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调整企业职工工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高金芳
(2011年12月16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专项研究部署调整森工企业职工工资工作。刚才传军局长传达了总局党委、总局《关于进一步提高企业职工工资水平的实施意见》。下面,我就这次调整森工企业职工工资工作情况讲两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提高职工工资水平的重要意义
森工职工工资水平低是森工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也是林区广大职工群众热议的重点问题。虽然我们连续三年为职工涨工资,但林区职工工资还低于全省社平工资水平。今年随着天保二期工程的全面实施,总局党委、总局高度重视提高职工工资工作,经过充分研究论证,在广泛征求基层意见的基础上,决定从2012年1月1日开始进一步提高职工工资水平。这次工资调整是经过慎重研究决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局党委、总局的工作部署上来。
(一) 进一步提高企业职工工资水平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保民生、惠民生,促发展,促和谐一系列战略部署的具体措施,也是总局党委、总局千方百计改善民生的实际工作步骤。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是我们的一个重要工作方针。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生工作,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把加大民生投入、改善人民生活作为促增长、保稳定的重要措施,把民生工作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要地位。近几年来,省委、省政府对民生工作的重视程度之高、投入力度之大、群众实惠之多也是前所未有的。总局党委、总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各项战略部署,始终把改善民生,提高职工群众的生活水平做为重要的工作内容,摆上突出位置。几年来,千方百计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逐步解决了职工群众行路难、上学难、就医难、吃水难等一系列问题,特别是从去年开始,大面积进行了林区的棚户区改造工作,林区城镇建设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针对林区职工工资水平偏低的问题,我们积极创造条件,从2008年开始,已经连续三年,每年按月人均200元的标准,大幅度大范围的提高企业职工工资,使职工工资水平从2008年的年人均7813元,提高到今年的年人均15700元左右,年均提高幅度为20%。在森工的十二五规划中,我们提出林区职工工资性收入要翻一番。这次进一步提高职工工资水平,既是我们践行科学发展观,始终如一地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的工作方针的具体体现,也是我们积极创造条件,千方百计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的实际工作步骤。
(二)进一步提高企业职工工资水平是林区广大职工群众的热切期盼,是促进林区更加合谐稳定的现实需要。近年来,森工经济社会取得了长足发展,林区棚户区改造、小城镇建设力度很大,林区职工群众生活环境变化很大,在他们切身感受林区经济发展给社会生活带来的重大变化的同时,也普遍反映工资水平较全省平均水平低,这也是客观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物价水平上涨给职工群众生活带来的巨大压力。他们对能否持续提高工资收入、快速改善生活水平的期待十分强烈,长不长工资、长多少工资是近几年职工群众热议的话题。一些干部和职工多次给总局党委、总局写信,要求进一步提高工资水平。随着天保二期工程的全面实施,林管局、林业局的一些领导干部也积极建议进一步为职工涨工资。这次总局提高职工工资的实施意见出台后,征求各林业局意见,除三户企业感到经济上有压力之外,其它企业都同意为职工涨工资,有的甚至提出再高一些幅度进行调整工资。天保二期工程为伊春、大兴安岭林区注入了政府经费,这两个林区已经全面调整职工工资。据我们了解,大兴安岭森工林区从2011年1月1日起对各林业局在岗职工工资进行了大幅度调整,人均月提高工资幅度大概在900元左右,这样大兴安岭林区2011年在岗职工工资从2010年的14633元增加到25000元左右。伊春林区也即将对企业职工工资,按月人均提高800元左右进行大幅度调整,调整后人均月工资达到1917元,2011年人均工资将达到23000元左右。这两个林区之所以能大幅度调整职工工资,主要是由于这两个林区属政企合一实施单位,在一期天保工程实施方案中投入了政府经费,二期实施后这部分经费又大幅度提高,为他们大幅度调整工资提供了很充足的资金。基于黑龙江森工各林区在管理体制等方面有相当大的可比性,总局近一、二年,特别是今年以来,多次到国家有关部委反映、汇报森工林区两级管理费问题,这个问题明年有望得到解决。这次对林区职工普调400元工资,是我们分步调整职工工资的第一步,下一步我们在解决了两级管理费后,将进一步提高职工工资水平,因此,请各级党政组织要同我们广大干部职工讲清楚、讲明白。要最大程度地疏导好广大职工群众的心理,保持森工林区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天保工程二期的全面实施,为我们提高职工工资水平提供了有力保证。从今年起,天保工程二期正式实施,国家对我们天保资金的投入大幅度增多,每年投入 57.9亿,相当于一期天保工程资金(11.4亿)的五倍。资金既有“人头费”(如公益性人员费用,公检法、文教、卫生人员费用等),又有工程项目投入(如森林资源管护、森林抚育、后备资源培育等),还加大了社会保险资金的补助额度。教育、公检法基本全部解决,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现阶段企业基本不用缴费,公益性岗位人员费用得到基本解决,从事森林资源管护、森林抚育、后备资源培育工程项目资金也能形成市场化对接,基本能满足工程需要。与天保工程一期相比,剔除教育、公检法人员经费,“五险”补助费,“三江”林区天保工程二期较天保工程一期年度可用于支付工资的经费增加13.57亿元,增加量也是非常可观。同时2011年企业经营收入13.9亿元,2012年预计为10亿元(以2011年不变价测算)左右,这就为我们提高职工工资水平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同时,总局正在向上积极争取把林管局、林业局两级管理费纳入天保二期工程预算。国家林业局、财政部很支持,现正在运作中,有望明年解决。如果“两级管理费”得到解决,我们就可以比照大兴安岭、伊春,进一步提高职工工资水平。
