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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实上报2018年大豆、玉米、水稻合法实际种植面积的通知
2018-08-31

各基层单位:

按照黑龙江省统计局、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黑龙江省财政厅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上报2018年玉米、大豆和水稻合法实际种植面积的通知要求,各基层单位要高度重视,立即成立核实小组,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核查。现对核查的范围、工作要求如下:

1、核实范围为林业局职工承包经营林业局工资田的,非工资田的不纳入补贴范围。

2、以下情况不得享受玉米、大豆和水稻生产者补贴:

在林业局退耕(退耕还林、退耕还草、退耕还湿)地块的土地上种植玉米、大豆和水稻的不享受补贴,林业职工承包农民耕种的林地不享受补贴。一经发现取消补贴资格。

3、核实过程中要认真核对种植户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地块位置、合法种植面积,姓名确保与身份证一致。 

4、上报要求电子件及纸件,纸件要求单位负责人、经办人,核查小组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不得存在弄虚作假、虚报、瞒报、骗取国家财政补贴的行为。

5、面积核实时间要求91日前完成,并上报电子件及纸件到多种经营局。

6、上报结束后,要求进行公示,公示五天,公示时间为92日至96日,同时照电子版照上报多种经营局。

7、林业局将在各基层单位核查上报结束后组织面积核查小组,对上报数据进行核查,核查时间为91日至910日。在核查过程中如发现违反上级文件要求及本通知要求的,一律取消补贴资格。

黑龙江省八面通林业局办公室

                        2018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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