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的概念
土地(Land)地球表层的陆地部分及其以上、以下一定幅度空间范围内的全部环境要素,以及人类社会生产生活活动作用于空间的某些织果所组成的自然——经济综合体。
土地是包含地球特定地域表面及其以上和以下的大气、土壤与基础地质、水文与植物,还包含这一地域范围内过去和现在人类活动的种种结果,以及动物就人类目前和未来利用土地所施加的种种结果,以及动物就人类目前和未来利用土地所施加的重要影响。我国地理学家普遍赞成土地是一个综合自然地理概念。认为土地“是地表某一地段包括地质、地貌、气候、水文、土壤、植被等多种自然要素在内的自然综合体”。
土地的两项基本属性:资源属性和资产属性。
土地的基本功能:养育功能、承载功能、仓储功能、景观功能。
从土地管理角度应当怎样定义土地呢?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2年出版的《土地管理基础知识》中这样定义土地:“土地是地球表面上由土壤、岩石、气候、水文、地貌、植被等组成的自然综合体,它包括人类过去和现在的活动结果。”因此,从土地管理角度,可以认为土地是一个综合体,是自然的产物,是人类过去和现在活动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