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河林业局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
为了提高森工林区教育教学水平,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快教师队伍梯队建设步伐,保证教学工作需要,森工总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按照森工总局人事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所属林业局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森人发[2010]3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热爱教育事业,所学专业对口,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教师身体标准要求;
5、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5周岁,优秀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对象
1、具有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二表以上学历毕业生(2011年毕业生不可以报考)和符合报考条件的具有国家干部身份的在职教师。
2、在森工林区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中的落聘教师,落聘教师可以不受学历、年龄等条件限制,并享受优惠待遇,笔试成绩加10分。
3、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并享受《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文件中规定的报考县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林业局人事部门负责受理报名,教育部门负责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对招考计划中的专业、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1、报考职位
沾河林业局第三中学招聘岗位共10个:语文教师3人,数学教师1人,英语教师2人,化学教师1人,心理辅导教师2人,美术教师1人。其它林业局学校招聘教师计划可到人事局、教育局咨询。
2、报名时间:2010年12月16—24日(周六周日除外)
3、报名地点:报考沾河林业局第三中学的考生到沾河林业局人事局报名。
4、报名要求
(1)考生本人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以及《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登记表粘贴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到所报考的林业局人事部门报名。
(2)考生报名时需携带电子相片,电子相片必须为标准一寸相片,格式必须为JPG格式,相片大小必须小于100KB,考生电子相片名字必须命名为考生身份证号码,不可包含汉字及空格。相片名字必须与采集表中身份证号相同。
(3)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4)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50元(报名费15元,考务费35元)。
(二)笔试与面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测试应试者专业知识水平和适应职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先笔试后面试,实行逐轮淘汰制。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1、笔试:由森工总局统一组织,采取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阅卷的办法。笔试内容:以所报学科专业为主,学科专业知识以高中教材为依据,主要考察应试者具有该学科的知识和能力,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参加面试,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由局统一组织。面试采取问答的方式进行,对应试者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形象仪表、专业知识和从师素质等各方面的综合考核。试讲采取说课、互动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含音、体、美专业术科考察),重点考察应试者课堂实践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3、确定人选:录取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70分,面试成绩占30分。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录用职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作为入选条件。
(三)体检与考核
体检和考核工作由局负责组织,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可参照《黑龙江省国家公务员体检办法》的有关要求确定。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
对于考核合格拟聘用人员,由局人事部门上报总局人事局,经省森工总局研究同意后,在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网站和黑龙江林业报上公示7天。
(五)监督
总局监督电话:0451-82627805(省森工总局监察局)
0451-82648539(省森工总局人事局)
沾河林业局监督电话:0456—6352110(局纪委监察局)
0456—6352710(局人事局)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审批、落编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招聘纪律
参加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局纪检监察部门要监督招聘的全过程,对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对参与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于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假舞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组织领导
局成立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招聘工作。
组 长:张克江
副组长:张书全
成 员:南继辉 王守伟 李树成 姜英杰 张 军
刘 畅 纪艳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