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党办[2010]10号
关于调整我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及
法律咨询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
根据上级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组织机构建设相关要求,结合我局相关人员变动情况,现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及法律咨询委员会成员做如下调整:
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广兵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沈广春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高燕军 海林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成 员:刘汝成 海林林区基层法院 院 长
宋志学 海林林业地区公安局局 长
顾建丰 党委组织部 部 长
李存贵 党委宣传部 部 长
姚广林 党委政法委 副书记
冯德福 纪 委 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张恒国 计 划 科 科 长
高俊伟 财 务 科 科 长
邹怀国 审 计 科 科 长
王永德 资 源 科 科 长
陈法成 木 材 科 科 长
潘国江 专员办 主 任
中共海林林业局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检察院。
办公室主 任:高燕军
副主任:刘 鑫
工 作 人 员:刘大江
二、法律咨询委员会:
主 任 委 员:张广兵(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副主任委员: 高燕军(检察院检察长)
委 员:刘连生(局法律顾问)
刘 鑫(检察院副检察长)
邱 斌(法院副院长)
石铁军(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局局长)
刘大江(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工作人员)
中共海林林业局委员会办公室
二0一0年十二月六日
已 发:局党政有关领导,有关科室
中共海林林业局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12月6日封发
打字:徐志晗 校对:刘大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