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部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森工总局党委、管理局党委及林业局党委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工作部署,制订全局宣传思想工作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规划、部署全局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组织全局的理论学习、理论教育、理论宣传工作,负责重要典型的总结、宣传和推广,编制林业局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指导协调基层开展形势、任务及政策、法规教育工作。
三、针对全局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实际,坚持不懈地抓好公民思想道德教育,改进和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四、负责对全局新闻舆论工作的宏观管理,承担重大宣传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五、承担全局对外宣传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局对外宣传工作规划。
六、负责指导、规划、部署全局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规划、部署、指导、检查全局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七、负责指导、协调全局的新闻宣传工作,掌握舆论导向,把握宣传基调,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全局文化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和文化产业工作,指导全局精神产品的创作、生产和群众文化活动。
八、负责加强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建设。
九、负责对全局党外知识分子、对台、侨务、民主党派和民族宗教工作的日常管理与指导及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协调与沟通。
十、负责对全局广大统战成员的教育引导工作,协调关系,化解矛盾,营造有利于林区发展的良好环境
。 十一、负责组织全局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职务的评审推荐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全局文化市场,负责音像制品的零售、出租和放映等娱乐场所审核报批工作以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抓好党报、党刊的发行和新闻出版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林业局党委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