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项目名称: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
依 据:黑龙江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
种 类:罚款
处罚幅度:处以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自由裁量细化标准:无
承办处(科)室:卫生局
办事表格与流程图: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依据黑龙江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处以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51、项目名称:不按规定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又不停止诊疗活动的且逾期不办理的,
依 据:黑龙江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
种 类:吊销许可证
处罚幅度: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自由裁量细化标准:无
承办处(科)室:卫生局
办事表格与流程图:不按规定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又不停止诊疗活动的且逾期不办理的,——依据黑龙江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52、项目名称:违反黑龙江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有关规定的
依 据:黑龙江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一)因擅自执业曾受过卫生行政部门处罚的;(二)擅自执业的人员为非卫生技术人员的;(三)擅自执业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的;(四)为内部职工服务的医疗机构未按规定进行变更登记向社会开放的;(五)医疗机构未经变更登记擅自改变执业登记事项的;(六)流动行医、集市摆摊行医和持假执照行医的。
种 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处罚幅度: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自由裁量细化标准:无
承办处(科)室:卫生局
办事表格与流程图:(一)因擅自执业曾受过卫生行政部门处罚的;(二)擅自执业的人员为非卫生技术人员的;(三)擅自执业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的;(四)为内部职工服务的医疗机构未按规定进行变更登记向社会开放的;(五)医疗机构未经变更登记擅自改变执业登记事项的;(六)流动行医、集市摆摊行医和持假执照行医的。——依据黑龙江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53、项目名称: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
依 据:黑龙江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种 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处罚幅度: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处以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自由裁量细化标准:无
承办处(科)室:卫生局
办事表格与流程图: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依据黑龙江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处以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54、项目名称:违反黑龙江省罚没和扣押财物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有关规定的
依 据:黑龙江省罚没和扣押财物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一)对执法机关上缴的罚没和扣押物品因管理不善造成损毁的;(二)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挪用罚没和扣押财物的;(三)未按照规定处理罚没物品的;(四)未按照规定审核、发放票据或者有偿提供票据的;(五)对执法机关罚没和扣押财物的监督管理不力,造成财物流失的;(六)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其他情形。
种 类:警告
处罚幅度: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
自由裁量细化标准:无
承办处(科)室:财务科
办事表格与流程图:(一)对执法机关上缴的罚没和扣押物品因管理不善造成损毁的;(二)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挪用罚没和扣押财物的;(三)未按照规定处理罚没物品的;(四)未按照规定审核、发放票据或者有偿提供票据的;(五)对执法机关罚没和扣押财物的监督管理不力,造成财物流失的;(六)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其他情形。——黑龙江省罚没和扣押财物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
55、项目名称:违反黑龙江省罚没和扣押财物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有关规定的
依 据:黑龙江省罚没和扣押财物管理条例第三十条:(一)因管理不善造成罚没和扣押物品损毁的; (二)侵占、挪用、使(借)用、调换、私存、私分或者擅自处理罚没和扣押财物的; (三)未按照规定的期限或者预算级次上缴罚没财物的; (四)未按照规定上缴被依法收缴的扣押财物的; (五)向被扣押物品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的; (六)未向当事人出具票据的; (七)未按照规定及时将扣押财物退还当事人的。
种 类:警告
处罚幅度: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
自由裁量细化标准:无
承办处(科)室:财务科
办事表格与流程图:(一)因管理不善造成罚没和扣押物品损毁的; (二)侵占、挪用、使(借)用、调换、私存、私分或者擅自处理罚没和扣押财物的; (三)未按照规定的期限或者预算级次上缴罚没财物的; (四)未按照规定上缴被依法收缴的扣押财物的; (五)向被扣押物品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的; (六)未向当事人出具票据的; (七)未按照规定及时将扣押财物退还当事人的。——黑龙江省罚没和扣押财物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
56、项目名称:(一)未实行罚没和扣押财物收缴与保管相分离或者未建立财务统一核算等管理制度的;(二)未按照规定报送罚没物品上缴清单的;(三)未按照规定将扣押清单备案的;(四)未按照规定管理、使用或者填写票据的。
依 据:黑龙江省罚没和扣押财物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种 类:警告
处罚幅度:情节严重的,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
自由裁量细化标准:无
承办处(科)室:财务科
办事表格与流程图:
57、项目名称:未按照《野生药材收购许可证》或《野生药材运输证明》规定的有效期、地域、品种、数量收购或者运输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的,
依 据:黑龙江省野生药材资源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种 类: 罚款
处罚幅度:没收其违法收购或者运输的野生药材,并处违法收购或者运输野生药材价值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自由裁量细化标准:无
承办处(科)室:商业局
办事表格与流程图:没收其违法收购或者运输的野生药材----处违法收购或者运输野生药材价值一倍以
三倍以下罚款。----(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执行
