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木材生产工艺改革的需要,确保森林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伐区原木生产造材质量,杜绝木材产品的损失浪费,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合理造材的原则
遵循“三优先”(优先造特殊材、高价材、优质材)、“三杜绝”(杜绝超长短尺、躲包让节、三伤)、“三提高”(提高出材率、等径率、售价),“一降低”(降低茨小薪材),充分合理利用木材,做到材尽其用。
二、量材设计要求
1、量材员必须使用标准量材工具。应由经过培训,熟悉木材标准和木材价格,并经局级以上部门考核合格,持有总局签发的上岗资格证的人员担任量材工作。
2、量材员在量材设计前要先观察树干外形,正确判断原条各种缺陷,并遵循看、探、敲、量、算、划等步骤。在进行合理造材方案优化设计,仔细计算,选出最佳方案。
3、量材设计时,要从原条根部向捎部进行,量材要准确,划线要明显,留出适当锯口,拒绝超长短尺,不出现负公差。
4、造材工发现量材不合理时,应要求量材员重新量材,要按线下锯,不得自行改锯,不准躲包让节,杜绝“三伤”保证造材质量。
5、根部有腐朽的原条,不够等内材,长度不超过1米的必须在山上墩根。
6、在量材设计时,原条局部有急弯的部分,长度不超过1米的应锯掉(抽段)。
7、一根等外原木不能带1米以上的等内材。
8、必需做到优材优造、提高等级,严禁人为降低等级造材的做法。
9、完成原条设计后,由造材工按线截取木段,然后在每根木段的小头用单位代号号锤清晰打印单位代号。
三、检查与考核
1、局生产科成立合理造材稽查组对全局各林场(所)合理造材工作进行不定期巡回检查,检查受检单位时,受检单位主管领导签字作为奖罚依据。
2、稽查组在伐区内或山中楞可以任意抽查。根据生产量确定抽查批次,每100根为1个批次。按树种、材种,大、中、小径比例,号锤打印是否清晰完整。随机抽取检查根数。
3、检查方法及评分标准(见附表)
4、检查按百分制进行考核,综合分达到95分以上的为优秀;得分在85分—94.5的为合格;低于85分的为不合格。
四、伐区合理造材检查项目与办法
(一)产品质量(80)
1、长级准确率(10)
检查造后的原木100根(材长2米以上的)超长短尺每出现1根的扣1分,长度公差按0— +4cm执行,4m连二材长长度公差按+2cm-—+6cm执行。如出现负公差或短2cm视为短尺。茨薪材长度不许超过4米,每发现1根扣4分。
2、径级准确率(10)
检查造后的原木100根(径级8cm以上)每出现1根错径的扣0.5分。
3、等级准确率(10)
检查造后原木100根,出现1根变等的每根扣0.5分,隔等相差的扣1分。
4、低价材带高价材(10)
检查造后原木100根,出现1根扣2分。
5、长材短造或短材长造(10)
检查造后原木100根,每出现1根扣2分。
6、造成明显双丫材(10)
检查造后原木100根,每出现1根扣2分。
7、三伤(10)
检查造后原木100根,如有劈裂、锯伤、偏斜的每根扣1分。在同一根原木上同时存在劈裂、锯伤、偏斜的按一根计算。
8、坏材带好材(10)
检查造后原木100根,如带有1米以上好材的每出现一根扣2分。
(二)经济材指标(10)
1、原条出材率(5)
任意抽查5根原条或造后5根原木,如果出材率达到90%以上的得满分,达不到90%不得分。
2、经济才比重(5)
(经济材比重计划80%)完成的得满分,未完成计划的不得分。
(三)岗位责任制(10)
量材员必须经过培训方可量材,持证上岗得满分,如果无证上岗的不得分。
五、执行标准及评定依据
1、生产科稽查组按照GB/T114—2003原木检验标准的要求进行检查。公差标准按企业规定执行。
2、对原条根部腐朽应墩根的原木必须在山上予以墩根,即在能墩住的部位量材下锯。但可以不墩掉留半个锯口带到山下楞场后在把根部墩掉,确保造材质量。
3、如在楞场发现没有墩根带有后备长度而没有锯口的原木按造材不合理计算。
4、根据市场销售行情,材长4米的原木为畅销材,因此在合理造材时以4m材长为主,同时可生产4m连2材长,剩余捎节部分可生产2—3米材长。如发现不按要求生产4米材长原木每发现一根扣2分。
5、造材时不能按长级公差执行的。出现超长短尺的产品,号锤打印不清、不完整,难以辨别单位号印者,在两贮、两换接收中只记产量、不返生产、运输成本。
6、对违反造材规定的处罚:
(1)应选未选的特级材每漏造一根罚款100元。
(2)坚决杜绝造5、6米材长的原木,如发现每根罚款50元。
(3)低价材带高价材的每根罚款50元。
(4)坏材带好材的每根罚款50元。
(5)由于造后出现打印号印不清的每根罚款20元。
(6)原条材身有急弯的,其长度不超过1米的(应抽段)每发现一根罚款50元。
(7)造成明显不合理的双丫材每根罚款50元。
(8)超长短尺的每根罚款20元。
(9)应造4米材长的而造成短材的每根罚款30元。
(10)“三伤”劈裂厚度不超过小头同方向原有直径10%的不计,锯伤深度不超过检尺径20%的不计,锯口偏斜不足3cm的不计,如超过上述规定的每根罚款50元。
(11)量材员必须持上岗证(必须持有森工总局发放的上岗证)检查时如有发现无证上岗者罚生产场长100元,并责令立即撤离本岗位。
(12)如发现量材员不能按照造材原则操作,人为降级等级,一经发现,撤离该量材员岗位,收回上岗证,对其造成的经济损失,按当时的售价二倍给予罚款。
六、责任划分
造材工要按量材员设计的方案,按线下锯造材,不许随意改变设计方案造材,不许躲包让节,造成三伤(锯伤、劈裂、偏斜)。如发生上述事情都视为造材工责任。造成其他不合理现象或号锤打印不清、不完整均视为量材员责任。
七、奖罚标准及考核评定
1、要求林场(所)成立冬运合理造材稽查领导小组,生产场长要亲自挂帅,实行日间跟班作业,随时跟踪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处罚,要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分明,奖惩分明,跟踪问效。
2、检查评比实行百分制:稽查组每月检查后得分95—100分的为优秀。得分85—94.9分的为合格。得分8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3、稽查组每月检查后均对受检单位所得分数进行统计汇总,冬运结束后进行综合评比。评选出前六名为优秀者(95—100分),局进行一次性奖励;获第一名奖励6000元;第二名奖励5000元;第三名奖励4000元;第四名奖励3000元;第五名奖励2000元;第六名奖励1000元;合格者(85—94.9分)不奖不罚;不合格者(不足85分)局一次性罚款5000元。
4、各林场(所)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对冬运期间从事量材、造材及相关的管理人员实施月份奖罚机制,以确保多出优质材。
5、局生产科稽查组每次检查时如发现造材不合理的原木,可随时签发罚款单,并注明林场、作业区、林班、小号、量材员、造材工的姓名,月份评比时罚款单统一汇总,报请生产局长审批后交财务科在月份工资中扣除。
6、各场(所)必须将局所执行的奖罚款项直接奖罚到量材员、造材工,及管理人员的人头上,要奖罚严明,责任到人,奖出效益,罚出效果,加大监督、检查、奖罚力度。确保合理有效的利用森林资源。
附:1、合理造材技术原则
2、合理造材,产品质量方法及评分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