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安排
(劳动人事局)
2018年,劳动人事工作在局党委、林业局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政府、森工总局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决策和部署,强化各项基础工作,努力推进年初林业局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以“深化各项改革、体制机制创新”为工作主线,以“改善民生,服务群众”为工作重点,为我局的经济发展,维护林区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职工基本情况
2018年年初,我局在册职工3571人,其中:企业职工 3229人;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在编教师335人,退养教师7人。截止11月末,我局现有在册职工3438人,其中:企业职工3104人;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在编教师328人,退养教师6人。
在岗计时职工人均月工资 3995元,其中: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人均月工资5740元;企业计时职工人均月工资 3579元。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调整职工工资待遇工作全部完成并发放到位。
根据总局《关于2018年森工系统调整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工作指导意见》(黑森党发〔2018〕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了《海林林业局2018年调整职工工资实施方案》,完成在册职工3191人工资调整工作,人均增资300元, 自2018年1月起执行,现已发放到位。
根据黑政办发〔2006〕75号文件要求,调整事业单位编制在职人员薪级工资341人,人均月增资89元,滚动调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津贴30人,月人均增资48元。
(二)认真落实厂办集体职工经济补偿金发放及收尾工作。
经总局审核认定,我局共有厂办集体职工3841人。截止2018年初,共有292人未缴纳养老保险费,其中:自愿申请放弃厂办集体职工身份的49人,死亡11人。根据总局厂改办《关于厂办大集体改革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黑森厂改办〔2018〕2号)文件要求,林业局下发了《限期缴纳养老保险通知》,在规定缴费期限内有30人缴纳了养老保险,发放经济补偿金30万元。截止11月末,共有262人未缴纳养老保险费,其中:自愿申请放弃厂办集体职工身份的49人,死亡11人。
(三)认真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发放工作。
根据总局相关文件要求,自年初开展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报审核工作以来,共审核申报材料450余份,截止11月末共审核通过394人,发放2017年度社保补贴70万元。
(四)职工退休审批工作有序开展。
2018年全年共办理各类人员退休审批645人,其中:事业单位(中小学校)编制工作人员退休审批13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企业职工477人(其中在职职工108人,安置职工59人,集体职工19人,混岗知青7人,厂办集体职工277人);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职工121人(其中在职职工91人,安置职工26人,集体职工4人);2017年度劳动能力鉴定符合退休、退职条件职工34人(其中在职职工1人,安置职工8人,混岗知青1人,厂办集体职工24人)。
2018年11月,根据总局相关部门安排为2019年企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348名职工预批了退休手续,其中,在职职工67人,安置职工34人,集体职工12人,混岗知青5人,非正规就业2人,厂办集体职工228人。
(五)积极做好职称评审申报及推荐工作。
2018年上半年,根据总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高、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黑森人职字〔2018〕1号)要求,我局认真组织,积极做好森工教育移交前本系统最后一次教师职称评审推荐申报工作,共推荐申报高级教师参评人员13人,一级教师参评人员40人,经总局教育系列评委会评审高级教师通过12人,一级教师通过38人。
2018年下半年,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16号)文件精神及总局职改办工作安排,我局完成卫生系列初中级职称专业技术考试报名确认18人;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考试报名确认12人。推荐申报教育中小学系列正高级教师参评人员1人;农业系列高级农艺师参评人员1人,森林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参评人员1人,中级工程师参评人员20人;卫生系列正高级、副高级职称参评人员11人。
(六)积极开展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根据总局劳动局关于《开展森工林区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因病或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通知》(黑森劳函﹝2018﹞18号)的通知要求,我局共申报劳动能力鉴定70人,其中:普通病种劳动能力鉴定60人,特殊病种劳动能力鉴定10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完成新工伤认定审批7人;根据总局《关于开展2018年森工林区工伤人员劳动能力鉴定的通知》完成工伤鉴定18人,完成工伤人员辅助器具更换审批13人。
(七)认真做好林业局办社会职能改革教育系统移交工作。
为加快推进中小学校移交进程,妥善解决森工系统中小学“企业编”教职工移交问题和林区2001年以前入学未安置就业普通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安置问题,根据森工总局《森工办社会职能改革教育系统移交施方案》及2001年以前入学未安置就业师范类毕业生《安置工作方案》、《考录办法》,配合教育部门完成我局“企业编”教师转事业编及未安置就业师范类毕业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及考试等工作;此次共招录“企业编”专任教师22人,安置师范类毕业生11人,在11月初根据总局统一安排为这部分人员办理了纳入事业编制手续。另根据《省森工总局2001年以前入学未安置就业师范类毕业生安置工作方案》规定,将1名符合安置条件的幼儿教师安置到我局幼儿园工作。
根据总局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决策部署及海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林市森工办社会职能改革教育系统移交《工作方案》及《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完成人员编制核查及人员清理工作;积极配合林业局教育部门、财政部门认真做好各项统计、教育工资测算等工作;积极配合海林市人社局认真做好拟移交人员档案审核工作,现已完成审核在职教师档案344本(含企业转事业编教师档案22本,安置师范生11本),离退休、退养教师档案300本,企业编人员档案48本,审核完的档案全部装箱封存。林业局办社会职能改革教育系统移交工作正按照总局、林业局统一部署安全平稳有序推进。
(八)牡丹江林业工程公司企业办社会职能人员划转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根据总局《关于对牡丹江林业工程公司企业办社会职能人员整建制划转海林林业局履行调转手续的批复》(黑森劳〔2018〕386号)及林业局要求,我局主动与牡丹江林业工程公司相关部门沟通,认真做好移交人员材料对接、档案审查、工资计算等建档立卡各项工作,按时平稳顺利完成牡林工程公司人员移交各项工作。此次共接收牡丹江林业工程公司职工79人,其中:工程公司街道办事处35人;工程公司医院20人;退休教师24人。
三、2019年工作安排
(一)积极开展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努力提升劳动人事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畅通信访渠道,完善应急预案,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化解和处置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三)认真做好企业职工增资测算工作,为2019年企业职工工资调整做好前期准备,为局党委、林业局制定增资方案提供准确详实的依据。
(四) 夯实基础工作,做好森工办社会职能改革涉及劳动人事方面的前期准备,保障和推动我局办社会职能改革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