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成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经二○一○年十二月九日局党委七届125次会议研究决定:
陈成军同志任第一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免去第二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职务;
王显明同志任大沾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列郭玉彬同志前),免去建设环保局局长职务;
陈 勇同志任茂岚林场场长,免去茂岚林场党支部书记职务;
何宪清同志任老干部办公室主任,免去胜利经营所党支部书记职务;
孙淑梅同志提任科技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黄志新同志提任贮木场党委书记职务;
王冬梅同志提任老干部办公室党支部书记,免去天龙山经营所工会主席职务;
孙向阳同志提任茂岚林场党支部书记, 免去五道林林场副场长职务;
徐加文同志提任胜利经营所党支部书记, 免去胜利经营所副所长职务;
王继昌同志提任汤元山林场党支部书记,免去木沟河经营所副所长职务;
刘孝岷同志任林产工业科副科长(列苗德环同志前),免去社会保险局副局长职务;
李姝鹏同志任第一中学副校长,免去第二中学副校长职务;
石红梅同志任第一小学副校长,免去第三小学副校长职务;
陈艳丽同志提任第四小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刘吉梦同志提任第四小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于忠波同志任林产工业科调研员(正科级),免去林产工业科科长职务;
于树清同志任质量技术监督局调研员(正科级),免去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职务;
高新林同志任科技科调研员(正科级),免去科技科科长职务;
姚金荣同志任公安局主任科员(正科级),免去公安局政委职务;
于春江同志任检察院检察员(正科级),免去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职务;
刘士忠同志任检察院检察员(正科级),免去检察院办公室主任职务;
于广琴同志任检察院检察员(正科级),免去检察院政工科科长职务;
刘树军同志任检察院检察员(正科级),免去检察院侦察监督科科长职务;
刘跃东同志任检察院检察员(副科级),免去检察院法纪科副科长职务;
崔 巍同志任检察院检察员(副科级),免去检察院检察员领导职务;
尚德成同志任法院审判员(正科级),免去法院副院长职务;
张明贵同志任法院审判员(正科级),免去法院政策研究室主任职务;
陈柏岩同志任法院审判员(正科级),免去法院审判员领导职务;
曲广兴同志任法院审判员(副科级),免去法院审判员领导职务;
张淑艳同志任法院审判员(副科级),免去法院审判员领导职务;
吴德春同志任贮木场调研员(正科级),免去贮木场党委书记职务;
高英武同志任大沾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调研员(正科级),免去大沾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姜长海同志任商业局调研员(正科级),免去商业局党支部书记职务;
朱宝银同志任茂岚林场调研员(正科级),免去茂岚林场场长职务;
邢 贵同志任汤元山林场调研员(正科级),免去汤元山林场党支部书记职务。
张 俭同志任第一中学调研员(正科级),免去第一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职务;
陆洪江同志任卫生局调研员(副科级),免去卫生局副局长、防疫站站长职务;
钟祥凤同志任专员办调研员(副科级),免去局驻幸福资源监督中心站监督员职务;
蔡洪达同志任贮木场调研员(副科级),免去贮木场副场长职务;
王艳华同志任第一小学调研员(副科级),免去第一小学副校长职务;
潘 力同志任第四小学调研员(副科级),免去第四小学副校长职务;
薛景利同志任坤得气林场调研员(副科级),免去坤得气林场副场长职务;
马印喜同志任坤得气林场调研员(副科级),免去坤得气林场副场长职务;
乔凤发同志任立新经营所调研员(副科级),免去立新经营所副所长职务;
魏 海同志任天龙山经营所调研员(副科级),免去天龙山经营所副所长职务;
刘树怀同志任防火办调研员(副科级),免去防火办副主任、林政消防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
纪凤谦同志老干部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 明同志局驻乌斯孟资源监督站站长职务。
中共沾河林业局委员会
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主题词:组织 干部任免 通知
抄 送:总局党委组织部、管理局党委组织部,局党群部门(组
织),行政科室,党委委员,副局长、总师、资源专员。
中共沾河林业局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12月18日印发
存档共印13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