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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河屯重点国有林区推进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
2018-04-26

山林党发﹝2018﹞8号

 

关于山河屯重点国有林区

推进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单位:

按照森工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挂牌后,应在2018年2-4季度及时进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依据中央6号文件和省委36号文件精神,紧密结合《森工总局对山河屯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改革方案的批复》黑森党发2017﹞53号文件要求,按时高效完成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和重点国有林管理局组建,三条线运行,经管理局党委第十八届二十七次会议研究决定,对进一步推进国有林区改革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第一方面:政企分开

一、如期进行政企分开,双轨制运行,按照文件批复第四章节规定,建立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体系

1、组建林业经营有限公司:整合重点国有林区企业经营职能,依法组建林业经营有限公司,合理设置公司机构,独立开展企业经营,面向市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照党章和党规建立健全党的组织,健全党的工作机构。依照《工会法》健全企业工会组织。

2、林业经营有限公司职能:经营公司主要承接企业经营职能,接续原林业局国有企业职工劳动关系和承接职工人事档案材料,续接职工社会保险,承担发展林区经济、安置职工转岗就业的工作。

    3、林业经营有限公司的核算:按照资产经营性质和占有使用原则,将原林业局经营性资产依法划给林业经营有限公司,办理划转手续,建立公司资产账户和资金账户,依法享有企业资产经营权和收益权。林业经营有限公司依据企业财务会计规定,建立企业会计制度,独立核算。

4、企业监管:林业经营有限公司作为国有企业将逐步改组为森工集团子公司,待森工集团组建后,纳入集团运营和监管。改革过渡期间,总局授权暂由山河屯重点国有林管理局代行出资人职责,对林业经营有限公司进行监管。企业干部按现行干部管理权限执行。

二、及时进行国有资产清查,财务单独立账管理初步实现清查工作步骤为:由国资委牵头,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发改局、建设局、房产局、工信委参加,对旅游公司、三木制药厂、冷冻食品厂、利源物资公司、苗木绿化公司、基建工程处、营林产业公司、经营性单位、招商企业、商业承包点、公共使用房屋、出租公产店铺进行国有资产清点,三方签字认定,划转林业经营有限公司管理,由财政局牵头与银行对接,核实企业经营型单位财务开户情况和账户资金情况,归纳种类、汇总数量,配备财务专业人员兼职管理。

三、组建林业经营有限公司领导机构山河屯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党政主要领导兼任林业经营有限公司党组织书记、总经理,行使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出资人监管职责,按照《方案》批复,抽调5名职能干部兼任领导班子成员,按照《方案》批复下设党群工作部、综合办公室、计划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需合计抽调干部21人(原岗位职责不变),负责对林业经营有限公司本部的开办运行以及下属企业的经营指导,下属企业经营机构按照原体制运行。建议利用闲置或整合有空余办公房屋,明确林业经营有限公司办公地点,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在森工集团成立前,以上人员直接接受山河屯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党委、管理局的领导和监督。

四、由发改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抓紧完善年度各类产业经营计划,支持和协助林业经营有限公司开展经营活动,为林区经济转型提供助力。

第二方面:政事分开

一、已明确社会职能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有教育类、文化类、医疗卫生、两供一业、消防、商业供销等单位和系统,住建、交通、民政、残联、劳动保障、质检、司法、宗教管理、物价、安全监察、水利、环保、经贸、武装、协警、机电能源、信访等部门,街道办、食品药品监督、农业、畜牧防疫等行业。

二、财务管理应进一步按资金渠道单独记账,打包管理,人事档案、职工档案、职称档案、社保台账等由人事局、劳动局牵头、社保局、档案科配合及时整理,独立建档、存档,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结合总局清查工作同期进行。

三、改革过渡期间,管理局党委、管理局将继续扶持民生事业,惠及民生,加强民生行业的管理,统筹林区民生发展布局,涉及社会职能管理及公共服务行业的各单位、各部门要各司其职,照常工作,改革是改变林区社会政事、政企不分的管理体制,而不是要将我们林区职工生产生活方式改变,生活居住的区域依然在林区,工作服务内容依然面向林区(如教育、医疗、供暖、供水、物业、社区),工作是否饱和要依托林区,职工群众的幸福未来还需要林区。

第三方面:重点国有林管理局组建

一、按照《方案》批复,组建山河屯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机构依托原有林业机关进行选择配置、整合组建,已明确的国有林管理单位有:国有林管理局机关、森林资源监督、林业工作站(病防站、种苗站)、森林防火队、森调队、营林验收队、林政资源检查站、森林公园管理处、地质公园管理处、大峡谷保护区管理局、山上14个林场(所)及实验苗圃等单位和部门。

二、重点国有林管理局作为改革承载中心,依托改革方案做好林区改革的领导和指导工作,首要任务是按照改革体制要求,配合上级做好资产清查、人员调查,债权债务核查,社会公共职能移交、林业经营有限公司组建,承接原林业局债权债务清理管理工作,妥善安置富余职工,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改革矛盾,宣传改革进展。

三、在全面做好改革的同时,及时加强和完善林政资源管理、管护架构,保障国有重点林区生态系统、管护系统正常发挥作用,保证重点国有林蓄积量持续增长,处理好保护和利用的关系,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

四、国有林区改革是新生事物,在改革过程中,管理局党委、管理局也在顺应改革方式,理顺改革方法,及时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对照任务时间表、路线图积极进行工作,随着上级改革内容的逐步明晰,全局各级组织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待森工总局关于机构、岗位、编制、经费等进一步落实,管理局党委、管理局将按照总局最新政策要求,对政企、政事改革部分动态进行调整,按步骤实施航行靠舵手,在总局党委的领导下,在管理局党委、管理局的正确带领下,全局各级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深入推进重点国有林区改革工作,形成人人知悉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如期完成国有林区改革工作任务。

    特此通知。

中共山河屯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党委

                  黑龙江省山河屯重点国有林管理局

  2018年3月27

 

   送:森工总局党委改革办。

 中共山河屯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委员会办           20183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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