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河林业局集体合同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8年3月
各位代表:
过去的一年里,局按照《集体合同》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积极组织全局广大职工扎实的开展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兑现了集体合同中的各项内容。
一、责任和义务方面
在开展经济工作中,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局尊重和保证工会组织的合法地位,保障工会依法独立地行使权力,自觉接受职代会的监督。发扬民主、尊重工会意愿,每次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都邀请工会主席参加;在研究决定全局的工作方针及重大事项时,均邀请工会代表参加。局生产经营计划、财务计划、重大改革方案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均先交职代会审议通过后再实施。根据上级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局及时按比例拨付工会经费和提取福利费用,并将福利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向职代会报告,确保了工会组织有效的开展工作。
二、劳动用工方面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局与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并自觉接受工会对劳动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的劳动争议,均按劳动争议调解程序予以处理。在制定工资改革方案和安置富余职工时,均先征求工会意见后施行。
三、工作时间和休假方面
局认真执行《集体合同》中“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的规定,保障了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并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探亲、婚丧、分娩、计划生育等带薪假期的规定。
四、工资和津贴方面
2017年,局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管理,节约挖潜,取得了经济工作的好成绩。为全局10,032名离退休人员调整了离退休待遇,其中:企业退休职工、一次性安置、混岗知青及大集体退休人员人均月增资143.87元,“五七工”人均月增资125.64元。全年共发放养老金29,121万元,发放丧葬费、抚恤费270.16万元,另外,凡符合规定的津贴补贴均给予了兑现。
五、职工福利方面
局按照集体合同中重点为职工群众办实事的目标,精心组织,扎实工作,惠民实事保质完成。同时局加大了对贫困人员的帮扶力度,全年为5567名低保户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2664万元,发放大病救助补助金137万元;局工会帮扶中心全年共发放救助金49.4万元;同时通过希望工程为贫困学生筹集助学款2万余元,资助了64名贫困学生。
六、劳动保险和劳动保护方面
局按规定实行劳动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并加强保险费的收缴和管理,全年收缴企业在职职工养老保险费4345万元,完成计划的100%;收缴基本医疗保险费2164万元,完成计划的100%;收缴失业保险费70万元,完成计划的100%;收缴工伤保险费257.2万元,完成计划的100%;收缴生育保险费12.1万元,完成计划的100%。
在劳动保护方面,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和条例,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七、教育和培训方面
局注重提高职工的文化素质和业务能力,把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和在职职工培训作为重点来抓。2017年,局利用培训基地、职介大厅先后举办了黑木耳栽植培训和獭兔、林蛙、绒山羊养殖培训,以及党校培训班、理论集中学习等培训,先后培训下岗失业人员1100人次,共计有900余人得到了重新就业;培训在职职工1000余人次。各基层单位也根据本单位工作性质和特点自行开展培训,职工的业务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
八、纪律和奖惩方面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局结合企业实际制定了一些劳动纪律和奖惩制度,这些纪律和制度在实施前均征求了工会组织的意见,在实施中得到了各级工会组织的大力配合。局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企业纪律和制度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对各条战线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个人均给予了表彰奖励。
各位代表,以上是2017年集体合同执行情况。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局得到了工会组织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在此,林业局向局工会和全局各级工会组织表示诚挚的谢意!
在新的一年里,局将继续积极履行新的集体合同,自觉接受职代会监督,认真听取采纳职工代表的合理化建议,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使全局各项工作再登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