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海林林区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我局林区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成品油行为,确保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局成品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按照总局黑森物(2017)356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森工林区成品油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局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林业局所属各单位及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安排部署,把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总要任务,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落靠责任,突出属地监管职责,按照省政府、总局和我局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统一要求,迅速行动,有序推进,要对辖区内成品油市场开展全面集中的拉网式排查,严厉打击成品油市场经营中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留死角和盲区。
各有关部门要在林业局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履职尽责,相互配合,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形成林业局统一领导,物资部门牵头,质检控源、安监控安、交通控运、公安执法等各有关部门密切协作、联合执法的打击违法经营的整治体系。
二、整顿工作措施和原则
各有关部门要在林业局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履职尽责,相互配合,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形成林业局统一领导,物资部门牵头,质检控源、安监控安、交通控运、公安执法等各有关部门密切协作、联合执法的打击违法经营的整治体系。
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责设立举报受理电话,受理群众举报,对群众举报成品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认真核查,依法依规查出并及时反馈。
三、整治时间
按总局要求,专项整治工作从2017年6月1日开始至8月底结束,为期三个月,分三个阶段。
1、启动阶段(2017年5月30日-6月1日)。制定本局具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报森工林区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林业局成品油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明确责任分工,宣传整治内容,启动整治工作。
2、整治阶段(2017年6月1日-8月15日)。在总局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联合行动、相互配合,按照具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辖区内加油站“点”,油库开展全覆盖、不留死角、拉网式清查,严厉打击查处成品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曝光典型案例,督促整改。在集中整治期间,我局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成品油整治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3、总结阶段(2017年8月16日-8月31日)。各有关部门将整治情况认真总结向领导小组汇报,并及时向森工总局汇报我局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四、专项整治内容
1、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擅自建设加油站点、储存网点、撬装加油设施、使用流动加油车等销售成品油的行为。
2、销售质量不合格成品油和国家命令淘汰、禁止销售的成品油行为。
3、破坏、改装计量器具,短斤少两,使用未经鉴定、检定不合格或者超过检定周期的加油机的行为。
4、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成品油运输的行为。
5、成品油批发企业将成品油销售给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加油站(点),成品油零售企业从未取得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购买成品油的行为。
6、成品油经营企业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建设、经营的行为。
7、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成品油经营单位。
8、未依法取得建设用地手续,擅自建设加油站、油库的行为。
9、不符合城乡规划或未经规划许可,擅自建设加油站、油库的行为。
10、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擅自开工建设、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及超越范围经营、许可证过期经营等违法行为。
11、其他成品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五、职责分工
林业局负责本辖区内具体专项整治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联合行动。
1、物资部门重点检查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擅自建设加油站点、储存网点、撬装加油设施、使用流动加油车等销售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加油站(点),成品油零售企业从未取得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购买成品油的行为。
2、质量技术管理部门重点检查破坏、改装计量器具,短斤少两的行为。销售质量不合格成品油和国家命令淘汰、禁止销售的成品油行为。
3、交通运输部门重点检查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成品油运输的行为。
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重点检查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擅自开工建设、未经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及超越范围经营、许可证过期经营等违法行为。
5、公安部门重点检查在购进和销售成品油过程中涉嫌犯罪的,市场整治过程中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的行为。公安消防重点检查不隔阂消防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成品油经营行为。
6、环境保护部门重点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违返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建设、经营的行为。
7、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重点检查未依法取得建设用地手续擅自建设加油站、油库的行为。
8、住建部门重点检查不符合城乡规划或未经规划与施工许可擅自建设加油站、油库的行为。
六、市场整治工作的保障措施
1、充分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
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负责好本辖区内具体专项整治工作,是本辖区内具体专项整治工作责任主体,要成立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机构,组织好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联合行动。林业局成立森林区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检查组,负责对全局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协调。
2、精心组织实施
各相关部门认真按局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明确任务目标,细化工作安排,落实任务分工,按工作方案要求,按时间节点推进落实各项整治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好的做法,真正使专项整治收到实效。
3、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声势,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林区主要媒体(新闻中心)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广泛宣传本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形成声势,营造气氛,曝光负面典型,回应社会关切,在保持对成品油非法经营活动高压态势的同时,让非法经营者减少侥幸心里,自觉接受处理。
4、专项整治工作将紧紧依靠社会各界的参与与群众监督,严明纪律,严肃问责。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必须严格依法依规,遵守工作纪律,做到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失职、渎职、包庇袒护的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违纪问题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依法查处。
5、拓宽、畅通专项整治举报渠道。林业局相关部门要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及时受理违法犯罪行为线索,及时有效的进行查处并反馈意见,形成有利于专项整治的社会环境。
七、林业局成立林区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郑树君 林业局副局长
副组长:徐延军 供应科科长
成 员:卢文国 安监局局长
杨文成 技术监督局局长
董兴涛 环境和野生动物保护局局长
刘兆金 交通局局长
郭成栋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汉财 土地局局长
孙英涛 物价局局长
李海平 消防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业局供应科,负责我局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主 任:徐延军 供应科科长
副主任:肖海波 供应科副科长
成 员:姜 涛 供应科油库主任
周兴仁 供应科加油站站长
联系电话:0453-7550948
0453-7550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