总之,为林区职工提高工资水平是我们践行科学发展观,让职工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解决广大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满足职工群众日益增长物质生活的需求,也是充分调动林区广大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构建林区和谐社会的需要。因此,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认识,努力把这件惠民的工作做实做好。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确保调整职工工资工作顺利进行
此次调资幅度高,涉及面广,职工关心,社会关注,政策性强。各企业、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这项工作地顺利完成。
(一)认真按照总局文件要求,不折不扣地加以落实。这次提高职工工资是将2011年12月31日前,牡丹江、松花江、合江林区森工国有企业和总局直属国有企业中在册的具有国有身份的固定职工和合同制职工均纳入调资范围(参加森工林区中、小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在编教师以及已参照公务员套改工资的林区公、检、法等的在编人员不在此次调整工资人员范围)。调资的时间是2012年1月1日,兑现到位时间是2012年春节前。调资的方法是以人均增资400元标准,进行普调,不作为计发林区津贴的基数,就近靠入职工工资标准,记入职工档案(企业自主实行的浮动工资、岗位工资等,不作为此次增加标准工资的基数)。发放的方式是在实际支付时,按照职工在岗时兑现,离岗(下岗)时不视为拖欠的办法执行。同时,执行计件工资的工种岗位,要参照计时工资调整幅度提高定额单价水平,具体办法可由企业自行确定。对原下岗发放生活费人员,可在现有生活费标准基础上上调120元。我们也考虑各企业间实际工资水平的差异,对于现年人均工资已接近或达到2万元的林业局,通过林业局申请,经总局同意后也可适度下浮调资标准。这些调资的基本政策,各单位严格按文件要求和规定办,按程序办,把各项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好。
(二)做好政策的宣传工作,确保总局党委、总局的这项决策深入人心、温暖人心。大家都知道,森工的经济基础还很薄弱,特别是天保工程二期实施后,我们主财源锐减,木材产量由419万立方米调减到明年的114万立方米,收入减少30多个亿。森工经济形势还不容乐观。在这种形势下,给职工调整工资我们是下了很大的决心的。是本着千方百计地改善民生,提高职工生活水平的指导思想实施的。这次调整工资全系统每年增加支出近4亿多元,各企业要把当前乃至今后森工的经济形势向职工群众讲清楚,把各级组织在困难的形势下千方百计地想办法,提高职工生活水平的意图和举措讲透彻,要让职工群众感受到党的温暖,感受到各级党政组织对职工群众的关心,使职工群众能够理解企业的困难,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干劲,团结一致把森工的工作做好。
(三)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千方百计筹措资金,迅速把这件惠民生的好事落实到位。各级党政组织要把此次调整工资作为当前工作重点,要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确保在2012年春节前把调资的政策兑现到位,把工资发到职工手中。前一阶段总局有关部门对各单位涨工资的年度支出,结合分配到企业的天保资金以及企业经营性收入进行了测算,总体上涨工资的资金没有问题。今年的天保二期工程经费已拨付到各林业局,明年的经费也已到省,明年初就拨付到林业局。有个别企业可能经济上有点压力,但这些企业表示克服困难,想办法,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确保调整职工工资政策的落实。这种情系百姓,心系民生,顾全大局的思想值得表扬。这次调整职工工资工作是一项重要工作,一把手要亲自抓,主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有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分工协作,共同做好工作。劳动部门负责调整职工工资具体工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细则。实施方案要向社会公布,要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和透明的原则,接受群众和全社会的监督,要把好事情办好;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在林区有线电视等媒体上广泛宣传总局党委、总局的这项惠民举措,要让广大林区职工群众充分感受到党的温暖;财务部门要算好账,确保资金足额到位,确保将工资及时发到职工手中;信访部门要注意工作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苗头,做好思想工作,确保工作的平稳进行。
(四)加快发展,广辟财源,确保调整职工工资的资金近期能支付,长期能有保障,不断提高职工收入水平。各地要紧紧围绕总局党委提出的“四八四三”发展战略,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接续替代产业,努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加财源收入。要加强成本、质量、财务管理,完善制度,开源节流,挖潜增效,增加收入。特别是要加强天保工程资金管理,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和规定,规范运行,确保天保工程资金在护林养人上充分发挥作用。要进一步精简机构、精简人员。要加大定岗定员的工作力度,大力压缩非生产人员和管理人员,减少管理费开支。我们要继续加大两级管理费的对上争取力度,使其尽快到位。我们要努力为职工多渠道、宽领域、多元化广泛就业和再就业创造条件,改变职工单一依靠企业工资收入的观念,促进职工通过发展多种经营和林下经济提高职工经营性收入。
(五)把好事办好,坚决杜绝因调整工资引发新的不稳定因素。调整职工工资是总局、林管局、林业局共同努力为职工做的一件好事,事前上上下下做了大量的调查摸底和经费测算等基础工作。在制定调整工资方案时,我们充分考虑了各类企业、各个层次的意见和建议。但由于森工林区社会各类情况不同,各类人员对待提高工资的心里预期不尽一致,可能引发一些人员有不理解的地方,也可能产生新的不稳定因素,对各类情况各单位要充分做好调查,要全面掌握职工群众的情绪动态,要做好政策的解释和职工群众的思想工作,要注意不稳定的苗头,要有稳控预案,把不稳定的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实行稳控工作责任制,切实把好事办好,坚决杜绝因调资引发新的矛盾和新的不稳定因素。
同志们,让我们在国家林业局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抓住天保二期工程实施的有利机遇,凝心聚力抓发展,一心一意保民生,努力实现森工经济社会的大发展、快发展、好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的胜利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