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布力林业局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有效遏制电气火灾高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全省森工林区电器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林业局决定在全局开展为期三年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林区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违章违规行为,力争通过三年综合治理,林区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林区电气火灾事故显著减少。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林业局成立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宋天明 公园管理局副局长
副组长:刘 兵 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刘玉青 总会计师
张德山 宣传部部长
李晓清 纪委书记
王云军 安监局局长
张林海 计划科科长
张洪健 林产工业经理
苏贻凤 教育局局长
赵祥君 技术监督局局长
牛传健 建设局局长
毕于甲 旅游局局长
金光铁 多经局局长
胡 波 商业局局长
刘 波 卫生局局长
孔令彬 电业局局长
孙玉忠 物业总公司经理
赵宪真 广播电视局局长
范文甫 街道办事处主任
康节斌 治安大队大队长
王海涛 消防大队大队长
各派出所所长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安局消防大队,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消防大队长王海涛任办公室主任。
三、治理内容及工作措施
(一)开展林区社会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林业局消委会成员单位组成检查组,要严查辖区内社会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社会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改变保险装置等问题;严格禁止储存可燃易燃物资仓库内使用电热器具、家用电器和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移动式照明灯具;严格禁止商场、市场内使用电炉、电褥等电热器具,非营业期间未关闭不必要的电源;严格禁止人员密集场所营业、使用期间进行电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施工、维修作业。对社会单位电器产品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要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要依法责令停止使用。
(二)推动社会单位开展电气线路、设备检测和维保工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要求,推动属于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储存、经营单位、木材加工企业等场所每年要对电气线路、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和维护保养。社会单位开展电气线路、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和维护保养,检测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委托经省级计量行政部门检定合格的中介检测机构承担,中介检测机构对所出具的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推动林区局址街道、社区、山上林场所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林业局组织电业局、建设局、消防大队、派出所等部门联合开展对街道、社区、山上林场所电气火灾安全隐患排查。尤其要对老旧建筑、棚户区、易燃易爆建筑密集区、社区、山上林场所的电气线路、设备进行检测排查并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棚户区、老旧小区和山上林场所改造内容。对整治难度大的区域性电气安全隐患要限期整改,并提请林业局重点推进解决。
(四)加强林区消防教育培训工作。消防大队、派出所要结合夏季消防大培训活动,对涉及这次综合治理的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普遍的培训一遍。分级分批组织对辖区社会单位的责任人、管理人进行集中消防培训,督促落实电气安全自查标准,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及时消除电气安全隐患。
四、治理时间和目标
(一)2017年6月20日前。各单位、部门要制定并上报具体实施方案,并对辖区有关部门、社会单位责任人开展一次集中培训。
(二)2017年10月31日前。
1.6月底前要通过排查、检测摸清辖区内老旧建筑、棚户区、易燃易爆建筑密集区、社区、山上林场所电气火灾隐患底数并建立台账,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和改造方案;6月至9月,分别实现5%、10%、15%、20%的老旧建筑、棚户区、易燃易爆建筑密集区、社区、山上林场所完成电气火灾隐患整改任务。
2.各单位、部门要组织辖区社会单位完成电气隐患自查自纠工作,落实主体责任,6月至9月分别实现15%、30%、45%、60%的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5%、10%、15%、20%的其他社会单位。
(三)2018年12月30日前。
1.落实辖区内老旧建筑、棚户区、社区、山上林场所电气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实现50%的老旧建筑、棚户区、易燃易爆建筑密集区、社区、山上林场所完成电气火灾隐患整改任务。
2.80%的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木材加工企业,50%的其他社会单位要完成电气线路、设备检测和维护保养工作;
(四)2019年12月30日前。
1.落实辖区内老旧建筑、棚户区、社区、山上林场所电气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实现90%的老旧建筑、棚户区、易燃易爆建筑密集区、社区、山上林场所完成电气火灾隐患整改任务。
2.90%的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木材加工企业、粮食加工仓储企业,80%的其他社会单位要完成电气线路、设备检测和维护保养工作。
(五)2020年4月30日前。力争实现林区全部老旧建筑、棚户区、社区、山上林场所完成电气火灾隐患整改任务,林区全部社会单位完成电气线路、设备检测和维护保养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整治目标和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分析研判、督导检查、通报情况、集中调度、联合执法,研究协调综合治理有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务求治理实效。林业局将对电气火灾治理实行分阶段督查,并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全年验收等有关考核评比内容,未完成电气整治工作任务目标的单位、部门,一律不得评为优秀。
各单位、部门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2017年10月3日报送阶段性工作小结,从2018年起每年1月3日前报送上年工作情况总结,每年7月3日前报送当年上半年工作小结;2020年4月18日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报送公安局消防大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办公室。
联系人:郝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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