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关于在全省开展“创业、创新、创优”活动的部署,进一步发挥森工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群众在推动森工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总局党委决定在全省森工系统开展“创业、创新、创优”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开展“创业、创新、创优”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在全系统开展“创业、创新、创优”活动,是总局党委落实省委精神的重要决策,是森工科学发展所需、职工群众所盼、赶超晋位所急,是实现“创业富民”、“创新兴林”、“创优超越”目标,推动森工跨越式发展的实践平台。开展“创业、创新、创优”活动,要紧紧围绕森工“四八四三”发展战略、打造七大定位目标和森工“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积极培育创业、创新、创优主体,大力弘扬创业、创新、创优文化,着力健全创业、创新、创优机制,深入开展创业、创新、创优实践,全面激发森工上下创业的勇气、创新的锐气、创优的志气,以创业、创新、创优的实际行动,更好地推动森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
(二)目标要求
1、把创业作为森工发展之基、兴林富民之本。大力弘扬创业精神,引导全系统上下艰苦创业、全民创业、自主创业,鼓励、引导和支持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干部创事业,全系统上下创新业、创大业、创伟业,形成家业殷实、企业兴旺、事业发达的生动局面。
2、把创新作为森工振兴之魂、发展动力之源。大力弘扬创新精神,引导全系统上下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敢干敢变敢担当,鼓励、引导和支持思路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产品创新、措施创新,形成用新思维研究新情况、用新制度解决新问题、用新技术推动新发展、用新产品开拓新市场、用新举措开创新局面的生动景象。
3、把创优作为森工腾飞之道、追求卓越之路。大力弘扬“森工精神”,勇于攀登、敢于超越、争创一流,鼓励、引导和支持行业创优、岗位创优、人人创优,形成森工林区职工群众创先争优、各个单位比学赶帮、各个行业(部门)竞相发展的生动格局。
(三)主要任务
开展“创业、创新、创优”活动的核心在于推动发展。要以创业为基础、创新为动力,创优为保障,加快发展速度、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实现森工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1、创业要突出加快发展速度。要通过创业实现经济总量快速扩张,发展速度持续加快,实现跨越赶超。要把创业富民落实到全森工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各方面。要紧紧抓住产业项目这个关键,大上产业项目,大力推进重点园区建设,积极打造产业项目落地的载体和平台。努力推进全民创业,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培育和壮大新的经济增长点,使非公有制经济成为森工跨越发展的增量和生力军。
2、创新要突出转变发展方式。要通过创新塑造和形成创新、绿色、智能、合作、安全的新发展模式,大力调整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效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深层次矛盾,拓展发展空间。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上实现新突破,形成一大批科研成果,培育具有森工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
3、创优要突出提高发展质量。要通过创优提高工作标准和工作水平,提高发展质量,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大力弘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顾全大局、无私奉献、开拓创新、追求卓越”的“森工精神”,引导全森工上下进一步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以主人翁的精神,敢于担当、敢于负责,增强“不进则退、小进也退”的危机感和紧迫感,自觉向先进看齐,心无旁骛、埋头苦干、积极进取、精益求精,努力创造一流业绩。深化拓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加强全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认真开展“创业、创新、创优,争当森工发展先锋”主题实践活动
全系统党政组织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广泛开展“创业、创新、创优,争当森工发展先锋”主题实践活动,通过主题实践活动,把森工林区建设成生态环境更加优良,产业实力更加雄厚,城镇特色更加突出,人民生活更加富足的新林区。
1、积极组织创业。创经济发展之业。要积极投身到现代林业发展上来,加快营林业、木材生产业、林产工业、种植养殖业、森林食品业、北药业、森林生态旅游业、清洁能源业建设,创森工名优特新品牌,推进科技化、产业化、市场化、生态化建设。积极投身到产业项目建设上来,深入开展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认真谋划一批大项目、好项目,突出抓好重点产业项目建设。积极投身到现代服务业发展上来,促进生产服务业、生活服务业、基础服务业、公共服务业全面发展,把生态旅游、现代物流、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作为主攻方向,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创社会和谐之业。要积极投身到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上来,着力做好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各项工作,着力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积极投身到发展社会各项事业上来,促进教育公平,健全卫生服务体系。积极投身到社会管理创新上来,疏通舆情民意,化解社会矛盾,做好信访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维护社会治安,保证林区社会百姓安宁、生活安定、社会稳定。创文化繁荣之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积极投身到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上来,建设和谐文化、生态文化,推进文化创新,创作和推出一批弘扬主旋律、弘扬森工精神的文化精品,不断满足职工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创党的建设之业。积极投身全面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上来,加快转变作风,优化发展环境,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使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要求,为森工科学发展提供可靠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2、大力推进创新。