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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洁自律的通知
2013-12-18

 

 

 

林林纪发[2013]11号


关于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洁自律的通知

各总支、支部、基层党委:
    2014年元旦、春节将至,根据总局纪委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总局有关规定,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决反对“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过一个文明和谐、廉洁喜庆的佳节,现就节日期间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洁自律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廉洁教育,提高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学习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委的“九项规定”,带头、带领广大干部职工执行好、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的“九项规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要结合传统节日特点,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大力宣传廉洁文化,有针对性的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提高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二、遵守法纪禁令,提高厉行节约的执行力
    各单位、各部门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和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和奢侈享乐,切实本着简约、简朴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全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格要求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厉行节约各项要求,严格遵守林林监字[2013]4号《关于印发林口林业局山上林场(所)车辆使用管理办法》、林林纪发[2013]10号《关于转发<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贺年卡等物品廉洁过好元旦春节的通知>的通知》以及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职工群众不在此限)、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等规定。
    三、严明党的纪律,提高遵纪守法的主动性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元旦、春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严明党的纪律,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顶风违纪,不编造、不传播政治谣言,不参加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不做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事情。同时,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认真执行领导带班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节日值班工作和安全保密工作,完善职守应急机制,畅通信息渠道,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应对处理,确保节日期间安全和有关工作正常运转。
    纪委监察局将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顶风违纪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及时通报曝光;对节日期间擅离职守、贻误工作的,要严肃处理;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纪委监察局监督举报电话:3300378。
    

 


    
                       二0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
                       
                       
                       
    
主题词: 两节   改进作风   加强廉洁自律    通知                    
抄  报:森工总局纪委监察局、牡丹江林业管理局纪委监察局
抄  送:党委各部、委、办、工会、团委、行政各科室、局领导 
打  字:刘学东                           校  对:刘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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