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林局资字[2017]100号 签发人:杨崇军
关于调整兴隆林业局
森林资源管护组织机构成员的通知
各林场(所):
根据工作变动,林业局决定调整森林资源管护组织机构成员如下:
组 长:王礼堂 兴隆林业局局长
副 组 长:杨崇军 兴隆林业局副局长
李逸仙 兴隆林业局副局长
苗元庆 兴隆林业局副局长
崔宝国 兴隆林业局副局长
赵恒平 兴隆林业局副局长
杨伟林 兴隆林业局副局长
韩玉华 驻兴隆林业局专员
赵国庆 兴隆林业局总会计师
任武义 兴隆林业局总工程师
成 员:张传文 资源局局长
于连军 计划科科长
亓祥伦 财务科科长
潘志成 营林局局长
姚国强 劳动局局长
王为斌 专员办主任
刘铁钢 社保局局长
张有富 森调队队长
姜凤鹏 人事科科长
王彦双 公安局副局长
井绪营 交通局局长
肖宪孝 防火办主任
宋树宝 林政科科长
李洪亮 企管科科长
牛生财 多经局局长
黄海云 安监局局长
王海占 工会副主席
李再森 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顾兆宝 资源保护局副局长
附:《兴隆林业局森林资源管护组织机构工作职责》
黑龙江省兴隆林业局
二○一七年六月一日
抄送:局森林资源管护组机构成员,存档。
黑龙江省兴隆林业局办公室 2017年6月 1日
打字:董 晶 校对:张传文 裴允龙 共印52份
兴隆林业局森林资源管护组织机构工作职责
一、组长:王礼堂
负责森林资源管护全面工作。
二、副组长:杨崇军 崔宝国 苗元庆 李逸仙 赵恒平 杨伟林 韩玉华 赵国庆 任武义
负责森林资源管护工作的指导、组织、实施、检查和监督管理。
三、机构成员职责
张传文:负责森林资源管护区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合理开发利用的政策研究,协调、组织森林管护工作。
于连军:负责森林资源管护人员定岗定编计划工作。
亓祥伦:负责森林资源管护费使用,管理使用好森林管护财政专项资金,制定规章制度。
潘志成:负责森林资源管护更新造林、森林抚育、病虫害防治的组织实施,制定工程实施单位森林资源保护实施方案。
姚国强:负责森林资源管护人员劳保、调资工作。
王为斌:负责森林资源管护监督管理,制定监督方案。
刘铁钢:负责森林资源管护人员社保工作。
张有富:负责森林资源管护管护责任区合理区划工作。
姜凤鹏:负责森林资源管护人员晋职工作。
王彦双:负责森林资源管护森保工作,制定保护方案。
井绪营:负责森林资源管护道路规划和维修方案的制定,工程实施方案。
肖宪孝:负责森林资源管护森林防火工作,制定预防森林火灾发生方案。
宋树宝:负责森林资源管护林政管理工作,制定预防林政案件发生预案。
李洪亮: 负责森林资源管护“大赛”评比考核,制定评比方案。
牛生财:负责森林资源管护多种经营项目立体开发,制定实施方案。
李再森:负责森林资源管护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制度、会议文件和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制做专题宣传片,提高森林资源保护意识。
黄海云:负责森林资源管护安全工作。
王海占:负责森林资源管护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比和奖励,制定评比方案。
顾兆宝:负责森林资源管护实施方案、森林资源管护办法、考核办法的制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开展日常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