58、项目名称:涂改、转借《野生药材收购许可证》或《野生药材运输证明》的,由县级以上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机构没收其证件,
依 据:黑龙江省野生药材资源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种 类:罚款
处罚幅度:由林业局以上野生药材保护管理机构没收其证件,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自由裁量细化标准:无
承办处(科)室:商业局
办事表格与流程图:涂改、转借《野生药材收购许可证》或《野生药材运输——黑龙江省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条例第四十一条由林业局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机构没收其证件,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执行
59、项目名称:未按照《野生药材收购许可证》或《野生药材运输证明》规定的有效期、地域、品种、数量收购或者运输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的
依 据:黑龙江省野生药材资源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种 类:罚款
处罚幅度:没收其违法收购或者运输的野生药材,并处违法收购或者运输野生药材价值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自由裁量细化标准:无
承办处(科)室:商业局
办事表格与流程图:未按照《野生药材收购许可证》或《野生药材运输证明》规定的有效期、地域、品种、
数量收购或者运输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的——黑龙江省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条例第四十条、没收其违法收购或者运输的野生药材、并处违法收购或者运输野生药材价值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执行
60、项目名称:未取得《野生药材收购许可证》或《野生药材运输证明》,违法收购或者运输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的,
依 据:黑龙江省野生药材资源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种 类:罚款
处罚幅度:没收其违法收购或者运输的野生药材,并处野生药材价值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自由裁量细化标准:无
承办处(科)室:商业局
办事表格与流程图:未取得《野生药材收购许可证》或《野生药材运输证明》、违法收购或者运输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的、——黑龙江省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条例第三十九条、没收其违法收购或者运输的野生药材,并处野生药材价值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执行
61、项目名称:未按照规定的采集期采集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药材物种的,
依 据:黑龙江省野生药材资源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种 类:罚款
处罚幅度:没收其野生药材,可以并处野生药材价值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自由裁量细化标准:无
承办处(科)室:商业局
办事表格与流程图:未按照规定的采集期采集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黑龙江省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条例第三十八条]没收其野生药材,或以并处野生药材价值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执行
62、项目名称:使用严重破坏野生药材资源的工具和方法采集、猎捕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
依 据:黑龙江省野生药材资源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种 类:罚款
处罚幅度:应当没收其工具,责令其恢复植被,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自由裁量细化标准:无
承办处(科)室:商业局
办事表格与流程图:使用严重破坏野生药材资源的工具和方法采集、猎捕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黑龙江省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条例第三十七条、应当没收其工具,责令其恢复植被,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执行
63、项目名称:未取得采药证,违法采集、猎捕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
依 据:黑龙江省野生药材资源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种 类:罚款
处罚幅度:没收其野生药材,可以并处野生药材价值二倍以下罚款。
自由裁量细化标准:无
承办处(科)室:商业局
办事表格与流程图:未取得采药证,违法采集、猎捕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黑龙江省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没收其野生药材,可以并处野生药材价值二倍以下罚款—(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执行
64、项目名称:转让、涂改、伪造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伪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的
依 据:黑龙江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种 类:罚款、吊销许可证
处罚幅度:责令改正,收缴其合格证明或者检验印章;转让、涂改检验合格证明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伪造检验合格证明或者检验印章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自由裁量细化标准:无
承办处(科)室:商业局
办事表格与流程图:转让、涂改、伪造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伪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的——黑龙江省畜禽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责令改正,收缴其合格证明或者检验印章;转让、涂改检验合格证明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伪造检验合格证明或者检验印章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执行
65、项目名称: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克扣货主畜禽产品的
依 据:黑龙江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种 类:罚款
处罚幅度:责令退还克扣的畜禽产品,并处被克扣畜禽产品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给经营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自由裁量细化标准:无
承办处(科)室:商业局
办事表格与流程图: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克扣货主畜禽产品的——黑龙江省畜禽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责令收回畜禽产品,并处被克扣畜禽产品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给经营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