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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审批
2011-11-10
一、实施机关
    黑龙江省八面通林业局 
    二、承办个机构
    黑龙江省八面通林业局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三、依据
    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条,第二款、民航、铁路、交通、厂(场)矿卫生防疫机构对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施行卫生监督,并接受当地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指导。
    四、条件
    依据设计流程规范和审批程序、条例,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经审核验收合格。
    五、程序
    单位和个人申请,经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审查、验收卫生局核发许可证。
    六、期限
    全年进行 ,在收到许可申请之日15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七 、收费标准
    执行黑价联字[200]89号,《关于明确卫生监督防疫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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