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介绍 企务动态 公告信息 领导讲话 重要讲话 统计信息 发展规划 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 部门文件 人事信息 重点工作
人事信息 重点工作 行政执法 科普宣传 参政议政 工作流程 工作规则 其他信息 办事指南 大事记 招标公告 民生保障
当前位置:首页  -> 行政执法
黑龙江省苇河林业局关于印发《苇河林业局禁种铲毒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7-12-29

 

苇林公字[2017]52号

 

 

黑龙江省苇河林业局关于印发《苇河林业局

禁种铲毒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苇河林业局禁种铲毒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七年四月十二日

 

                                                        

抄报:省森工总局禁毒委。                                

抄送:党政班子成员、专员,存档。                        

黑龙江省苇河林业局办公室          2017年4月12日印发

 打字:栾海燕                             校对:赵彦伟

苇河林业局禁种铲毒工作方案

 

按照2017年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禁毒委员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森工林区禁种铲毒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和《黑龙江省森工林区禁种铲毒工作方案》要求, 进一步巩固苇河林区禁种铲毒工作成果,防止非法种植毒品问题发生,结合苇河林区禁种铲毒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苇河林业局2 0 1 7年被省局确定为禁种铲毒重点地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禁毒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禁种铲毒工作的意见》,以巩固“零种植”、确保“零产量”为总目标,按照“预防得住、发现得了、铲除得尽、打击得狠、追究得严”的工作原则,切实提高对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的主动发现能力、要在全林区组织强大的踏查铲除队伍、公安局禁毒大队、派出所、刑警、治安等相关警种加大侦查破案和打击处理能力,坚决遏制非法种植罂粟原植物问题发生。林业局要给予禁种铲毒工作大力支持。具体任务目标:一是对重点种植地区进行专项治理,切实加强公安机关案件侦查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种毒大户和幕后组织者,彻底摧毁毒品种植、加工、销售网络,严防辖区内种毒活动的发展蔓延,确保“零产量”。二是重点地区踏查覆盖面达到100%。三是全林区禁种宣传教育覆盖面达到100%。四是实现“零产量”,巩固“零种植”。五是林业局党委、林业局要高度重视禁种铲毒工作,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做到目标到位、任务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逐级落实到位。

    二、工作措施

   (一)各单位召开禁种铲毒部署会,全面进行工作部署。确定2017年禁种铲毒工作任务、目标和各项工作措施,细化并明确禁毒委成员和各林场所的工作任务,林业局领导与职能部门和林场要逐级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任务、措施和奖惩,同时各林场所与林业职工和管护责任人签订责任书,把责任传导到群众中,形成全民参与的工作氛围。

   (二)深入开展禁种铲毒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加大禁种铲毒宣传力度,严防种子落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微博、报纸等各类新闻媒介和张贴标语、发放传单资料、召开宣传会议等形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禁种宣传活动,务必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涉毒违法犯罪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局面;深入宣传毒品危害、毒品原植物特征和禁种法律知识,用真实案例警示、教育群众,震慑犯罪;建立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开通举报专线电话,鼓励群众自觉抵制和检举揭发非法种毒行为,使“种毒违法、种毒必铲、种毒必究”的法制观念深入人心,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禁种铲毒意识,严防毒品原植物种子落地。

(三)因地制宜组织开展踏查铲毒行动。要组织发动党政领导、林场职工、公安民警、外来务工人员、禁毒志愿者等各方面力量,深入荒山野岭、林班小号、房前屋后等潜在非法种植区域,开展拉网式踏查铲毒行动。要对历年来的种毒重点区域和易种毒区域进行全面彻底的踏查和复查,踏查和复查面要达到100%。我局确定东风林场、青山林场和新兴林场为工作重点区域,各单位要明确责任,建立健全禁种踏查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书,并将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林场、班组、到户到人头。同时,要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规定,发布和张贴政府禁种通告,播放禁毒宣传光盘,教育群众,震慑犯罪,真正做到家喻户晓。并在易种毒地区建立秘密力量,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公布举报奖励措施。各林场要在4月3 0日前完成第一轮踏查工作;5月1 5日前完成第二轮踏查工作。在第一轮踏查中要对历年来掌握的非法种毒地块和疑似种毒地块进行核对,对上报总局禁毒办的坐标点、面积等数据进行验证,不正确的予以修正;尽早发现新开地块,对已经种子落地的地块要进行药物灭活,确保罂粟不能生长;采取多种防范措施巩固“零种植”,特别是对高山角、人烟罕至地方开天窗种毒和房前屋后零星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要全面踏查,坚决铲除。在第二轮踏查中,要对重点地区进行复查,务必避免遗漏。尤其对已经发现有种毒情况存在的重点区域要反复进行复查,确保万无一失。

