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近年来,我局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今年2月12日,威虎山雪村发生了一起安全事故,充分说明了个别单位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防类似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情经过
2019年2月12日上午10时许,旅游公司(威虎山雪村)雪地摩托车教训员谢云才在预热雪地摩托车时,车辆行至雪地大厅前方10米处左右,为躲避滑道中间处一块直径约20厘米、外露高度约4厘米的石头,不慎车辆冲出雪道右侧,导致车辆侧翻,并将谢云才压至车下。经医疗诊断,谢云才腰椎2节骨折,现正在医疗当中。
二、事故原因
1、 经事故调查组到现场实地认证,当事人谢云才在给雪地摩托车预热时,由于车速过快,操作不当,导致此次事故发生;
2、事故单位旅游公司没有做到日常监督设施设备以及对路面等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三、处罚决定
通过事故调查组调查核实,经请示局主要领导同意,对事故单位及相关人员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国林局《企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规定,对旅游公司党支部书记李安旗、经理梁林波各经济处罚伍佰元整;
2、旅游公司主管安全工作副经理马广军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不注重“三级教育”,没有及时组织人员清除事故隐患,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叁佰元整;
3、旅游公司安全员姜明毅在生产作业时,没有靠前指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岗前培训等工作开展不利、措施落实不到位,对其进行经济处罚贰佰元整。
4、上述经济处罚自通报下发5日内上缴局财务科。
四、相关要求
此次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虽然没有造成较大后果,但给事故责任人带来了身体上的痛苦,也给企业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这充分暴露出个别单位在安全生产经营活动中还存在诸多不足。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风险管控,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杜绝“三违”现象发生,努力把“想不到”、“看不到”、“不知道”的问题纳入视线,强化监管,堵塞漏洞。要举一反三,加强安全教育、监管以及工作技能的培训,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从而全面提升职工安全意识,确保我局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在今后生产经营工作中,发现哪个单位存在人为事故,将对事故单位责任人采取“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厉问责。
黑龙江省柴河重点国有林管理局
2019年2月22日
抄 送:机关各科部室,局党政领导。
黑龙江省柴河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2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