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九寨景区工作人员及车辆管理规定
为规范景区秩序,加强九寨景区工作人员及车辆的管理,现规定如下:
1、威虎山九寨景区运营期间,参加景区运营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含基层、机关选派人员),要严格执行《柴河林业局企业管理规章制度汇编》、《柴河林业局旅游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汇编》,严格遵守《威虎山九寨旅游景区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服务至上,履职尽责。景区所有工作人员上岗工作期间,一律着装上岗,并佩戴带有本人照片的胸牌(卡),证明自己的身份、岗位、职务。上岗进入乐园或景区大门不佩戴胸牌(卡)视为非工作人员,需购票方可进入。胸牌(卡)不能通用,只能在本岗位景点有效(即水上乐园岗位人员戴胸卡进入九寨大门无效,反之也无效;其他景区岗位人员戴胸卡进入水上乐园、九寨大门无效),进入其它景区均无效。特殊情况请批后登记入园,否则进入非工作区一律购票进入。违者,一经查实,一次罚款100元,二次罚款200元,三次调离岗位。
2、在九寨景区内、水上乐园内经营单位的车辆与人员,运送货物及食材等,其车辆在早7.00时前,下午17.00时后进出,其经营人员均需登记备案并一律乘坐景区通勤车辆进出。
3、旅游经营期间,为景区运营服务准许进出景区大门的车辆限定三台,即旅游公司公务车辆二台,事务科公务车辆一台,并配发“景区工作车”车牌,由旅游公司调配管理;公安局警用执法车辆、垃圾车辆、吸污车辆,准许进出景区大门,但以上准许进出景区大门的车辆均需登记备案。其他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景区大门,有序停放在停车场,违者,司机罚款500元/次,大门看杆员罚款500元/次。国林局所有人员(包括局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入园一律请批后坐观光车入园,特殊情况需请示派景区工作车。
4、进入景区当日游不住宿,其车辆和司机严禁进入九寨景区大门;二日游及以上且在山庄吃住的可以将旅游车开到山庄停车场。导游或领队、司机必须按旅游景区规定持有效证件到游客中心进行身份认证,然后办理购票和减免手续,未通过游客中心认证,导游或领队、司机不享受免门票。
5、安监局、交通运输局、旅游公司应加强对旅游车辆驾驶员安全教育,对大巴、中巴、观光司机进行岗前培训,实施运行监管,避免超速发生事故;高峰期运力不足时对外雇大巴车要约定在先,避免其以挣钱为目的,超速、抢道、占道,造成事故,确保运营安全。
柴河重点国有林管理局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