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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京城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春季森林防火和经济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7-04-27

东京城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春季森林防火和经济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基层单位:

当前已进入春季森林防火和经济防火的关键时期,针对今春大风天气频发,火险等级高,隐患大的实际,各包点局党政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春季防火安全工作,切实加强春季森林防火、经济防火检查、巡查和宣传工作,确保我局春季消防安全。现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逐级落实大风天火灾防控责任。包点局领导、科室负责人要深入包点单位加强督导,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巡查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场(所)长、书记要切实转变作风,靠前指挥,科学谋划,认真分析研判本辖区森林防火和经济火灾防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扎实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认真落实《黑龙江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和我局《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实行领导干部分片包干负责制,落实监管职责和森林防火、经济火灾防控措施,坚决维护我局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气象部门要认真落实灾害天气预报预警机制,及时发布各类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二、以风为令,全面做好“大风天”的火灾防控工作。各单位要“以风为令”,大风天和高火险天气要及时鸣响消防警报、升禁火旗。没有消防警报的林场(所),五级以上大风天气要出动消防车拉响警报,对居民区进行防火巡查。公共事业管理处、社区干部、联防人员、治安积极分子及派出所民警在“大风天”防火警报拉响后,要深入居民区发动群众对辖区耐火等级低、人员密集的棚户区、城乡结合部、出租屋、“三合一”场(所)进行防火巡查和检查,坚决杜绝“大风天”居民用火情况的发生。对违规用火、室外电气焊的要依法从重处理。各林场(所)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工作,五级以上大风天气要停止一切生产、生活用火,特别是对食用菌种植户的用火、用电情况加强巡查,林场(所)要落实巡查看护责任,确保消防安全。

三、加强巡查,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包点局领导要立即组织基层单位、派出所对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公众聚焦场所以及“六小”场所,开展全面细致的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器材配置情况、用火、用电情况、燃油存放情况,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私自改变保险装置,在禁火期间使用明火,使用明火和用电设施时无专人看护等消防违法行为。林场(所)、街道办事处要保证消防车通道畅通,每个林场(所)按照消防工作需要,设置消防加水点。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各林场(所)要针对食用菌种植户违章临时建筑的菌棚进行重点检查,对一些违章建筑,耐火等级不符合要求,与居住房屋无防火间距,发生火灾易火烧连营的违法建筑坚决予以取缔。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及时报公安消防部门及派出所依法从严查处,够拘留条件的一律拘留,够罚款条件的一律按上限处罚,够停业条件的一律停业整改火灾隐患,确保林区的消防安全。

四、进一步加强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要调整充实灭火救援一线战斗人员,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加强消防车辆、器材装备的检查,确保完好有效。要定期组织消防队伍开展灭火演练,提高队伍协同作战的整体能力。各林场(所)的消防车辆要保持良好状态,车上备足水,配齐、配全水枪、消防专用水带、战斗服等(水带不少于4盘、水枪不少于2支、战斗服、头盔、靴子、手套不少于2套)。要加强经济消防和森林防火战训工作,使消防员熟练掌握器材使用和灭火技能。强化消防队员值班备勤制度,做到24小时人员在岗,随时做好处置各类险情的准备。同时要公布林场(所)的报警电话,以便及时报警。

五、广泛开展春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林区群众森林防火、经济消防安全的意识和素质。充分利用消防宣传专栏、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群众普及森林防火和经济消防的法律法规,火灾预防、自救逃生、初期火灾扑救等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努力提高广大群众遇到火灾的初期自救能力。

六、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各单位及社区居民委要抓好、抓实“网格化”建设管理工作。组织网格长、网格员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巡查工作,做到以小网格安全确保中网格安全,以中网格安全确保大网格安全,以大网格安全确保我局消防安全。制定防火公约,推行“网格联防”、“风险共担”,督促居民维修炉灶、烟囱等易导致发生火灾部位,落实生活用火、用电的安全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山上各林场(所)施业区进一步加强巡视巡查工作,采取林场(所)领导班子、大员、包沟系、包林班的办法,在春季森林防火期间采取死看死守的办法,看住人员,管住火源,坚决防止发生森林防火。

各包点领导要将到山上包点单位和山下基层单位检查森林防火及经济防火工作的检查结果在4月25日前报局办公室。

                                   0一七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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