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继续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方正林业局城镇管理实施办法》中规定:禁止单位和个人在道路两侧设置活动广告、主要街道两侧禁止堆放物料、摆摊设点、在主要街道两侧从事商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店外经营、作业、摆放物品、展示商品。为将办法中规定落实到位,3月6日上午,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刘殿辉带领城管执法人员继续深入方正林区各主要街路,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重点对沿街商户门前三包区域内卫生及物品随意摆放行为进行清理整顿。在对德坤街沿街商户的检查过程中发现,仍有个别业主视相关办法规定于不顾,我行我素,门前环境杂乱无序,商品、杂物乱堆乱放,对此城管部门提出严肃批评,并责令业主立即整改。
通过检查发现,绝大多数商服业主都能够按照《方正林业局城镇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积极主动配合城管部门将自家门前环境清整到位。
编者按: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从细微之处得以体现,一切宏大叙事,都是以人为中心!相信,建设一个温馨和谐、文明繁荣的家园是我们共同的心愿,那么就让我们以主人翁的历史使命感和高度的责任感,严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做到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用决心和行动来共同维护、珍惜我们赖以生存的空间,共同打造富庶和谐、文明整洁新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