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重点国有林管理局
2018年后备资源培育工作方案
兴隆重点国有林管理局2018年后备资源培育工作即将全面展开,为了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后备资源培育任务,根据森工总局(总营更【2018】15号)文件通知与《国有重点林区后备资源培育实施细则》及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精神及森工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深化改革,合力攻坚,全面实施局党委、管理局提出的“生态立局、创改兴企、信用护航、产业富民”的工作目标,立足我局实际,重点加强更新造林工作,逐步实施营造林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作实效,全面推动更新造林质量再上新台阶。
二、任务指标及时间安排
人工更新造林:1000亩、改造培育:1000亩、补植补造:5000亩,共计7000亩
作业时间:4月1日——5月10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为保证后备资源培育工作健康、规范、有序的开展,成立了由国有林管理局主管局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营林局、营林产业经营处要深入林场进行指导落实,此项工作林场场长要亲自抓,主管场长要抓好具体工作,要深入造林小班、小号检查、督导,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做到事前指导,事中检查,事后验收的三环节管理。作业前要进行岗前培训,要求每个作业者都要熟练掌握技术要领。造林期间每天晚间要召开“碰头会”,掌握造林进度,了解作业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使春造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二)落实责任
为了保质保量地完成后备资源培育工作任务,兴隆重点国有林管理局与营林产业经营处签订后备资源培育责任书。营林产业经营处对班组或个人签订后备资源培育生产作业承包合同及责任书,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互利、合法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并承诺共同遵守,如出现责任事故,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三)劳力组织
春造是一项季节性很强的工作,现在各单位都存在劳力紧张、造林地块交通不便等不利因素,因此各单位一定要提前部署、超前行动, 根据本单位的任务量合理组织好劳力,并做好岗前培训,严禁大帮哄造林。坚持化一块、造一块,化一片、造一片,保证顶浆造林不误林时。
(四)强化质量
1.严把苗木质量关:
(1)强化苗木管理,保证壮苗上山造林,造林用苗由管理局统一调配,用苗单位必须按规定的调苗地点、树种和数量调运苗木。其它单位严禁私自调运苗木,营林局监督检查。营林产业经营处要严把苗木质量与数量关,对不合格的造林苗木用苗单位有权拒收,做到百分之百一级苗木上山造林。
(2)苗木调运“实行预约制”,力保调苗当天起苗分级、当天打包、当天运输、当天假植,紧密衔接苗木管理环节。对不合格苗木一律不准出圃,保证I级成苗上山。各用苗单位严格履行苗木调运手续,对不合格苗木不予调运。卸苗后迅速单行假植、浇透水,严禁多行假植,并派专人管护。直至造林整个过程做到苗木不离水。确保了苗木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保证优质壮苗上山造林。
(3)造林者每天领苗上山后,首先要临时假植苗木,把苗木假植在背阴有水或者潮湿的低洼地,覆盖包装物,不准“整包”堆放苗木。造林者的苗木罐中的水位不得低于10cm。包片验收员要随时抽查苗木假植情况和苗木罐中是否缺水,对违反要求的作业者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造成经济损失的,将对其实行双倍罚款。
苗木品种及质量标准如下:
树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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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龄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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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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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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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径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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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高 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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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根长 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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侧根数(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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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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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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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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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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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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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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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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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4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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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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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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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2
|
5
|
20
|
15
|
15
|
S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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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5
|
