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林区开展木屑生产情况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委主要领导同志批示精神,遏制盗伐林木加工木屑现象的发生,扎实、有效开展木屑生产情况整治工作,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按照省林业和草原局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木屑是生产食用菌的主要原料。国林局在木材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为生产食用菌的单位和个人提供了大量木屑,促进了食用菌产业的快速发展。但有的地方没有处理好保护森林资源与发展经济的关系,轻保护重利用,管理不到位,出现了盗伐林木加工木屑的现象,致使森林资源遭到破坏。开展木屑生产情况整治,就是为了摸清木屑生产情况,掌握来源渠道,支持使用合法来源木屑,打击违法加工木屑,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查清生产木耳企业和个人的数量、生产能力、消耗木屑等情况。
(二)摸清木屑的来源渠道,包括林业生产提供、木材加工(含进口材加工)生产、从外省、市购进的数量,特别是来源不清的木屑数量。
(三)查实盗伐林木加工木屑数量,依法严肃处理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人。
(四)针对木屑管理出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规范管理,堵塞漏洞,杜绝盗伐林木加工木屑现象的发生。
三、工作方法
在2019年1月18日前,各林场(所)、各有关部门,组织自查,并在2019年1月19日前将自查报告(包括《木耳生产企业和个人情况登记表》、《木耳生产企业和个人情况统计表》、《木耳袋加工点情况统计表》、《木耳菌包生产企业情况统计表》)上报资源局(电子版发至:349505691@qq.com)。2019年2月底前区资源局将组织抽查验收。
四、组织机构
国林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木屑生产情况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辛文家 国林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谌建华 国林局副局长
成 员:鲁统春 国林局资源局局长
刘 成 驻局专员办主任
赵春林 林政局局长
白宇 森保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国林局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鲁统春兼任。
五、具体要求
(一)各林场(所)、各有关单位要统一领导、统一组织,扎实开展整治工作。
(二)各林场(所)、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有序推进。
(三)各林场(所)、各有关单位要确保工作质量。整治工作必须做到情况清、数字准、处理到位、管理规范,决不能走过场。
(四)整治工作要讲究方法,稳步推进。要主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征得木耳生产企业和个人的理解和支持,不得在整治工作中影响企业和个人生产经营活动,更不得损害他们的正当利益,维护良好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