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林办字〔2018〕70号
关于印发沾河重点国有林管理局
全面质量验收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沾河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全面质量验收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特此通知。
黑龙江省沾河重点国有林管理局
2018年5月11日
沾河重点国有林管理局
全面质量验收管理实施方案
为规范局全面质量验收管理工作,确保各类工程项目质量符合标准,使工程项目投资达到预期成果,发挥出应有效能,结合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面质量验收管理工作,从对林业局负责、对社会负责的角度出发,严格管理,专门负责,规范检验工程项目建设成果,提高局工程建设和项目实施水平(包括我局争取上级资金和自有投资建设的营林、绿化、道路、基建、防火、农业、水利、科技、民生、文教卫生等各类工程建设或项目实施,以下简称工程项目),保障各类工程项目质量,力争实现工程项目决策科学、准备充分、建设有序、成果优质、运营高效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抓好工作推进,局成立全面质量验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毕雪峰 刘福洋
常务副组长:黄文秀 柴金山
副组长:姚志平 郑文秀 高运辉 郝敬福 郭 满
李广华 郝忠勋
成 员:徐永华 李万飞 张永林 宣兆贵 刘铁华
张 军 倪永斌 孙淑梅 于喜坤 刘孝民
丁洪雨 樊成志 张昌峰 齐 龙 王暖强
陈艳荣 丁树德 石 祥 苗 坤 李振阁
肖志刚 张宝明 谷金钊 李祥平 陆兴华
刘敬国 刘吉第 赵 强 谢德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面质量验收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验收工作。
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1、检查工程项目是否达到竣工验收、交付生产(使用)的要求。
2、检查工程项目执行情况。有无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范围、提高建设标准等问题。
3、检查资金使用情况。资金运用是否符合国家和林业局有关规定,有无非法转移挪用、侵吞建设资金的行为;材料、设备购置和使用是否合理,有无管理不善,造成损失浪费的现象。
4、检查设计情况。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是否符合规定,采用的工艺流程是否合理,符合标准,设计质量是否优良。
5、检查施工情况。工程质量是否达到规范要求,其合格率或优良度情况;建设工期是否符合合同规定,是否按期完成。
6、检查消防项目建设情况。消防项目是否按照设计进行规范施工,是否达到消防安全要求,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7、对未完工的部分收尾工程,审定其内容、数量、投资和完成期限。
8、对质量验收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做出处理决定或提出解决意见。
9、根据工程项目的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对其他需验收的内容,依据相关标准进行质量验收。
三、工作流程
1、工程项目完工并符合验收条件后,施工单位或负责单位应向全面质量验收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质办)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验收申请书。
2、全质办收到验收申请后,应尽快根据工程项目种类,组织与工程项目验收相关的部门和单位,召开专门会议,依据质量验收的相关规定,确定验收内容、标准和验收时间。
3、验收内容、标准和验收时间确定后,由全质办组织相关部门组成专项质量验收小组到实地进行质量验收,并按照验收内容和标准,逐项检查及记录。
4、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合格后,由全质办出具质量验收合格单,办公室主任及全体参与验收人员签字确认,并将验收合格单报送局长审批,局长审批后再交财务部门结算款项;未通过检查验收的工程项目,全质办要及时向局长汇报,按照领导小组决策要求,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到位或实行其他处理。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协调。全面质量验收工作涉及的工程项目时间跨度长,数量多,情况繁杂,难度较大。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积极落实。工作推进过程中,全质办要切实加强工作的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勇于担当,发扬攻坚克难的工作作风,保障工程项目质量验收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2、严格专项督查。监察、审计部门要按照时间节点,分环节、分责任组织好竣工验收活动的专项督查。对验收过程中,设计、施工等单位不予配合,施工水平较低,工程质量有纰漏,资金使用违规等情况的;相关责任单位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明显滞后的;质量验收小组无合理依据,随意增加检查验收内容,故意刁难,勒拿卡要的;检查验收不认真、不到位,降低验收标准,帮助蒙混过关的;一经发现,将依据法律法规,坚决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3、建立长效机制。全质办要对照工程项目质量验收管理有关规定,切实履行责任,认真开展工作,按照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项目,及时组织验收,力争竣工验收工作“零”积存。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要总结经验教训,从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质量检查验收方式方法等层面梳理出一套科学、规范,高效的工作制度,从源头上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形成长效机制,提高质量验收效率。
4、建立健全档案。全质办要建立健全规范完善的验收档案管理制度,档案要保证内容齐全、格式规范、制作及时、书写工整。每个档案制作完成后,应按照行业进行分类整理,并要妥善保存,未经领导小组批准,严禁私自泄露或修改,以备林业局制定决策或上级检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