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
海林局整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
为全面做好中央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涉及海林局整改工作,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印发<关于中央第六巡视组巡视黑龙江省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黑发电(2018)10号)和《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印发<中央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黑发(2018)24号)要求,按照海林局党委的安排部署,结合整改工作任务,特制定海林林业局整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中央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海林林业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落实整改工作任务
1.海林林业局党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刘华领 海林林业局党委书记
张书全 海林林业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副组长:
张广兵 海林林业局党委副书记
成 员:
倪志新 海林林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郭文奎 海林林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红旗 海林林业局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
顾建丰 海林林业局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李世彬 海林林业局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
2.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
主 任: 高金玉 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 吕长胜 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
郭全江 组织部副部长
吕悦彤 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机关各部门负责人。
二、整改任务和责任分工
根据中央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经梳理细化,海林林业局的整改任务共25项。
1.关于政企不分问题
整改措施:
以“分离社会职能”为突破口,将海林林业局承担的政府行政管理和办社会职能进行分离。
将承担的除森林资源管理以外的政府行政职能,按照应交、尽交、快交的原则,全部剥离移交。对承担的办社会职能采取整体移交、分步分项移交和内部分开等方式,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逐步纳入地方政府统一管理。
一是停止执行政府行政权力事项及其他政府行政职能。按照黑龙江省海林林业局政府行政职能移交及办社会职能实施方案,坚决落实政府令,停止执行海林林业局代行的全部政府行政管理职能(除森林资源管理以外)。
二是海林林业局教育职能移交工作。完成与海林市签署框架协议,对接逐步移交社会职能。
三是启动民政、社保经办机构等职能移交工作。与上级有关部门对接沟通,有序推进移交。
牵头领导:张广兵
责任领导:郭文奎
牵头部门:发展改革局
配合部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责任人:张恒国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2.关于权力集中问题
整改措施:
(1)进一步提高党性修养。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发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带动作用,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做到原原本本学、深入系统学、融会贯通学。加强党性修养,不断增强“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做到理论学习与研讨交流相结合、与深入基层调研相结合,在“学精”“管用”上下功夫,做到学以致用、知行统一,真正学懂弄通做实。
牵头领导:刘华领
责任领导:局党委委员
牵头部门:组织部、宣传部
配合部门:办公室、纪委
责任人:李世彬、王思明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2)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加强民主协商,健全完善工作沟通机制,把互通情况、共同商讨、协力共进作为决策的重要环节,坚决克服个人主义等不良思想和行为。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充分调查论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减少和避免决策失误。
牵头领导:刘华领 张书全
责任领导:局党委委员
牵头部门:组织部
配合部门:办公室、财政局、劳人局、纪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局
责任人:李世彬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3)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和决策要求。严格执行《中共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委员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重大项目、重大事项坚持党委会研究讨论决定。对于重大项目决策及重要人事任免等决策,班子成员要深入交换意见、充分进行论证,坚持按规则议事、按制度办事。“三重一大”事项提交会议研究前,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通过适当形式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重大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事先充分听取专家意见;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决定、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的,对在党内搞非组织活动、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视情况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牵头领导:刘华领 张书全
责任领导:局党委委员
牵头部门:组织部、纪委、劳人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局
配合部门:宣传部、办公室
责任人:李世彬、王思明、高金玉、张恒国、郝世江、张兴林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4)进一步优化党内民主决策程序,完善相关环节及议事规则和程序。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每个班子成员都积极参与集体领导,按党委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加强党委会质量管理,加强会议纪律,提高会议效率,规范文书档案,不断完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水平。加大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力度,有效保障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牵头领导:刘华领
责任领导:局党委委员
