容的“四课”教育;按照规定落实参训人员,做到无漏训,维护社会治安等活动;完成年度征兵工作,做好适龄青年兵役登记工作,按时完成退伍军人预备役登记统计工作;积极组织和带领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两个文明建设,充分发挥广大民兵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的突出作用;重大节日期间,配合民政部门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部 长:鹿先印 电话:0451——57193577
10、机关党委 受局党委领导,对局机关机关各科室部门党的工作实施领导。负责局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党的建设规划和指导性意见,分类指导机关及各科室部门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培训、发展党员和新党员质量检查工作;指导机关各支部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及时向局党委汇报情况;指导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抓好思想政治、机关作风、组织纪律工作;认真抓好《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贯彻执行,切实抓好“标准化党支部”和党建“一把手工程”建设、三级联创“六个好”、“亲民富民爱民”、“两贴近”、“三带头”等工作;指导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指导机关统一战线工作;领导机关工会和机关团委工作。
书 记:李建义 电话:0451——57182158
工会主席:王奇彬 电话:0451——57194410
11、老干部办公室 领导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工作,及时向局党委和管理局、总局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设;组织指导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组织建设;负责离休干部易地安置的承办和管理;负责接待全局离退休干部的来信来访;负责全局离退休干部综合统计和信息库的管理工作;做好离退休干部活动场所建设和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负责全局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局离退休干部活动室的日常工作。
主 任:商梦山 电话:0451——57193497
书 记:田玉红 电话:0451——57194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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