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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河屯林业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1-06-20
山河屯林业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黑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的通知》(黑土规组〔2005〕1号)和森工总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森函资〔2011〕127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规划编制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结合我局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严格林地保护的各项政策,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妥善处理经济发展与资源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通过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加快推进森工林区工业化、城镇化和总局“四八四三”长远战略,促进森工林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原则
1、综合平衡,统筹安排各方发展用地,优先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原则;
2、节约和集约用地,严格保护耕地和林地原则;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镇规划、生态建设规划、自然保护区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天保二期工程相结合的原则;
4、加强土地复垦整理,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的原则;
5、保护和改善林业生态环境,保护林区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原则。
三、规划目标
通过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使我局林区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得到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土地利用效率得到显著提高,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特别是重点项目用地得到有效保障,以供给调节需求,以土地供应控制经济运行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耕地和林地得到有效保护,建设用地得到集约高效利用,后备土地资源得到适度开发利用,土地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四、规划期限和范围
1、规划期限
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2005年为规划基期年,以2010年为近期规划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
2、规划范围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为我局施业区和局址经依法批准范围内的土地面积。
五、工作任务
1、在充分认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实现森工林区“四八四三”长远发展战略的前提保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林业可持续发展重要基础的前提下,分析林区内土地利用现状、潜力;预测经济和社会发展趋势及各业、各类用地需求,研究规划期内的土地供需状况。具体开展以下工作:
(1)耕地保护目标与对策研究;
(2)统筹林业局土地利用问题;
(3)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与土地利用战略研究;
(4)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问题研究;
(5)局址用地结构与布局问题研究;
(6)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问题研究;
(7)资源型森工林区可持续发展用地问题研究;
(8)建设社会主义新林区及发展趋势用地需求研究;
(9)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对策问题研究。
2、对我局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进行调整,根据森工总局、林管局规划的主要用地控制指标,确定我局土地开发、利用、整治与保护的重点区域与重点工程,布局重点项目用地,保障林区建设用地规模,为林区各项建设预留足够的用地空间,编制规划方案、规划图和规划说明。
3、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在专题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局实际,编制土地利用专项规划。
(1)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专项规划;
(2)自然保护区用地专项规划。
4、制定保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完善相关法规、调整机制和管理制度。
5、建立土地规划管理信息系统。
六、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我局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林业局决定成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礼堂(林业局局长)
副组长:高云中(副局长)
金贵成(副局长)
成  员:王实锐(驻山河屯国土资源所所长)
        姜士平(经营公司副经理)
卜祥文(财政局局长)
        孟晓民(发改局局长)
        冯  利(建设局局长)
        伞桂林(资源科科长)
        申洪斌(多种经营局局长)
        赵景玉(旅游局局长)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资源科。
主  任:伞桂林
副主任:于立波  刘彦春
成  员:赵世忠  许彦双  刘景太  孟祥义  高云喜
联络员:孟祥义  电话: 53572662
七、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科学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适应土地管理新形势的客观要求,是严格耕地和林地管理,科学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实现各类用地用途管制的重要基础,是全面实施森工林区“四八四三”长远战略,加快小康社会建设进程的前提保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各基层单位和部门的领导,要切实从林区的实际出发,着眼大局,突出发展,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本着对林区和职工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我局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2、加强领导,提供保障。
为保障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各基层单位和相关科室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纳入日程,把规划编制当做大事来抓。加强领导和协调,指定工作人员,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按期完成。
3、精心组织,密切配合。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既要考虑国家土地宏观调控政策,又要结合森工实际情况,突出森工特色,为林区建设和工业化发展开拓足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在不违背原则的前提下,用足、用活、用好政策,求同存异,找准工作和政策的结合点。要搞好部门、行业、土地需求预测和用地规划,特别是资源、计划、建设等部门要搞好规划的协调工作,建立规划编制协调机制,保证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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