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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先进党支部(段股级)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8-06-30

关于做好2018年度先进党支部(段股级)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基层党委、总支部、支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东京城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建局7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重点国有林区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在纪念建党97周年之际,为激励全局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推进我局经济转型发展、深化林区改革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前行、建功立业党委决定,“七一”前夕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为做好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推荐条件和范围

1、先进党支部基本条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安排部署。切实履行党建责任,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围绕本单位中心任务聚焦发力,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经济转型发展、深化林区改革、促进社会和谐、服务职工群众、加强基层党建中取得实效。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2、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四个意识”突出,带头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时刻以“四讲四有”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到讲政治、有信念,始终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对党绝对忠诚,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自觉维护党的领导和中央权威;讲规矩、有纪律,坚持党性原则,作风优良,清正廉洁,严格遵守党纪和法律法规;讲道德、有品行,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正能量,在群众中的口碑好;讲奉献、有作为,立足岗位干事创业,勇于开拓创新,事迹突出,业绩显著,受到党员群众的广泛赞誉。

二、推荐办法和要求

“先优”推荐工作要面向基层、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平择优,坚持高标准,体现先进性的原则,由基层自下而上推荐,各基层党组织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抓好推荐工作。要认真执行标准,严格履行程序,保证推荐质量。各推荐单位要注重听取被推荐对象所在单位的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务求每个被推荐对象都能经得起考验。优秀共产党员推荐人选要在所在基层党组织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对群众反映意见比较大的,要及时查清做出结论;一时查不清难以做出结论的,不得推荐上报。公示期结束后,经各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后确定正式推荐对象。

三、评选和表彰方式

各单位上报推荐材料后,由局党委组织部进行初审,并征求局纪委、信访、综治、安监等相关部门意见,最后报局党委审定。

由局党委做出表彰决定,对受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颁发奖牌,对受表彰的先进个人给予物质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推荐工作有关要求

推荐表彰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单位一定要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能过得硬、树得住,经得起检验。各基层党组织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先优推荐工作,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对优秀党员先进事迹材料严格把关、保证质量,事迹材料要见人见事,见微知著,切忌空话套话,过度煽情,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各单位“先优”推荐名单及优秀党员先进事迹材料(纸质件盖章、电子版)务于615日前上报党委组织部,联系人:张丽;电话:150453328327901217,逾期不报按自动放弃处理。

附:2018年度“先优”推荐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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