20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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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曲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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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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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15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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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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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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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5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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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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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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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30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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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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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菠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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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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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30
|
20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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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桃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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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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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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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20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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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把地块选择关:
人工更新造林、补植补造、改造培育的地块选择,参考《黑龙江省国有林区营林技术标准》执行
3.严把作业质量关:
(1)清林作业要求:对造林地块要进行全面清林,清林带与道路垂直,阳带不小于8m宽,阴带不大于1.5m宽。阳带内的枝丫、藤条灌木、高大的杂草等要全部清除,阴带要摆放整齐,过长的枝丫要截断、落地堆实,走向要正。割灌茬高不超过10cm,清除非目的树种(枯立木、丛生柳、榛材等),注意保护好天然幼苗幼树。
(2)整地作业要求:先揭草皮子,穴面70cm,揭至表皮土层后,穴中央实施碎土整地,碎土深25cm,刨出树根、捡出杂物,打碎土块,拣出石块(直径大于3cm)等杂物,整地后穴内缺土较多时,要扩穴回土。
(3)整地密度要求:
补植补造、森林改培植苗密度不得低于1200穴/公顷
人工更新造林植苗密度不得低于1650穴/公顷,
(4)栽植技术要求:
先将杂草搂除穴外,再将穴内心土搂至穴边,深度超过苗根长度,抖开根系,将苗植入穴中,扶正,并回土至根系1/2处时轻提苗、踏实,再回土轻提苗、踏实,培一层浮土。距目的幼苗幼树1米之内、大树2米之内不允许栽植。
4.严把幼林抚育质量关:
为确保苗木更好的生长,提高造林成效,植苗作业完成后必须及时进行幼林抚育作业,第一次抚育(镐扶)在造林后立即进行,第二次抚育(刀抚)应在7月末之前完成,镐抚:阔穴、培土、扶正、踏实,扩穴70cm,新扩穴四周新土回至穴面,培土至苗地际径以上(1/2)处,倾斜100以上苗要扶正,踏实苗根部,不伤根,不伤苗,不漏扶。50以上坡地,穴上方取土,下方形成平行等高线的挡水埂
刀抚:割草割灌,不提苗,不伤枝。
5.成本管理:
造林实行成果收购制:
(1)场(所)造林生产费用实行借付工资,当年成活率达到85%以上(含85%)以局验收为准,合格的借付当年工资。当年成活率达到85%以下的为不合格,不借付当年生产费用(经管理局认定的自然灾害除外)。并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再借付生产费用。
(2)三年保存率达到80%以上(含80%)以局级检查验收为准,合格的造林地块支付全部工资,三年保存率达到79%—41%的按对应的保存率扣回借付工资,三年保存率达到,40%以下,视为造林失败,扣回全部借付工资(经管理局认定的自然灾害除外)。
四、检查验收
验收人员要跟班作业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包片验收员要对所包小班的小班四角桩进行签名。本着谁验收、谁负责、谁交林的原则,严格苗木质量,严格栽植质量,严格植苗密度。按照小班比例随机抽取不少于30%的小班进行实查穴数。不达标的小班一律视为不合格。
(一)营林生产每项作业完成后,由营林产业经营处组织林场(所)自查验收,验收完成后当月向营林局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供自查报告,由营林局验收队进行局级检查验收。检查面积为承担后备资源培育任务单位计划面积的100%。并形成局级检查验收报告。验收结果作为借付工资的依据。
(二)成活率、保存率检查在当年的九月中下旬进行
检查内容:1.当年造林完成情况及成活率
2.三年造林地块保存情况及成效
3.内业整理情况
(三)检查数量及方法
检查数量为:当年和三年上报完成的数量100%,方法为:检查以小班为单位,常规林采用机械布点设样地,补植补造、森林改培按小班对角线法布设样地,所有样地用GPS定点,小班布设样地的总面积占小班面积1%,样地数量也不能低于3块,样地面积常规林为100平方米、补植补造、森林改培为400平方米。
计算方法:参照总局总营更【2018】15号文件通知《2018年更新造林两率检查验收方案》要求执行
五、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原因外,由于领导组织指挥原因,使地块选择不合理、造林不适时、植苗不合格、幼抚不及时作业或不作业导致造林损失的对相关的场(所)长、主管场(所)长、技术员、验收员进行处分,处分标准按一般、重大、特大事故处罚。
(一)累计造林不合格面积占当年总工作量的20%以上30%以下的视为一般质量事故,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和所负责任大小给予500—1000元的罚款。
(二)累计造林不合格面积占当年总工作量的30%以上40%以下的视为重大质量事故,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和所负责任大小给予1000—3000元的罚款。
(三)累计造林不合格面积占当年总工作量的40%以上的视为特大质量事故,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和所负责任大小给予3000—5000元的罚款。
行政处罚按《国家林业局关于造林质量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和《黑龙江省森工国有林区更新造林质量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实施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