牵头部门:组织部、办公室
配合部门:纪委、宣传部、财政局、发展改革局、劳人局
责任人:李世彬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3.关于管理粗放问题
整改措施:
(1)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财务、审计、资产运营等企业经营监管。
牵头领导:郭文奎
牵头部门:企管办
配合部门:财政局、审计局、林产工业局
责任人:苑 国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2)进一步明确资产管理部门和资产使用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充实骨干力量,健全资产管理部门,专职专人负责各项资产管理工作,实现“物物有人管,人人都管物”,改革企业重资金不重财物的观念,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明确使用人责任,建立统一要求、分级管理、组织健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牵头领导:郭文奎
牵头部门:财政局
配合部门:审计局、林产工业局、企管办
责任人:郝世江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3)加强国有资产处置监管和出租出借监管,对出租、出借资产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严格执行财经制度,严禁形成账外“小金库”。确保国有资产、国有资产收益不流失。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对审计出的问题绝不姑息,绝不袒护,抓好问题整改,严肃追究处理相关责任人。
牵头领导:丁海峰
牵头部门:财政局
配合部门:审计局、物资局、林产工业局、企管办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单位
责任人:郝世江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4)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的管理,坚决压缩“经费”支出,重大资金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规定,加强机关专项经费管理,并通过核算各项经费和设备采购费用,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推进“三公”经费管理长期化、规范化、制度化。
牵头领导:张广兵
牵头部门:纪委
配合部门:财政局、审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单位
责任人:吕长胜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5)完善人事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制定规范、合理的人事调转、招录、聘用计划报备制度、档案管理办法等,全面加强各级人事工作管理工作。对负责调转工作的部门严格执行调转程序,对调入人员的申请、商调、档案审查、报批等环节,认真履行工作程序。坚持对调转的手续等相关材料,相关部门按规定留存制度。增加招录、聘用或调入人员工作信息透明度。
牵头领导:倪志新
牵头部门:劳人局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单位
责任人:张兴林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4.产业结构偏重
整改任务和措施: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决打好转方式调结构攻坚战、翻身仗,努力走出一条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充分释放的振兴发展之路。扎实做好“三篇大文章”。落实好《关于改造升级“老字号”企业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度开发“原字号”的若干意见》《关于培育壮大“新字号”的若干意见》,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社大“新字号”,加快构建现代产业新体系。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发改局
配合部门:经贸局、林产工业局、多种经营局、旅游局
责任人:张恒国
5.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大
整改任务和措施:①加大政策宣传和创新力度,依法依规强化扩面征数,不断增加基金收入,减少基金缺口。②建立企业养老保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迅速贯彻落实中央调剂金制度。③明确扩面征缴、保发放主体责任。④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增强基金支撑能力,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牵头部门:社保局
配合部门:财政局、劳人局
责任人:陈晓春
6.旅游产业发展缓慢
整改任务和措施:①按照旅游特色突出、功能定位明确投资主体明晰的总体要求,坚持分类施策,积极推进项目资产闲置的整改工作。②围绕闲置资产处置这个核心,按省政府2016年第47次专题会议精神,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市场化合作,能卖则卖,能租则租;按照省政府办公斤《关于加快特色小(城)镇培育工作的意见》(黑政办规(2017)37号),引导旅游名镇向特色小(城)镇方向发展,宜居则居、宜游则游、宜养则养。③对具有旅游功能名镇,加大招商和宣传力度,以市场为导向,采取引入投资者,整合现有资源,因地制宜开发具有北方特色的四季养老、度假、健康旅游产品;打造冬夏、极地和边境等精品旅游线路,最大限度地利用好名镇旅游资源。④对区位偏远、季节性强、利用率低的项目,结合文明乡村建设改造为基层群众需要的公共服务项目,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
完成时限:①②2020年12月底,③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旅游局、建设环保局、民政局
配合部门:横道林场、夹皮沟林场、三十五林场、三部落林场
责任人:王海东、赵春金、申志芳
7.行政类信访事项
整改任务和措施:快速化解,实现办结率100%:对诉求合理合法或部分有理的,案结事了或息诉罢访,化解率90%以上;对诉求无理的,教育疏导到位:对缠访、访人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置。
完成时限:2018年8月底
牵头部门:信访办
配合部门:各相关单位、相关部门
责任人:李波
8.政法类信访事件
牵头单位:政法委、信访办
整改任务和措施:快速见效,实现办结率100%;对诉求合理合法的,依法导入法律程序,化解率90%以上;对诉求无理的做好释法析理和息访服判工作;对无理缠访、违法闹访并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坚决依法处置。
完成时限:2018年8月底
牵头部门:政法委、信访办
配合部门:各单位各部门
责任人:冯忠华、李波
9.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任务和措施:①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按时向林业局党委报送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并确保报告质量。②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责成各基层单位每半年必须向局党委专题报告1次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考核内容。对未按时完成的单位予以通报。
完成时限:2018年8月底
牵头部门:宣传部
责任人:王思明
10.很多党员干部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还停留在字面上,特别是系统学习不够,功夫下得不深,学懂弄通做实不够。学用结合不紧密,在结合实际、全面创造性落实上下功夫不够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八个明确”“十四个坚持”有较大差距。
牵头单位:宣传部、组织部
