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
办公电话0451-53440843
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并熟练掌握上级政策和局党委、林业局有关规定,快速、准确地把政策规定运用到工作之中,为服务对象提供良好的政策服务。
2、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为党员干部排忧解难。
3、面对服务对象谦虚谨慎,热情服务,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声,能够解决的问题不推不拖,立即办理,解决不了的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使组织部真正成为党员之家、干部之家。
4、发展党员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办理;选拔任用干部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运作;职称评聘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客观、公正地把关推荐。
5、严格按照《组织干部行为若干规范》自我约束,做到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守法纪,按章办事;牢记宗旨,端正作风;拒腐防变,廉洁从政;增强党性,保持情操。
6、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克已奉公,求真务实,言行一致。对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勒卡索要,设阻刁难,营私舞弊,打击报复等行为一律严肃处理,决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