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城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关于
印发《东京城重点国有林管理局
“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林场(所):
现将《东京城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做好贯彻落实。
附:东京城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
2018年6月21日
东京城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6月21日打印
东京城重点国有林管理局
“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
加快推进东京城林区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交通局《关于印发<森工林区“四好农村路”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森交字〔2016〕105号)要求,积极开展“四好农村路”创建活动,确保到2020年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总目标,特制定全局“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工作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的重要指示精神为引导,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农村公路发展的要求和我省农村公路发展“保基本、强服务、惠民生、促发展”的总体方针,全力推进森工林区农村公路规范发展、协调发展、安全发展和引领发展,以满足全面建成林区小康社会和基本交通运输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不断提高森工林区农村公路发展质量。通畅水平和服务水平,更好的服务林区百姓,服务社会主义新林区建设,为森工林区生态建设和经济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 组织领导
为积极推进我局“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到2020年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林区农村公路总目标,成立东京城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刘玉江 东京城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副局长
副组长:刘立文 东京城重点国有林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张弘弛
成员:秦泗华 郑怀阳 刘智 孙宇
领导小组负责推进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监督考核工作成效等。
三、实施原则
(一)努力实现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进一步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逐步消除制约林区发展的交通瓶颈,为广大群众致富奔小康提供坚强的交通支撑。
(二)坚持政府主导、部门监督、群众参与的原则。项目建设要主动向广大群众公开,充分听取当地群众意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坚持因地制宜、以人为本的原则。“四好农村路”建设要与实施新林区建设总体规划、改善林区人居环境纲要充分衔接,着眼于服务美丽林区建设,因地制宜、以人为本,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与优化局场布局、促进林区经济发展和广大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相适应。
(四)坚持转变发展思路和发展方式的原则。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要着力从“会战式”建设向集中攻坚转变,从注重连通向提升质量安全水平转变,从以建设为主向建管养运协调发展转变,从适应发展向引领发展转变。通过转变发展思路和发展方式,实现林区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明显优化,质量明显提升,养护全面加强,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公路环境优美整洁,林区客运和物流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城乡交通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新型城镇化要求。
三、工作目标和要求
(一)建好林区农村公路
1、建设目标。到2020年,力争林区县级公路全部达到三级及以上等级标准,乡、村级公路四级双车道及以上公路比例达30%。林区农村公路安保防护和配套桥涵设施基本完善,通林场客运班线公路安全性明显提高,县乡道路安全隐患治理率基本达到100%,基本消除林区农村公路危桥。
2、建设标准。新改建林区农村公路应满足等级公路技术标准,达到国省相关技术要求。按照保障畅通的要求,同步建设交通安全、路肩、排水和防护等配套设施。
3、建设管理。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对林区农村公路建设的组织和协调,具体负责林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加强建设市场监管和质量、安全管理,保障质量监督检测能力和条件。要落实建设资金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明确质量和安全责任人,切实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所有使用财政补助资金的林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都实行“七公开”制度。
4、建设质量。要加强质量管理行为、原材料、施工工艺、施工安全和实体工程质量等管理,提高路基压实度、混凝土厚度、混凝土强度等主要技术指标的合格率。新改建林区农村公路的路基压实度、混凝土厚度、混凝土强度指标合格率应达到96%以上,一次交(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无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较大和一般事故明显下降。
(二)管好林区农村公路
1、体制机制。建立健全以“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管理体系。加强林区农村公路管养能力建设,完善林区农村公路保护设施,在乡道、村道的出入口设置限高、限宽设施,努力防止、及时制止和查处违法超限运输及其它各类破坏、损坏林区农村公路设施等行为。