创发展理念之新。要思想创新、思路创新、措施创新,树立更好更快发展理念,自觉把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真正把增长方式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树立持续发展理念,推进清洁生产、节约生产、安全生产,以发展理念的创新推进各项事业。创发展方式之新。要积极促进传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科技引领、创新支撑、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内容打造“创新型森工”。以发展生态主导型为目标,以政策创新为先导,以技术创新为支撑,加快主导产业的创新和接续替代产业的发展。创发展机制之新。建立健全科学发展理论研究机制、环境优化机制、绩效考评机制、共享成果机制,进一步规范科学发展的能力培养机制、决策运行机制、督办落实机制,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3、引导鼓励创优。创干部素质之优。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优化知识结构,提升综合素质,增强创优能力。要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建设一支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团结和谐、积极向上的党员干部队伍。创服务保障之优。要树立大胆创业、敢于创新、努力创优的思想意识,服务基层、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立足本职、扎实工作,改进服务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以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升推动森工经济社会大发展、大跨越。创工作质量之优。自觉养成积极进取、争创一流的意志品质和工作作风,各项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上档次、出精品。以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以一流的目标追求、一流的敬业精神、一流的工作质量,奉献一流的工作成果,充分展示森工人勇创一流的形象。创环境改善之优。坚持用稳定的环境吸引人,用健康的环境教育人,用优美的环境陶冶人,打造良好的政治环境、思想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社会环境、生态环境,树立诚信、文明、礼仪、时尚的森工新形象,使林区成为居者舒心、来者安心、投资者放心的宜居宜商宜业之地。
4、争当森工致富先锋、和谐先锋、服务先锋。争当致富先锋。山上单位党政组织要积极鼓励和扶持职工群众创业立业,发展家庭经济,确保林区职工群众增收致富。山上单位党员干部要学习致富技术,提高致富本领,探索致富门路,在带领职工群众共同致富中发挥骨干作用,积极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争当和谐先锋。社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活动,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完善管理功能,积极化解矛盾,热情为群众排忧解难,在和谐林区建设中发挥突出作用。政法系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以保持和服务林区大局为准则,规范司法行为,落实便民措施,维护公平正义,为职工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建设“和谐、平安”森工,为林区职工群众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争当服务先锋。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转变作风,树立良好形象,不断提高为民服务能力。特别是总局、管理局、林业局机关各部门,都要增强服务意识,树立良好形象,切实提高执行力和为民服务的能力,在“三创”活动中发挥表率作用。教育系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在当名师、争标兵实践中有所作为,成为自觉学习的模范、教书育人的模范。医疗系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围绕改善医患关系,深化医疗管理,大力弘扬高尚医德,提升工作服务水平。科研院所广大党员干部要以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为依托,争做科技创新型人才,多出成果、出好成果,为森工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三、开展“创业、创新、创优”活动的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2月—2012年2月)
1、召开动员部署大会。要深入搞好思想发动,认真学习总局领导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活动的重大意义,把思想统一到总局党委的部署上来。各单位各部门都要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迅速启动“三创”活动。
2、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充分利用党委中心组学习、理论研讨、专题讲座、举办展览等多种有效形式,引导广大干部和职工群众进一步解放思想,牢固树立勇于创业、敢于创新、善于创优的精神理念和价值追求。
3、开展森工精神学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森工职工群众整体素质,提升森工林区文化软实力,凝聚全林区广大职工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激发斗志,为促进森工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不竭的精神动力。
4、开展“三创”献计献策活动。下发通知,广泛征集意见和建议,在《黑龙江林业报》开设专栏,就“创业、创新、创优”进行专题讨论,通过讨论找准创业的基点、创新的起点和创优的重点,并对有价值、有可行性的建议予以奖励。
(二)推进落实阶段(2012年3月—2012年7月)
1、深入开展调研。确定调研课题,深入实际、深入基层,着重在夯实创业基础、提高创新能力、深化创优目标,建立健全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服务科学发展等方面开展调研,找准活动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努力破解发展难题。
2、注重宣传交流。发挥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开展活动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对活动中取得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宣传报道,营造全系统积极创业、勇于创新、创优争先的活动氛围。总局党委拟于明年第二季度召开“三创”活动现场推进会暨经验交流会,把“三创”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3、增强活动实效。通过开展“三创”活动解决制约和影响森工跨越发展的突出问题,解决在发展过程中职工群众关心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林区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积极引导群团组织、非公企业、职工群众参与到活动中来,全面提升森工创业的激情、创新的热情、创优的真情。