 (四)严厉打击非法种毒违法犯罪活动。公安局禁毒大队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的侦查力度,公安机关要加强与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联系,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要彻底追查种子来源和加工毒品流向,坚决打掉一批组织种植、集中收购、加工毒品的犯罪团伙,彻底摧毁毒品种植、加工、销售链条。对影响广、危害大的非法种毒案件,要及时立案侦查、挂牌督办;涉及跨地区的严重非法种毒案件,要及时上报总局禁毒办。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4月中上旬)。各单位要根据国家林业局、省禁毒办、总局和林业局禁毒办要求,抢前抓早,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措施和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会议动员部署,确定本辖区的重点区域,明确责任,建立健全禁种责任制,并层层落实。

    (二)实施阶段(4月中旬至9月初)。林业局要根据毒品原植物生长规律特点,对易中毒区域采取拉网式踏查。按照要求积极配合国家、省禁毒办实施的卫星遥感和无人机航测工作;在铲毒工作结束后,及时将铲毒破案数据录入“全国禁种铲毒管理信息系统”。

    (三)总结阶段。禁毒各成员单位对禁种铲毒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总结经验作法、成功案例、主要成果。统计发现铲除非法种植罂粟株数、亩数、地块数、坐标点以及破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数(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数等战果,于9月15日前将材料上报林业局禁毒办(公安局禁毒大队)。对于涉及大麻的违法犯罪案件情况,应即时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2 0 1 7年禁种铲毒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林业局成立禁种铲毒行动领导小组:     

    长:黄福论

副组长:胡建国、徐晓轩、胡克升

办公室设在公安局禁毒大队

办公室主任:胡克升(兼)
联系电话:0451-53403461

禁钟铲毒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林区禁种铲毒工作的日常协调、督导检查、综合汇总等工作。各单位也要参照林业局模式成立领导机构,推动并将禁种铲毒工作落到实处,加强检查督导,强力推进禁种铲毒工作。

   (二)加强协作配合。禁种铲毒工作涉及公安、宣传等多个部门,涉及公安机关禁毒、治安、刑侦、森保等多个警种,且易发生在辖区交界处。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按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协作配合。禁毒办要切实加强对禁种铲毒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全力推进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积极配合国家、省禁毒办开展的卫星遥感和无人机航测,全力支持地面核查和现场督导工作。

   (三)加强保障投入。要根据禁种铲毒行动的实际需要,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加大投入,确保行动顺利开展。

   (四)加强责任落实。要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任务,层层落实、签订责任状,确保责任状签订到林场所、居委会等基层单位,形成人人有禁种责任、层层抓禁种措施落实的工作格局;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部署、抓落实,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分解任务、落实到人。

   (五)公安机关各派出所全力抓好种毒重点人口的管理工作。要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街道、居委会的作用,将暂住人口、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口管住,对种毒重点人口进行逐一走访、登记,务必做到本地区种毒重点人口不外流,外地重点人口能及时发现并控得住。。

   (六)把禁种和春季防火紧密结合。要在交通要道设立由公安、防火、林政等部门人员组成的检查站,对入山人员实行凭证(防火证)入山制度,严格审查登记,严格控制和杜绝种毒人员混迹入山种毒。有条件的要和森林防火紧密地联系起来,充分利用春季防火飞机开展航测。

   (七)切实落实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制。要结合森林资源管护责任状的签订工作,将禁种责任制落实到具体管护人身上,同管护人的经济利益和行政责任挂钩,调动管护人的工作积极性,使管护人能够主动地寻找种毒线索并举报,一旦在管护人的管护区发现种毒,要依法按责任制严肃追究。

   (八)全面加强禁毒基础工作。要进一步加强禁毒基础工作,强化对种毒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要有针对性地物建一批秘密力量,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禁毒基础工作,为破获一批种毒案件、抓获一批种毒人员打下坚实的基础。

   (九)做好信息传递工作。要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录入相关信息系统,并上报林业局禁毒办。特别是对于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包括刑事、行政案件)的立案、破案信息都要及时录入禁毒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上报总局禁毒办。

   (十)严格兑现奖惩。对于铲毒期间行动快、措施实,在毒品原植物收获前主动发现铲除的,上报林业局禁毒办将进行通报表扬;对于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工作失职失察,导致非法种毒问题出现大面积反弹或隐瞒不报、漏报少报、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以及未能自行发现,在上级禁毒部门检查中发现存在非法种毒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联系我们

  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主办  备案序号:05002205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昌街66号   邮政编码:150001
  集团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邮箱:sengongzwg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