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
关于做好2017年度森林工业工程
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牡丹江、松花江、合江林管局人事局,各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林业局)人事局(科),总局各直属单位人事局(科),大兴安岭地区人社局、伊春市人社局: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发规〔2017〕34号)精神,现将全省工程系列森林工业工程专业2017年度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标准及范围
按照《黑龙江省工程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黑龙江省工程系列森林工业工程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以下简称《评审标准》)执行。森林工业工程专业包括林学、林产工业、森林采伐运输、林业机械、林区道桥、林区电力6个专业。
二、任职资格
计算任职资格、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工作业绩和学术成果等各类评审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高(中)级职称的任职时间从2017年9月1日算起。
三、申报人员向评委会提交的材料要规范、齐全,评审表中的内容要填写清晰、准确、不漏项。具体包括: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
(二)有效的毕业证书、现任资格证书或评审表;
(三)后取得学历且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的,按照省人社厅《关于非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人员申报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函〔2015〕105号)执行,提供有关材料(原件);
(四)学历破格人员、同级改职人员和流动人员《审查表》;
(五)《评审标准》中规定的有效论文、论著、教材成果证书等(原件);
(六)《黑龙江省____评委会拟评人员名册》。
四、进一步加强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与材料上报的审查
(一)强化基层单位推荐。各基层单位要建立职称推荐工作制度,完善推荐办法;要设立推荐委员会,其中一线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三分之二;被推荐人员须为本单位在岗人员,由推荐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同意票数须达到总票数三分之二以上;推荐工作要严格执行回避原则,认真贯彻职称政策公开、推荐程序公开、推荐结果公开、申报人员业绩成果在单位进行展示的规定;要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推荐人员名单须在本单位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方可推荐。
(二)净化职称评审环境。各基层单位要制定有效预防、科学甄别弄虚作假行为的办法,落实申报材料审查责任制。对申报人员已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的,不要求提供第三方学历认证证明,对有异议的学历证书,可通过调阅学籍档案或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等方式核实。对弄虚作假人员,单位或相关部门应取消其申报资格或对已获职称予以撤销;对弄虚作假人员和纵容、包庇、参与弄虚作假人员,单位或相关部门应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予以严肃处理。
五、收费标准
按黑价联〔2017〕30号文件规定执行。高级为300元/人,中级为200元/人。
六、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
(一)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今年全省森工工程专业高(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申报时间为2017年12月6日至12月13日,报送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芦家街83号北极邨宾馆。
联系人:姚天宇 张伟平
联系电话:13603681234 13199480678
(二)申报森林工业工程专业正高级及申报副高级学历破格专业技术人员需参加专业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其他相关事宜
(一)关于调整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政策。
按照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政策规定,以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从今年开始,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再作为申报职称时的必备条件。
(二)按照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政策规定,从今年开始,公务员(含参公管理单位)一律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三)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政策。从今年开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指在县级及以下企事业单位、地处县域的省、市直属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申报职称时对论文、科研等不作硬性要求,结合各系列(专业)特点,用能够体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水平的工作总结、技术推广总结、工程项目方案、专利成果等替代。
(四)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中“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的政策要求,森工系统的事业单位应认真做好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申报推荐、向评聘衔接过渡的准备工作。
(五)今年职称评审工作中继续使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管理平台》,申报人员、基层单位、主管部门须通过平台录入、审核、上报和接收参评人员信息,从今年开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由申报人员按照要求在平台填报、自行下载打印。个人用户版本IP地址:http://60.219.211.87:8888/pwh/cj.jsp,平台使用咨询电话:0451-58976520。
附件:
1:申报材料目录
2:学历破格人员审查表
3: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
4:黑龙江省评审会拟评(审)人员名册
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人事局
2017年11月20日
附件1
申报材料目录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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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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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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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专业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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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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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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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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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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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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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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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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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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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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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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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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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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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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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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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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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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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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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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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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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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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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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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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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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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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职务资格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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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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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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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成绩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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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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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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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知识考试成绩单(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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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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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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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计算机免试人员各类原始证书(件)及证明材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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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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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论文、论著(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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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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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破格、同级改职人员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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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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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贴在材料袋上
2、序号5、6项内容请贴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的成绩单粘贴处,只贴其中一份做为主表
附件2
学历破格人员审查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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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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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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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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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肄业学校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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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肄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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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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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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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部门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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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晋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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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及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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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现
职
以
来
主
要
工
作
业
绩
与
成
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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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层
单
位
推
荐
报
告
|
盖 单
年 月 日
|
市
地
、
部
门
审
查
意
见
|
盖 单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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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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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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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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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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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肄)业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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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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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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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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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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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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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聘任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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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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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工作单位及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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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评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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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职
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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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
单位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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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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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
省直
主管
部门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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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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