苇河局2018-2019跨年
“食安龙江百日行动工作”总结
根据龙森社函(2019)5号文件《关于转发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18-2019跨年“食安龙江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落实国家市场总局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部署,保障元旦、春节、元宵节及我省冬季旅游市场食品安全,集中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防控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我局食药局于2019年1月25日至2019年3月25日期间,对辖区内的餐饮单位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此项行动领导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抓,接到文件后立即制定工作方案,根据森工已经明确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主要以餐饮经营问题为导向,集中治理餐饮经营方面的重点问题。共出动监督员8人次,检查餐饮单位35户次,一是主要检查餐饮经营者资质,从业人员有无健康证明,食品进货查验情况等,检查的过程中没有发现问题。餐饮经营者均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核准证,从业人员均持有健康证。二是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主要检查餐饮经营者食品加工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使用来源不明和非食用物质加工制售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情况。检查中没有发现问题。三是检查散装白酒经营,主要检查餐饮经营者是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是否采购来源不明酒类、酒类盛装容器及外包装物有无标签(生产厂家名称、生产许可证号、厂址、生产日期、联系电话等)并与索证索票信息一致等。严查餐饮单位是否使用助燃剂、是否设专区存放,是否专人管理,是否有醒目可区分标识,有无流转容器,流转容器有无明显标识,禁止散装白酒与甲醇等助燃剂混放等。检查中没有发现安全隐患,经营散装白酒的餐饮单位均执行了索证索票,无使用助燃剂的单位。
此项行动我们还加大了宣传力度,在主要街道悬挂“食安龙江百日行动”宣传标语。监督员在监督督检查过程中对餐饮服务经营者进行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指导经营者规范经营,确保林区人民的食品安全。行动期间没有接到群从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