2、依法治路。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黑龙江省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林区农村公路执法机构能力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大力推广执法工作统一指导、分级管理的工作方式。
3、队伍建设。加强林区农村公路管养队伍职业化建设,认真学习林区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林区农村公路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质。
4、路域环境。林区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要同林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新林区建设相结合,加强绿化美化,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草堆、粪堆、垃圾堆和非公路标志。路面常年保持整洁、无杂物,边沟排水通畅,无淤积、堵塞。到2020年,具备条件的林区农村公路要实现田路分家、路宅分家。
(三)护好林区农村公路
1、完善养护体系。坚持“建养并重、统筹发展”的管护理念,全面落实管理局的主体责任;养护资金及时、稳定、足额到位,养护机制更加的有效灵活,实现林区农村公路“有路必养”的目标。到2020年,建立稳定的养护经费增长机制,基本满足养护需求。县级公路优良率达不低于85%,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80%,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逐年上升。
2、探索养护模式。平稳有序推进林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积极实行管养分离,通过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实现公路养护市场化,培育一批符合当地养护实际的养护企业。对林区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推行专业化养护模式,采用招标与委托相结合等方式,选择符合资质要求的养护队伍,实行合同管理制和施工监理制;对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推行群众性养护模式,积极构建“群众性养护”体系,采用定额管理、计量支付等方式,择优委托承包人实施。
3、健全养护技术标准。以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绿色环保、安全耐久为原则,健全完善符合林区特点的林区农村公路养护技术标准及规范。积极参加林区农村公路相关管理技术人员业务培训。以现有林区农村公路电子地图库和项目库为基础,建立公路、桥梁的养护管理档案。至2020年,基本实现林区农村公路的养护计划、养护工程、路况、绿化、危桥、安保等信息化管理。
4、保障养护资金。到2020年,将日常养护经费和人员作为“有路必养”的重要考核指标,要加大林区农村公路路面养护资金的投入力度,积极建立养护资金的制度性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大对省级农村公路养护专项配套资金的监管力度,确保专项资金全部用于林区农村公路养护,路面日常养护投入逐年增加,建立林区农村公路路面日常养护资金常态化保障机制,真正实现有路必养。
5、养护目标任务。到2020年,我局林区农村公路养护经费要纳入财政预算,并建立稳定的增长机制,基本满足养护需要。林区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经常性维护率达到100%,路面技术状况指数逐年上升。县乡道安全隐患治理率基本达到100%,纳入上级计划的危桥改造、安保工程等路网结构改造工程项目完成率达到100%,农村公路危桥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
(四)运营好农村路
1、运营管理。坚持“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客货并举、运邮结合”总体思路,加快完善林区农村客运服务网络。加快淘汰老旧林区客运车辆,全面提升客车性能。强化司乘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2、运输要求。客运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高效推进,客运低票价出行的惠民政策得到落实,基本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公共交通优先,公交网络体系趋于完善。货运服务趋于物流化。林区货物运输行业转型升级取得明显突破,运输效率和服务水平大幅提高,初步形成“布局合理、衔接顺畅、组织先进、信息适用、管理规范”的现代林区物流服务体系。以林业局货运场站为节点,形成辐射全局各林场货运配送网络,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高效、集约的货运服务体系,积极促进货运服务趋向物流化。
四、保障措施
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是 “十三五”期间森工林区农村公路工作的核心任务。全局上下各级有关部门全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切实将各项任务和目标落到实处。
(一) 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成立以单位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和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实施方案,做的任务清晰、责任明确、落实有力。注重解决好林区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维护好林区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林区农村公路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落实工作责任
局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是“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具体实施主体。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将“四好农村路”纳入政府年度考核范围。交通局要建立工作台账,落实工作责任,分解年度工作任务,细化目标,充实力量,保障资金、机构、人员到位,确保到2020年全面完成林区“四好农村路”的目标和任务。
(三)强化监督考核
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监督考核工作,重点对责任落实、资金投入、建设质量、管养效果、工作进展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要按照“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建立健全考核结果与投资挂钩的奖惩机制,充分发挥上级补助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要加强对各单位指导督导,充分发挥其在林区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