整改任务和措施: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用新发展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把新发展理念转化为具体思路、工作举措和实际成效。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首要任务,纳入各级党干校培训主要内容,研究开发精品课程。②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突出提高领导干部“八大本领”,开展专题化培训,提升干部的专业能力、专业精神。③加大对科级以下干部的培训力度,把学习成果转让化为工作实践,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④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系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第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真正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血液、植入思想、铸入灵魂、化为行动。⑤坚持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为基本形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⑥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季度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每年不少于6次,并注重突出学习重点,创新学习方式,增强学习实效。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宣传部、组织部
配合部门:各单位、各部门
责任人:王思明、李世彬
11.一些基层党组织没有把落实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监督检查范围,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
牵头单位:宣传部、组织部、纪委
整改任务和措施:①把严肃查处意识形态方面的违规地纪问题作为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内容,加大执纪问责力度。②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巡视重点,强化责任担当。③开展好每年的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督查,发现需要问责的问题线索,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向实施问责的党委、纪委提出建议。④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局机关目标考评中,督促局各部委、各基层党组织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宣传部、组织部、纪委
配合部门:各单位、各部门
责任人:王思明、李世彬、吕长胜
12.网上舆论斗争的主动性不强,对政治类有害信息和错误言论没有及时发现和快速处置
牵头单位:宣传部、发展改革局、机关党委
整改任务和措施:①旗帜鲜明、坚持不懈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加强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思想建设和教育,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带头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②提高网络舆情应对能力,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重点领域、关键部门主要领导解决网上矛盾、应对舆情事件、化解公共危机的能力水平。③加强网络與情调控管控,对敏感热点舆情,及时研判处置,避免发酵炒作。④梳理风险点提前防控,掌握苗头动向,提前做好防控,避免引起新的舆论热点,引发炒作。通过以上措施,牢牢把握网上舆论斗争主导权,努力营造清朗和谐的网络空间。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宣传部
配合部门:各单位、各部门
责任人:王思明
13.存在“三超两乱”、混编混岗问题
牵头单位:组织部、劳人局
整改任务和措施:深化巩固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等专项整治成果,推动转入常态化管理、切实防止反弹回潮。①盯紧临时议事协调机构和政府性工程项目,聚焦机关事业权责交叉、边界不清晰单位等“三超两乱”和混岗混编问题多发频发机构领域,开展超职数配备干部专项核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②把按编制职数配备干部情况列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事前报告的内容,层层建立职数配备情况在线监测预警机制。③结合选人用人巡视检查、离任检查、“一报告两评议“等专项工作,对超职数配备干部和混岗混编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管检查,把编制职数使用情况纳入离任审计,对整改不及时和新发生问题的,严肃纠正问责。④对机构编制问题建立合账、积极推动限期销号,对违纪单位,责令其限期纠正;逾期不改的,予以纠正并进行通报批评,严追追责。
完成时限:①2018年8月底,②2019年12月底,③2021年12月底,④2018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劳人局
配合部门:各单位、各部门
责任人:张兴林
14.突出政治标准不够,政治素质把关不严,考察缺乏有效手段、针对性不强,一些领域和单位选任干部重业务、轻政治,重经历、轻品行的情况时有发生。
牵头单位:组织部
整改任务和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要突出政治标准”的重要要求,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选人用人的首要标尺。①注重运用政治遥视成果,对政治上不合格尤其是“两面人”“骑墙派”型的领导干部坚决不用或作调整。②在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任职考察等工作中,注意听取多方面意见特别是知情人意见,注重看干部在关键时刻、重大关头的表现,抓住干部重要行为特征和能说明问题的典型事例,全面掌握干部的真实政治表现。③认真梳理分析干部政治方面的问题表现,有针对性地制定《关于考实考准干部政治表现的实施办法》,为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牵头部门:组织部
配合部门:各单位、各部门
责任人:李世彬
三、工作要求
(一)要落实责任。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是整改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本部门、本单位所承担整改任务作为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里,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都落实。各牵头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牵头、督办、落实的责任,按照台账式、销号制办法,研究制定具体落实工作方案,确定措施,责任到人。各配合部门要按照分工抓好分解任务的落实。海林局党委,对落实整改责任不到位、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整改不力的将严肃问责。
(二)要全力推进。整改工作既是政治任务,又是工作职责,各责任单位和职能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按照省委的要求和总局党委2018年第31次(集团有限公司第7次)党委会议的安排部署,明确整改落实的时限、要求、目标,高标准高质量抓好中央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坚决按期完成整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