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局关于2017年度
伐区限额执行情况的报告
海林林业局2017年度伐区限额使用及伐区验收工作目前均已完成,现将我局2017年度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森林采伐限额计划情况
2017年度我局森林采伐限额计划下达总数为1.98万立方米。一是商品林限额计划数下达0.39万立方米,包括主伐限额和抚育采伐限额。主伐限额计划下达人工林限额0.07万立方米,总计下达限额0.07万立方米;抚育采伐限额计划下达0.32万立方米,其中天然林抚育采伐计划下达0.27万立方米,人工林抚育采伐计划下达0.05万立方米。二是公益林限额计划下达1.59万立方米,包括更新采伐限额和抚育采伐限额。更新采伐限额计划下达人工林限额0.07万立方米;抚育采伐限额计划下达1.52万立方米,其中天然林抚育采伐计划下达0.86万立方米,人工林抚育采伐计划下达0.66万立方米。
二、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
1.2017年海林局限额内拨交抚育伐区共计小班119个,其中:人工林拨交小班116个,拨交人工林许可证蓄积采伐0.4527万立方米;天然林拨交小班3个,拨交天然林许可证蓄积采伐0.0015万立方米;共计拨交森林抚育蓄积0.4542万立方米。限额计划抚育采伐人工林蓄积为0.71万立方米,实际节约0.2573万立方米,人工林限额使用率为63.76%;天然林森林抚育限额下达1.13万立方米,实际使用0.0015万立方米,共计节约限额1.1285万立方米,天然林限额使用率为0.013%。全部限额计划数为1.98万立方米,总计节约限额1.5258立方米,限额总体使用率为22.94%。
2.2017年度海林林业局森林抚育伐区所拨交的人工林许可证蓄积采伐为0.4542万立方米,其中:商品林小班17个,许可证蓄积为0.0431万立方米,限额计划数为0.05万方米,实际节约0.0069万立方米,限额使用率为86.2%;公益林批复采伐小班为102个,许可证蓄积为0.4111万立方米,限额计划数为0.66立方米,实际节约0.2489万立方米,限额使用率为62.29%。
通过上述情况分析,海林林业局年度森林采伐限额总体使用率水平相对较低,相对人工林抚育采伐限额使用较为充分,说明在森林抚育作业中,人工林种间竞争得到了较好解决,天然林抚育种间竞争情况解决相对薄弱,需要对此引起重视。而从另一方面来看,海林林业局又相对较好地贯彻了对天然林进行保护的总体要求。
三、森林抚育伐区拨交情况
2017年海林林业局森林抚育采伐总计拨交小班119个,拨交采伐蓄积0.4542万立方米,其中人工林拨交蓄积0.4111万立方米,天然林拨交采伐蓄积0.431万立方米。
四、森林资源管理落实情况
海林局在2017年度森林采伐中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切实加强“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的通知》(林资发[2016]24号)文件精神执行,工作中充分认识森林采伐限额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主,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科学开展森林培育和采伐,不断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确保森林资源持续稳定增长。
一、严格按照既定限额指标科学设计,各项限额指标均未突破。2017年,我局依据限额结现有合森林资源分布情况,科学合理布局,积极优化设计结构,所下达的人工林和天然林之间,商品林和公益林之间,主伐、更新采伐和抚育采伐等不同采伐类型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采伐限额串抉使用情况。同时不断加强加强天然林保护工作,坚决杜绝天然林移植及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情况发生,同时严控天然林抚育采伐作业设计存在生产规格材情况发生,并在实际工作严格贯彻落实。
二、全面落实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制。2017年,我局各项森林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国有重点林区森林资源目标化管理办法》执行,全局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紧紧围绕《海林局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制》开展。对管理不力、出现资源管理责任的单位及个人,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各单位在按照总局部署,积极推进本单位生态文明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把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作为履职尽责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把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三、狠抓森林采伐调查设计质量及伐区采伐作业管理,通过科学合理举措,取得生态文明建设最大成果。一是森林抚育调查设计坚持采取三级检查验收程序(即:森调队自查、资源科跟踪检查与验收、驻局专员办核查),再通过上级质检验收。海林林业局2017年森林抚育伐区的调查设计,严格按调查设计规程与上级有关精神要求进行,各项调查完成森调队外业技术组对调查情况进行100%自检,林业局对森调队调查设计进行及时指导及设计成果检查验收,确保森林抚育伐区调查设计质量;另一方面采伐作业中由生产营林科和资源科负责监督施工质量,既严禁超限额采伐,又杜绝应采不采情况发生,确保森林抚育成效。二是在伐区作业质量验收工作管理上,由资源科牵头,生产营林科抽调有关人员对施工单位分片进行不定期的作业质量检查,整个作业结束后,由资源科安排人员对全部生产伐区进行逐号验收,实现了采前指导、采中检查、采后验收的全方位的跟踪管理,确保林木采伐按调查设计进行合理作业。林业局根据上级文件《林木采伐全过程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对调查设计质量、伐区拔验、凭证采伐、现场技术交底等工作项目作出了责任追究的规定,有效地避免了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通过切实有效的管理,进一步规范了林木采伐管理,保证了采伐制度的严肃执行。
我局在2017年各项限额使用中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切实加强“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的通知》(林资发[2016]24号)文件精神执行,取得了较好效果,达到了预期目的,森林资源持续增长目标得以贯彻与执行。
以上是我局2017年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