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苇林公字[2009]206号黑龙江省苇河林业局关于印发《苇河林业局处置重大爆炸恐怖袭击事件预案》的通知
2017-03-15







苇林公字[2009]206号
黑龙江省苇河林业局关于印发《苇河林业局
处置重大爆炸恐怖袭击事件预案》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苇河林业局处置重大爆炸恐怖袭击事件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苇河林业局处置重大
爆炸恐怖袭击事件预案

按照黑森反恐字[2009]5号的通知精神,为全面开展 “森工林区处置重大爆炸恐怖袭击事件”的各项工作,确保我局具体工作的落实,根据上级的有关工作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局处置重大爆炸恐怖袭击事件工作体系,形成统一领导、反应及时、科学决策、处置有序的系统,全面提升处置各类重大爆炸恐怖袭击事件的能力。通过对设定重大爆炸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演练,提高队伍实战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处置原则
处置重大恐怖袭击事件的原则是: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司其职、密切协作、依法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
三、处置重点
(一)对我局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广播电视局等要害部门进行爆炸恐怖袭击的。
(二)对群众性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宾馆、广场、幼儿园、贮木场等公众聚集地实施爆炸恐怖袭击的。
(三)能够引发爆炸的重大安全事故的恐怖案件。
(四)其它能够造成我局严重社会影响或重大损失的爆炸恐怖事件。
四、指挥体系
我局一旦发生重大爆炸恐怖袭击事件,立即启动反恐预案。即我局反恐怖工作小组立即启动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由我局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组长或指挥部指定人员负责现场指挥,我局党政领导任副指挥,负责事发现场处置工作,并调集处置爆炸恐怖袭击事件的部分专业人员,为现场处置提供专业咨询并指导现场搜爆、排爆工作。我局现场指挥部对省局二级指挥部负责,具体落实两级指挥部门下达的各项命令和任务,组织现场封控,群众疏散、搜爆排爆、抢险救援、现场勘查及对恐怖分子缉捕工作,及时报告现场情况并提出处置建议。
五、部门分工
处置重大爆炸恐怖袭击事件时主要部门分工如下:
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部署涉及重大恐怖袭击事件的宣传报导及新闻报导工作。
财务科:负责爆炸事件处置工作中的经费保障工作。
民政局:负责现场受害群众生活救助、保障受害群众基本生活。
卫生局:组织现场医疗救护、负责医疗救援、卫生防疫、消毒检查工作。
办公室: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事件处置工作中的交通、通信、工程抢险、生活物资、水、电、气、热供应,并组织工程抢险力量实施抢险、排障、救援。
公安局:组织、协调、指导对爆炸恐怖袭击事件现场的封控、勘查、侦查和排爆工作;缉捕恐怖分子;查处恐怖组织;会同有关部门搜集相关信息;做好现场治安、消防、交通管制、救援、危害评估等工作。
安监局:配合公安局清查爆炸物品种类及来源,为侦查案件提供支持。
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利用特种设备实施爆炸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救援指导和技术支持,配合公安局查明实施爆炸恐怖的行为,负责爆炸物品检测鉴定,为案件查破提供技术支持。
其他单位做好本系统反恐防范、应急处置等工作的同时,做好随时完成上级指挥部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具体工作方法
重大爆炸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要认真履行反恐办公室和机动队的职责,积极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一)及时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重大爆炸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公安职能部门要在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立即报公安局反恐办公室,不得延误。公安局立即核实有关情况并报告林业局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组长,上报上级机关。要各负其责,迅速对事件现场进行实时监控、追踪,并上报事态发展变化情况。
(二)公安局要迅速对事件的现场和周边地区实施封控,严禁无关人员及车辆进入封锁区域。视情节对局部地区的交通、通讯和人员管制。必要时、对局部地区实施紧急状态。依照审批程序报告林业局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和上级公安机关,防止事态及其危害进一步扩大。根据各自分工,对事发现场进行全面彻底搜查,及进发现排除未爆装置,对附近易燃易爆物品采取紧急转移,保护等措施。
(三)公安局、卫生局、安监局要处置好次生灾害。对恐怖袭击之后引起次生灾害实施有效控制。
(四)公安局要全力维护事发地的社会稳定。根据重大爆炸恐怖袭击事件的具体情况,组织强大警力,采取各种预防性紧急措施,严防恐怖分子发动新一轮或连环式的恐怖袭击。
1、视情况及时切断水、电、气、热等供应。
2、立即组织民警对现场进行戒严,对现场人员进行疏散。
3、加大社会面检查、巡逻、控制力度。
4、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强事发地的社会面控制,收集社会反应,严密防范和打击借机发生的一切破坏社会稳定的犯罪活动。合力维护我局的社会稳定和确保事发地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五)公安局、安监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要缜密侦查,严惩爆炸恐怖袭击分子。立即对重大爆炸恐怖袭击事件开展全面侦查和调查工作,及时清查事实,收集证据,依法严厉惩处制造事件的恐怖分子。根据需要,可利用各种媒体公布案情和举报专线,发动群众参与打击和重大爆炸恐怖袭击犯罪活动,为侦查破案和防范、打击重大爆炸恐怖袭击事件提供情报支持。
(六)宣传部要统一报道口径和报道意见。及时、准确地向公众报道事件真相;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正确引导国内外舆论,并严格宣传纪律;同时,要通过对公众的宣传教育,表明国家的立场和决心,稳定人心;动员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开展自救、群防群治,尽快消除重大爆炸恐怖袭击事件造成的心理恐慌,恢复正常社会秩序。在重大爆炸恐怖袭击犯罪案件侦破后,要及时予以报道,澄清事实真相。
(七)民政局做好善后工作。处置工作完毕后,要组织力量迅速恢复正常的生产、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尽可能减少重大爆炸恐怖袭击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公安局要会同参加处置的相关单位对事件各个环节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发现问题,积累经验,为下步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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