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16年度省委组织部代省委
管理党费收支情况的通知
全局各级基层党组织:
为增强党费工作透明度,按照省委组织部《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关于公示2016年度省委组织部代省委管理党费收支情况的通知》(黑组电明字[2017]31号)要求,现就公示2016年度省委组织部代省委管理党费(以下简称“省管党费”)收支情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内容
2016年度省管党费收入和支出情况。
二、公示范围
全局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
三、公示方式
各单位要通过适当方式,及时将2016年度省管党费收支情况公示到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设立内部局域网或工作专网的,要通过局域网和专网公示;网络不能覆盖的地方和单位,可结合实际,通过在党支部会议公布、文件传阅、公示栏公示等方式进行。要采取有效措施扩大公示覆盖面和知晓度,努力使每个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都能及时了解情况。
四、公示时间
2017年12月21日至29日(7个工作日)。
五、公示要求
要及时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传达本通知精神,公示省管党费收支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建议。要密切关注公示期间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反映,防止出现负面炒作。对公示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和有针对性的建议要及时报局党委组织部。
附件:2016年度省管党费收支情况
中共东京城林业局委员会组织部
2017年12月21日
2016年度省管党费收支情况
一、省管党费收入情况
2016年度,省管党费收入6463.4万元。其中,下级党组织按比例上缴4094.5万元,中组部下拨我省困难党员补助、建国前老党员生活补贴和“两优一先”奖金831.1万元,党费利息1537.8万元(含党费定期存款到期利息)。
二、省管党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省管党费支出5032.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
1.上缴中组部党费717.5万元,占14.3%。
2.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支出1484.4万元(包含中组部下拔资金),占29.5%。其中,拨各市(地)和省直党(工)委“七一”和元旦春节走访慰问资金1399.2万元、拨省财政用于建国前老党员生活补贴等85.2万元。
3.党员教育培训支出1569.1万元,占31.2%。其中,拨各市(地)、省直党(工)委党员教育培训补充经费200万元;拨各县(市、区)农村和街道社区党员教育培训补充经费390.8万元;拨省纪委、省委宣传部、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省委老干部局、省基层办、省党建研究会等党建工作补充经费235万元;全省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班经费125万元;全省国企党组织书记培训班经费1万元;全省贫困村党员专题培训经费272.5万元;全省“两新”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经费334万元;全省百名好支书所在村党员教育经费108万元;全省贫困村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班经费134.8万元;全省选派第一书记示范培训班经费14.9万元;省社区党建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议经费26.5万元;党内统计经费17.3万元。
4.印购党员学习资料支出907.5万元,占18%。其中订购《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选编》《全面从严治党》《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十八届六中全会辅导百问》等290.2万元;印制《全省基层组织建设情况通报》《习近平总书记对黑龙江省两次重要讲话单行本》《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单行本》《龙江先锋》等361.3万元;制作《乡镇党员代表大会》培训教材38万元;拨省委宣传部为困难基层党组织订阅《人民日报》50万元;拨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为困难基层党组织订阅《黑龙江日报》168万元。
5.表彰先优经费353.4万元。
6.银行管理费、手续费等其他支出0.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