(三)完善提高阶段(2012年8月—2012年10月)
1、不断完善政策体系。要对现有政策体系进行一次认真梳理,对阻碍“创业、创新、创优”的制度及时修订、完善或废止,出台相应配套政策措施,大力扶持创业、积极鼓励创新、激发创优活力,为活动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2、建立健全考评机制。要明确考评内容,建立总局、管理局、林业局三级考评体系,加大对“三创”活动成效进行检查推进力度,把活动的考评结果作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行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充分总结活动成果。要全面总结“三创”活动所取得的制度成果、理论成果和实践成果。要在“十·一”前后表彰一批“三创”先进典型,通过举办图片展、理论成果研讨会等形式,展示活动成果,以“三创”活动的丰硕成果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
四、切实加强“创业、创新、创优”活动的组织领导
1、明确领导责任。要将活动摆上重要日程,成立“三创”活动领导小组,明确领导责任和分工,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抓好活动目标任务的分解和落实。总局党委“三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系统“三创”活动的综合指导和全面安排,牡丹江、松花江、合江林管局党委负责所属各企事业单位“三创”活动的组织实施,总局党委组织部、机关党委负责总局直属企事业单位和总局机关各部门“三创”活动的组织实施。要进一步明确职责,按照活动开展的统一要求,紧密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
2、落实工作任务。各企事业单位要尽快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的“三创”活动方案,机关各部门要在“三创”活动中走在前面、做出表率。要按照总局党委的部署,广泛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客观准确分析研判形势,切实找准开展“三创”活动的切入点。要坚持实事求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制定活动方案,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活动目标、工作任务、推进举措、保障措施等进一步具体化,建立适合自身特点、务实管用、特色鲜明的活动载体和平台,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践性。
3、整合载体资源。要把开展“三创”活动与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结合学习“铁人的创业精神”、“北大荒的创新精神”、“龙江交通的创优精神”,大力弘扬“森工精神”,进一步深化党员责任区、党员服务区、党员示范岗等活动。要统筹兼顾,切实协调好各单位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不断调动党员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不断扩大活动覆盖面。
4、强化舆论导向。要采取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开展“三创”活动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努力形成积极创业、勇于创新、创优争先的宣传氛围,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要及时挖掘各行业各单位在“三创”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大张旗鼓地宣传报道,评选创业能手、创新标兵、创优之星,发挥好先进示范、典型引路的作用,营造活动的浓厚氛围。
5、建立长效机制。要建立领导责任机制,认识到位、责任到位、组织到位,将“三创”活动的成效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建立激励引导机制,要不断激发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群众的内在动力,增强活动的主动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建立载体创新机制,结合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创业、创新、创优”活动的针对性和服务性,兼顾活动的延续性、连续性,推动活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
附:森工总局“创业、创新、创优”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森工总局“创业、创新、创优”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组 长:高金芳 总局党委书记
副组长:魏殿生 总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胡传义 总局党委副书记
李文达 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陈德志 总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王东旭 总局副巡视员
张维铎 总局副巡视员
宋淑华 总局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
李玉春 总局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金 蓓 总局机关党委副书记
许 江 总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陆永和 总局经贸局局长
姜宏伟 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孟祥彬 总局科技处处长
杨晓晶 总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金明铁 总局生产交通局局长
张同伟 总局营林局局长
白云起 总局林产工业局局长
于泽波 总局森林旅游管理局局长
石晓东 省林业工会副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胡传义 总局党委副书记
副主任:宋淑华 总局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
李玉春 总局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金 蓓 总局机关党委副书记
方向阳 总局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总局党委组织部。
下设综合指导组和宣传组,各有关成员单位设联络员一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