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基字[2011]37号
关于海林林业局2011年棚户区改造
及廉租房建设的用地申请
牡丹江林区国土资源局:
根据2011年棚户区改造批复林规发[2011]63号,我局棚户区改造新建1600户,廉租房新建200户,所需建设用地6.52公顷(其中林苑新区一区2.22公顷,林苑新区二区4.3),该土地利用现状为原有建设用地,符合林业局分区规划要求。
特此申请。
黑龙江省海林林业局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申请 棚户区改造 建设用地
已 发:局有关领导,有关科室
黑龙江省海林林业局办公室 2011年3月22日封发
打字:徐志晗 校对:夏向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