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办字﹝2018﹞4号
关于开展2018年“两节”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各基层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管理局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两节”送温暖活动。
一、送温暖原则
要将送温暖活动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要以解困脱困为目标,明确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实际问题的措施;要做好职工正常福利和后勤保障服务;要推动送温暖活动常态化、经常化、日常化。
二、送温暖对象
本局在册困难职工、全民一次性安置困难职工及实行社会化管理困难家庭(户口迁入不满一年及非林业户、低保户不在慰问之内)
三、送温暖标准
分特困家庭和困难家庭两类
1、特困家庭
①2017年患有各种癌症、白血病等重大疾病,并有上级医院诊断书或治疗病历的家庭;
②2015年以来患有各种癌症和尿毒症的有上级医院诊断,有每年不间断化疗或透析病志的家庭;
③三无家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的鳏寡孤独人员,缺一不可);
④长年有病的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含省劳模)。
2、困难家庭
①本人患重大疾病(当年发生的各种重大疾病或大手术等)、长年卧床不起,有本局医院或上级医院住院病志的家庭;
②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智障、精神病患者家庭;
③2017年遭受自然灾害损失严重的家庭(有单位或社区证明);
3、帮扶网内建立困难职工档案的职工。
四、送温暖活动的时间和步骤
第一阶段: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1月20日为调查核实阶段,成立慰问品采购询价小组,进行市场询价和采购;召开基层工会主席参加的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调查和春节送温暖工作。1月20日前将《送温暖申报表》、《申请送温暖家庭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单位工会公章)报局工会生活保障部;
第二阶段:2018年1月21日至1月28日为公示阶段,将确认的“困难家庭名单”在本单位(社区)进行公示,广泛听取职工群众意见,对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坚决予以除名,取消申报资格,并根据情节追究有关领导及工作人员责任。
第三阶段:2018年1月29日至2月15日为发放、重点慰问阶段。2月1日至2月12日局党政工领导分别走访慰问特困职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2月13日至2月14日到职工医院慰问病伤职工。
五、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局成立2018年“两节”送温暖领导小组
组 长:罗晓春 王永利 那子瑜
副组长:李传利 王秀岚 徐 玲
成 员:李光辉 孟祥民 徐钦玲 范晓妍
各单位要把困难家庭生活状况调查纳入到当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明确责任。本次调查采取本人申报,责任单位调查审核的方式进行。
①地区单位在册职工(包括非全民所有制在岗职工)、全民所有制退休职工到本单位申报;集体、混岗退休职工、五七工、一次性安置职工、职工遗属、青年到所在社区申报(以居住地为准)。
②山上林场(所)负责本单位人员的申报审核工作。
③山上林场(所)户籍长期在地区(包括山河镇)居住的回本单位申报。
3、严格把关。各单位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对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要按党纪政纪处理。
4、强化监督。各单位要把送温暖的对象、时间和困难家庭名单,通过广播、电视、板报等形式向职工群众公开,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送温暖活动结束后,局将成立有纪委监察局、局工会、民政局参加的核查小组,对发放情况进行核查,并将核查情况在全局通报。
黑龙江省山河屯林业局
2018年1月8日
抄 送:纪委、工会、团委,党委各部门、行政各科局室,局党政班子成员、
专员、总师。
黑龙江省山河屯林业局局长办公室 2018年1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